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药监”系统能收集到进入我区市场所有药品的进货、销售、库存情况,一旦有未经国家允许的假冒伪劣药品出售,该系统5分钟内会发出预警信息。
6月8日,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会上,记者了解到每一盒来自全国各地的药品都有自己的“身份证”——药品批准文号,自从这盒药入疆开始,就被记录在“药监综合业务平台”,进货、销售、库存等流通情况都会记录在案。
因此,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在这个平台上如果无法被识别,就被视为“违规产品”。药监部门将向全疆药企发出预警,暂停对该类药品的流通,并进行追查。此外,如果药店未按正规程序进货,擅自从外地医药代表处进货,只要药品流入市场,一旦被举报,5分钟内即可被发现。
接下来,“药监综合业务平台”将在我区全面铺开,药品监管部门、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都将配备“数字药监”系统,假药在我区将无处遁形。该系统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创新了监管模式、破解了监管难题,提升了监管效能。
自治区药监局再次提醒各族群众,在药店购买药品时一定要索要销售凭证。相关部门也将在近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专项检查。
自治区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数字药监”目标客户为6938户,已完成4490户,签约入网率为65%。6月30日之前,各级药监部门必须完成县以上药品经营企业的入网工作。预计明年将对我区所有零售药店实现“数字监管”全覆盖。
(来源:大河网 20110609)
责任编辑: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