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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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生】发展大流通 建设新农村

【内容提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受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农村的流通规模小,流通方式落后,流通效率低,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农村的落后面貌,就要深化流通改革,加快流通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照顾农民的消费习惯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并且做好金融保险、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等一系列的流通服务。


【关键词】新农村 农村流通 农产品 农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在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包括经济和社会领域改革与发展的系统工程。其中,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有几千年自然经济传统的农村,只有加快发展商品经济,完善和健全市场体系,提高流通生产力,增强农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能为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农村的落后面貌。


  改革开放至今(2006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农村流通体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包括粮食在内的绝大多数农产品已陆续进入市场,以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逐渐活跃起来。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的先进经营业态开始向农村延伸。但是,与城市相比,农村的流通规模不大,流通方式落后,流通效率不高。这种流通发展滞后的状况,极大地制约和滞缓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化流通改革,加快流通发展,应当说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课题。


一、正确认识流通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作用


  发展农村流通,首先需要解决认识问题。在不少地区,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往往出现农产品卖难的时候,才感受到流通的重要性,当地政府通常采取一些应急措施解决问题,但是各有关方面并没有真正从本质上认识到流通的重要作用。


  应当看到,中国农村由自然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决定了农民与市场打交道的“多维性”。随着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农民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需要在市场上销售。在改革前后一段很长时间里,农民习惯于把国家当作“市场”,依靠政府收购剩余农产品。现在,他们必须同瞬息万变并且空间不断延展的市场打交道。不仅如此,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也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市场。如何获取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化肥、种籽、农药和农业机械,已成为农民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的重要条件。不仅如此,农民自身的生活消费也越来越依赖市场。市场流通的质量和效率,已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农民生产效益和生活质量。


  由于农业生产往往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和地域性,导致生产和消费之间存在比较突出的时空矛盾。这种矛盾在狭小的流通范围内和初级市场上是很难克服的。经济学中著名的“蛛网定理”,揭示了这种时空错位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周期性震荡。摆脱这种困扰,必须发展大流通,建立健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市场体系。随着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业生产面临的主要矛盾正由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农业的效益越来越取决于农产品能否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流通作为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中间环节,其地位更加重要。


  众所周知,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出路是加快城市化进程,帮助更多农民实现由务农到务工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流通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表明,经商是农民进人市场的一个捷径。市场的出现和扩展往往是城镇形成的基础。改革开放后,中国南方许多小城镇与市场相伴发展起来。那些由生产企业积聚起步的乡镇,离不开流通服务业的支撑。一个新城镇的出现往往是生产积聚和市场积聚共生共荣的结果。


  总之,流通是农民接受市场经济启蒙的一所学校,流通是实现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桥梁。流通的发展拉近了城乡之间的距离,并不断创造新的城镇。流通的大发展,将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伟大进程。


二、农村流通发展滞后的症结


  1.长期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影响。


  中国农村长期处于自然经济状态。建国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农业生产力落后,农业产出率和商品率十分低下,绝大多数农产品甚至不能满足农村和农民自己的需要。为了应付短缺状态下工业生产的需要和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国家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文革中又把集贸市场上的少量产品交换,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予以取缔。因此,在很长时期内农村流通实际上处于消亡状态。这对农民的商品观念形成和市场销售人才的培养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而且由于迄今为止农民收入较少、购买力低下,以及医疗和教育支出预期的作用,广大农民的购买欲望一直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因此,发展农村流通不单纯是一个提供购销便利的问题,而且要从观念和体制上克服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深刻影响,加快实现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过渡,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2.流通基础设施匮乏与落后。


  缓解农产品大量集中上市所造成的购销矛盾,需要先进的交通、运输、仓储、保鲜、冷藏以及各种加工设施,需要现代化的物流服务。由于种种原因,建国后农村流通基础设施薄弱落后。除1998年国家投资兴建了1 000亿斤仓容的粮库和少量棉花库,其他农产品的流通设施十分原始和匮乏。很多农村地区至今交通闭塞,物流设施缺失,甚至无法对农产品进行最基本的保存和加工。因此,产地的集中供给和销地的大量需求无法顺利对接,产品优势不能转化为经济优势。


  3.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


  现代流通的发展依赖于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相对分离而又高效运转。信息越来越成为市场活跃的重要因素。但是,我国农村缺乏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农民得到的市场信息,往往仅限于本地产品销售价格。这种信息受销售半径的局限而且反馈滞后,导致产品不能根据广域市场的需求,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有效营销。目前,国家有关部门的农产品信息网络,不能有效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农产品信息发布缺乏针对性、及时性,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信息服务,有时还带有明显的推销商品的趋利性质。由于缺乏周到的信息服务,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农民仍然不得不忍受中间商的盘剥,在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4.市场主体发育滞后。


  农民是农产品的生产者,也应当是其销售的市场主体。但在农产品流通中,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民组织程度低,没有由自己组织并为自己服务的生产和流通组织。农户本身在市场博弈中缺乏足够的讨价还价能力;而组织起来的农民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自己的谈判地位,从而获得组织化的收益。现在的问题是,一些现行政策不利于农民流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农民流通组织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也得不到相关部门的支持。


  5.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缺失。


  农产品流通与农业生产一样需要技术服务体系的支持。这些技术服务在现行条件下是农民无法自行解决的,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即使在许多发达国家,农产品流通服务也是由各级财政开支,通过专门化的技术服务体系承担的。


  我国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立过低水平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后被泛市场化的浪潮化冲垮了。而且由于短缺经济下供不应求成为常态,对流通中某些技术服务也缺乏广泛的社会需求。因此,在分类、检验、包装、加工、标准、仲裁等一系列流通服务方面,整个社会特别是农村需要一个健全和完善的过程。


  6.农村流通执法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紊乱。


  农村生产资料市场和消费品市场假冒伪劣严重,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这种市场秩序混乱,一方面加大了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另一方面损害了作为消费者的农民利益。农村市场打假难,充分暴露出执法力量的不足和制度上的缺陷。农村流通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检查的随意性和以罚代管。制假贩假往往得到某些地方政府或明或暗的纵容和支持。近年来,在非法利益的驱动下,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庇护下,一些运销外地甚至出口的产品也出现混等混级、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现象。这种混乱的状况持续下去,势必造成流通萎缩、生产下滑的后果。


三、推进农村流通大发展的措施


  1.大力加强农村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的交通、通讯(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以及服务水平对农村流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在许多地区,这些基础条件的改善对扭转流通落后局面,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条道路改变一个村庄的命运,一条信息带动起一片地区产业发展的例子比比皆是,已不再是新闻。但是,农村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搭建,农产品仓储、保鲜等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需要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人才,需要一定的维持维护费用,作为公共品或准公共产品,只能由政府提供,由政府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行政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结合起来,加快由试点到全面推广和实施的进程。


  当前,在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要避免受行政区划的影响,人为割裂市场辐射半径和经济商圈,以我为中心,搞平行式、封闭式的重复建设,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


  2.以产业化为核心发展大流通。


  传统的农产品流通多半是源自土地的原始产品的买卖。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加工产品的购销逐步扩大。农业产业化通过密集活劳动或吸引知识劳动而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有利于农民减少流通风险和增加收入。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出现和发展,使农村流通减少了中间产品之间的商流活动,扩大了原料采购和产成品的流通规模,对物流活动的质量和衔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出现企业之间横向和纵向联合,并在此基础上出现产业积聚和集群。这种产业集群往往对流通活动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对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和更全面便捷的生活服务。在农业产业化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会出现原材料供给和产品销售的市场或市场群,会出现服务业的集聚,以提供供应链式、集成式的服务。


  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如何使单个企业的流通渠道或销售网络,走向统一物流平台和信息网络的建设,以求获得规模效益,降低流通成本,是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引导和整合作用,以推动大流通,构建大市场。


  3.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


  目前,我国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丰收时苦于寻找购买者;减产时又面对蜂拥而至的抢购者。由于购销关系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产品的品质、质量、产量难以稳定下来,使买卖双方增大了交易成本,成交后运输安排的难度也加大了。这一切使流通中的交易费用在价格构成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显然,建立和加强大宗农产品产销间的直接联系,可以明显地提高流通效率。为此应当鼓励产销区之间发展订单农业。在产销区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长期合同关系,帮助产区农民按销区需要安排生产,确保质量,并由供需双方有计划地组织运输,做到直达供货。这种产销直通车式的流通方式,在发达市场经济中是比较普遍的,它尤其适合大宗农产品的规模交易。为了从我国“游击式”的交易向稳定的购销关系转变,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有必要由政府承担起初期启动工作,然后逐渐过渡到以企业和农民流通组织为主,在合同关系的基础上,努力增强产品的专用性,共同投资研发新产品,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的运输模式,利用信用担保和预付定金等方式增强对各方行为的约束性,以确立真正的诚信合作关系。


  4.培育现代流通主体。


  我国农村流通落后的一个重要表现是缺乏真正的现代流通主体。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了。但是以农户为单位销售农产品,无法克服其在市场上的弱势地位,也无法形成大规模的商流和物流。现在农村已不存在政府和国有企业垄断性收购。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基本上失去农村陈地。由农民分化出来的个体商贩势单力薄,农民流通合作组织还很不成熟。国家增加对农村流通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需要有实力的生产和流通组织作为载体。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需要相应的流通组织来承接业务、承担责任。在这方面,除了要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扶植大型龙头企业的发展外,还必须支持各种农村流通组织的成长。既要鼓励供销合作社重新恢复农村阵地,真正与农结合、为农服务,也要大力扶持农民自愿结合,髟成的各种流通组织,推动其加快发展,尽快明确其法律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应当取消对各种农民流通组织的不合理的限制。在农业、粮食、商业等各部门开展的支援农村商业发展的活动中,要切实重视和保护农民流通组织的利益,充分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使政府各部门的“重商”、“兴商”活动,与农民流通组织相互融合、有效合作。


  5.发展农产品出口贸易。


  加入WT0之后,我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使我国有可能利用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出口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交换外国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同时,面对国外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的大量进口,我们也必须积极主动地调整农产品生产结构,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这种农产品生产结构和出口结构的调整,要求建立相应的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和物流基地,要求有相应的流通组织为其提供优质服务,也即是说必须尽快建立与出口农业相适应的流通服务体系。


  建立流通服务体系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是加快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进程,即适应国际贸易的要求,在流通的各个环节尽快采用国际标准,以减少不必要的贸易摩擦。与此相联系,有关部门要加快农产品物流全程监控和可追溯系统的建设。


  6.把农产品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结合起来。


  农业生产面对自然过程和市场过程变化所带来的双重风险。农产品流通的大规模发展,必须通过期货市场分散和规避风险。在现代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总是相结合运作的。从事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公司一般都要运用期货工具套期保值。我国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小米、玉米、棉花等期货合约,在一定程度上为这几种农产品的流通提供了规避风险的可能性。有的交易所还投入很大力量培育农民学习期货知识,增加农产品交易的收益。实际上,农产品期货并不神秘,农民有了自己的流通组织可以更好地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锁定自己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期货市场上比较充分和超前的价格信息,安排农业生产活动。


  当前需要解决的是,我国期货市场上农产品交易品种过少。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尽快完善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市场规范现货市场,为发展大宗农产品流通提供健全的市场体系和交易环境。


  7.加快培育农村市场中介组织。


  市场体系的建设离不开中介组织的发展。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发育滞后,尤其需要借助官方和民间的市场中介组织,提高流通的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针对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应当加快培育各类行业、专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各种农产品流通的行业协会可以集中农民的经验和智慧,以整体优势参与购销谈判,形成采购和销售规模,提供市场信息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民改进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对农民的市场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在不少地方,行业协会在农民与龙头加工企业之间,在产区和销区之间积极发挥衔接和沟通作用。


  此外,在农村市场上需要一支活跃的高素质的经纪人队伍,这是流通中专业分工的需要,也是组织化程度尚低的农民适应市场的现实需要。当前,农民出售农产品多数通过中间商完成。在农民和中间商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此农民在这种买断形式的交易中难免受到价差损失。如果同时存在提供交易服务、收取佣金的经纪人或经纪公司,那么农民就增加了交易方式的选择。这种经纪人可以从农民中分化出来,也可以由改制的国有收购企业分流职工承担。现在凡是农村经纪人队伍活跃的地方,卖难买难的问题相对较少,大体可以做到货畅其流、价格公道。其实,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里,加工商和出口商一般也不深入农村收购,而是通过经纪公司与农民合作组织打交道,因为选择这样的交易方式,可以避免意外风险,降低交易成本。随着我国农村流通规模的扩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会有越来越大的用武之地。


四、发展农村流通应当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1.坚持从实际出发,不强求一律。


  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中国经济二元结构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改变。城乡之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还有较大差距。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农民收入水平、购买力和消费结构也有很大的不同。这种差异对农村的流通方式会产生重大影响。在城郊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一些先进的零售业态有可能进入,并具备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据浙江省一些县市的调查,在农村人均年收入4 000元的乡村,连锁超市(乡)和农家店(村)有条件维持正常经营,而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农民办的小型杂货铺大量存在而且仍然有生命力。在商务部“万村千乡”工程试点地区,一些先期开办的乡一级的“超市”反映,如果当地农户平均收入水平过低,即使政府拿出较多的资金,把“超市”开办起来也难以为继。


  与此相关,发展农村流通必须解决如何对待批发市场问题。近年来,人们对批发市场(又称商品交易市场)有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这种流通方式只适合改革开放之初流通匮乏阶段,现在从国外引进了各种先进的流通业态,批发市场应当退出历史舞台。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在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批发市场仍有其生命力,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交易方式适应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便于农民和农村一些中小企业购买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便于农民出售农产品,不宜过早地人为取消这种交易方式。现在一些城市为了所谓市容市貌,不允许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把一些城市“农贸市场”强行改造成为“超市”,即所谓“农改超”、“农加超”,实际上超越了我国多数城市居民的收人水平。城市中还存在不少下岗工人和低收入家庭,他们还需要“农贸市场”。现有一些“超市”中农副产品的“高价”,既限制了市民的消费,也不利于农产品扩大销售,实际上起到了限制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消极作用。国外的经验表明,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没有取缔农民到城里销售自己的农副产品,只是划定地区,规范销售。迄今,“地摊”仍是一种世界性现象。在韩国首都首尔,甚至为地摊建设了一座“地摊专用租赁大厦”。我国还远远没有达到要在广大城乡取消“批发市场”的历史阶段。


  2.打破农商分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开展新农村建设,引来政府各部门、社会各个方面对农村流通的关注,应当说这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同时存在以我为主、各自为政的问题。农业部、商务部、供销总社、国家粮食局,甚至邮政部门都采取了一系列的实际行动,努力把销售和服务网点向农村延伸。这就提出一个如何统筹协调、有效使用国家财力和社会财富,既提倡平等竞争,又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不宜采取来者不拒、多多益善的态度,只求一时热闹,不计后续发展。在国家财力有限和农民购买力水平不高的现实条件下,要争取做到既切合实际又务求实效,提倡纳入统一规划、开展相互合作,而不必强求自成体系。商务部在推进“万村千乡”工程中,完全可以把农业部门、粮食系统已经开办的网点,吸收到自己的“盘子”中来,加以引导,给予支持。目前长期存在的农商分离、商商分离,农业产业链人为割裂的状况,不利于农村流通的更大更快的发展。对这种历史积弊,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应当引起重视,抓紧解决。


  3.照顾农民的消费习惯,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


  “养鸡为换盐”、“卖猪为过年”。迄今为止,农民的买与卖行为经常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在农村办流通企业也必须适应农民既卖又买的习惯,提供又买又卖的服务。这就要求改变城市商业只卖不买或只买不卖的严格分工分业的模式。在农村要照顾农民以物易物,开展易货交易,允许农民以粮食、生猪、鸡蛋等农副产品换购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消费品。因此,延伸到农村的商业企业,要学会并善于开展这种“双向交易”。


  由于农村居位分散,交通不便,农民购物往往习惯一揽子购买,农民建房时买横梁、檩条,同时买门窗,因此,单纯的原木市场不能满足需要。同样,农民买食品日用品,习惯把化肥、农药买回来,希望在一条街上或一个商店里,把这些东西一次买齐。所以在农村办商店,尤其在村子里办“农家店”,要尽可能照顾农民的这种消费习惯。


  此外,农民愿意把粮食存放在可靠的流通企业,由其代为保管、代为出售,同时又可以根据需要,按照行情,以一定量存放的粮食换取工业消费品。所以,农村的流通企业应当提供粮食仓储、水果冷藏等服务,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便通”交易。


  以上这些交易方式并非理论上的构想,在一些农村地区已经出现,并为农民所乐于接受,可以说是农民与农村商人的一种“创造”。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发,用规模和规范的交易方式予以推进和扩展,使新农村建设中的流通发展,既符合客观规律,又充分照顾农民的消费习惯。


  4.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做好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


  当前农村流通欠发达和存在假冒伪劣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与缺乏必要的金融保险服务相关。农民由于投入产出的时间间隔较长,只有在农产品收获上市后,才有现金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和消费品。为了解决生产生活的应急之需,农民不得不用赊销方式从个体商户购进质量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的农用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而一些设在乡镇的大的农资企业,由于担心存在资金风险而拒绝赊销。改变这种状况,急需在农村开展金融、担保租赁等服务,而且要有相关的农业保险服务与之相配套。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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