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报纸上知道中日两国已达成协议,日本取消了对大葱的正式保障措施。但我担心在实际的运作中,对方还会有许多限制性措施。”2001年12月23日下午,正在外面跑业务的山东安丘县鲁东食品有限公司朱经理惊魂未定,在经过了一场大葱劫难之后,变得十分小心。“我总感到日本方面不会心甘情愿,他们肯定会采取一些手段,限制中国大葱的进口数量。”朱说。
与朱经理有着同样的担心。安丘县农业局郑瑞建科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尽管出口解禁了,但出口量不会很快增长。由于前一阶段农民主动减产,大葱产量不高。”不过他说,目前安丘当地大葱每公斤收购价已由七八月份的0.6元,上升到1.2元,多少可以为农民挽回一些损失。
贸易战从来都是两败俱伤
日本车面临“出局”
中国大葱生产萎缩
“大葱事件”最直接的受害者当然是中国的农民和蔬菜公司。对于菜农来说,一年的劳动所得因为没有销路而烂掉。对于蔬菜公司来说,与菜农签订了购销合同,蔬菜没有销路也得付账,许多公司陷入困境。
据称,贸易战期间,山东大葱的价格曾狂跌一半,葱农的损失十分惨重。山东省出口日本的蔬菜占全国出口总量的70%,去年的出口总额达4.43亿美元。更严重的是山东的一些蔬菜比如大葱、菠菜等出口市场仅限于日本。由于近几年蔬菜出口效益一直不错,今年山东一些地方还扩大了许多品种的种植面积,蔬菜出口企业也发展到了500多家,由于出口受阻,蔬菜保质期短、产量难以及时控制等特点使出口企业及菜农遭受损失。“贸易战当然使我们深受其害。”朱经理称,产量和出口量都比往年大为减少。不过,朱经理没有透露具体的损失数字。
而贸易战爆发后,据天津海关统计,积压在天津港保税区内的各类日本车达到3425辆,创日本车库存的最高纪录。滞留在中国海关保税区内的日本进口车至少有4000辆。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商务部负责人也曾透露,从日本进口汽车的经营行为已基本暂停,部分经销商开始调高少量存货的价格,以降低风险。日本进口车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涨了近40%,从数量上看,日本进口车占整个进口车数量一半以上,日本车进口数量的变动,必然会对进口汽车的各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日本政府也表示,在中国内地对日本进口的汽车、移动电话以及空调设备施加100%的惩罚性关税之后,日本的汽车与电器制造业者,一年的损失将达到670亿日元5.41亿美元。经济产业大臣平沼赳夫表示:“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中国政府的举动将会对我国的制造业者造成重创。”
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的数字显示,去年日本对华出口汽车总额为537亿日元,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为111亿日元,空调器为24亿日元,在日本对华总出口额中占2.1%。尽管影响不是破坏性的,但是上述3种产品在中国市场上竞争非常激烈,一旦被加征100%关税,将意味着这些日货必将因为价格的上扬而很难进入中国市场,甚至面临着被日益成长的国产货和欧美货直接从中国市场上完全清理出去的危险,以后恢复市场将很困难。
法国巴黎百富勤董事及总经济师陈兴动估计在这场贸易战中,日本将会有10亿美元的损失,中国方面也会受到损伤,特别是日本采取的措施对中国农民带来的冲击尤为明显。
直接受害者还包括日本国内消费者。据称,3种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批发价马上翻了3倍,零售物价与日本国产的同类产品持平。价廉物美的中国产品在日本市场上的减少乃至消失,对正处于经济不景气之中的广大日本民众来说决非是好事。
本月(2001年1月)24日上午,记者与天津海关关税处取得了联系,据对方称,由于是周一刚上班,日产汽车进口开禁并没有马上显现出出关增加的迹象,海关正在密切关注实际运作的变化。据分析,近期日产车进口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加,前一阶段积压在口岸的日产车,由于型号等原因,价格可能会有所降低,经销商也可能损失一部分。
“紧急进口限制”似有依据
“入世第一仗”中国要立规矩
贸易争端催生应战方略
此次中日贸易争端,日本方面并没有直接说中国蔬菜构成倾销,而是“虚晃一枪”,将应对措施限定为“紧急进口限制”。这一招初看让人觉得颇有些法律依据,因为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19条所允许的进口激增保护条款规定:一个国家在履行市场开放义务的时候,如果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口的某一种产品和数量,在一定时期内急剧增加,而这种产品造成进口国生产同类产品的工业的严重损害或威胁的,作为特例,允许适当限制进口。
“两国发生贸易纠纷是很正常的。对中国来说,更容易发生贸易纠纷。这是因为,中国现在正处于上升阶段,而世界市场的范围和容量有限,发生矛盾是必然的。”有关专家称,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整体经济实力的增加,类似于中日之间贸易纠纷会越来越多。理解并掌握参与世界经济角逐的游戏规则的重要性,在全球化背景下将愈发凸现。
这次中日贸易摩擦之所以广受关注,是因为它发生在中国即将加入WTO之际,被专家称为“入世第一仗”,它对今后的示范作用非常大。加入WTO之后,我国会面临更多类似的纠纷,急需探索各种有效的应对方法。据分析,中国加入WTO后,今后面临的贸易纷争必然会很多,这次“自卫反击”是对那些不公正对待中国产品者的一个严厉警告,有点立规矩的意思。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张爱华副会长此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从历史发展看,自由贸易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国加入WTO后,外国商品准入,相应的就是中国商品准出。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历来十分敏感,也是最易发生摩擦的商品。中国的大蒜、香菇、小龙虾、蘑菇罐头等,都曾面对过国外反倾销的问题。中国企业一旦遭遇反倾销,一定要有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积极准备的意识。首先要勇于应诉。积极应诉则有望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其次,人家是以行业出面起诉,我们应以行业整体出面应对。应诉时要依靠商会,形成应诉规模,联合分摊单个企业很难承担的应诉费用等。第三,要进行充分准备,及时反应。此外,要建立农产品的储备制度,不是由国家来出面,而是通过市场来调节,通过吞吐来平抑市场价格。储备还可以起一种作用就是掌握远期的市场机会,卖了好的价钱后,除了很低的经营费用以外,都返还给农民。
由于我国出口型农业的市场构成还比较单一,缺乏抗风险能力。要规避商业风险,就要建立农产品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的建立是保护农户和企业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比如澳大利亚羊毛局,农户把产品委托给它,它在每笔交易里提一些费用,同时政府也以各种方式注入一些资金,这样形成风险基金。这个资金就用于调节农产品的市场价格,替农业生产者分散风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对外经贸研究室主任冯雷博士介绍,在农产品市场上,农业生产者是弱势群体,国外主要是通过一些非官方的市场流通机构,国际上叫做“农产品法定销售组织”,来推动行业发展。国外这种组织非常发达,有了行业的统领,农民就不再是单打独斗,而中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流通组织。
专家认为,入世后中国农产品还是很有优势的。但取得优势的前提是需要规范现有的出口市场秩序、进行宏观调控,在生产的组织、在流通的秩序上进行整顿,使有效的流通机制尽快形成,从而建立一个合理的、有效的体系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员金熙德说,此次贸易摩擦给双方的启示是:要从长远的、全局的眼光看待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风波,要有畅通的交流渠道,不仅有政府之间的,也需要民间的。中国已加入WTO,两国的贸易摩擦应在WTO的指导性框架下来解决。
近年来与中国发生贸易摩擦的国家有增长的趋势,此前的中韩、中美贸易争端一般均采取了双边协商相互制裁的模式。成为WTO成员后,中国增加了在遵循世贸组织要求的前提下,转变为双方协商,交付世界贸易组织处理的模式。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对WTO所有成员都是开放的,争端各方都可以利用这一机制来解决争端。
今年4月23日,日本决定对中国出口的大葱、香菇、蔺草席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措施。日方的理由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剧增,对日本相关产业造成冲击,为保障日本农民的利益,不得不援引WTO的保障措施条款临时设限。但日方此举引起我国的不满,我国有关人士认为,中国农产品大量打入日本市场,是日本市场需求巨大和公平自由贸易的结果,中国并没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日方一方面对中国产品数量设限,另一方面又因为中国不是WTO成员而不给予相应补偿,是不能接受的。在双方为此进行了多次磋商没有结果后,我国被迫做出相应行动。6月22日,中国对来自日本的汽车、空调、移动电话3种工业品征收100%的关税。至此,一场贸易大战在中日这两个一衣带水的近邻之间,在中国加入WTO的前夜拉开序幕。
其实,早在去年12月22日,日本就开始正式对进口中国3种农产品大葱、香菇、蔺草席是否构成取消进行调查,并依据世贸组织原则,以决定是否最终实行可长达4年之久的全面进口限制。
在此后的200多天时间里,中日高层进行了多次磋商:2001年7月3日至4日,中日两国在北京就此事件进行高层工作会谈;10月21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和日本首相小泉纯一朗在北京会面,双方协商通过对话解决双方分歧;11月8日,日本200天紧急进口限制到期;11月11日,中日两国在多哈会议期间进行部长级会谈;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日在北京进行首次部长级会谈;12月19日,中日两国在东京进行副部长级谈判。
2001年12月21日,日本决定是否实施全面进口限制的最后期限,中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这一天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与日本经济产业省大臣平沼赳夫、农林水产省大臣武部勤就两国3种农产品贸易争端问题在北京举行了会谈并达成共识。
根据外经贸部提供的会谈备忘录:日方决定不启动对大葱、香菇、蔺草席3种农产品的正式保障措施;作为回应,中方决定撤销对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空气调节器3种进口商品加征100%特别关税的措施。双方通过政府和民间两个渠道,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并加强两国农产品贸易合作。
备忘录称,双方同意就3种农产品尽快建立贸易合作协调机制,促进稳定健康的贸易关系。两国政府加强协作,积极交换信息,加强对企业的宏观指导,共同维护正常贸易,打击非法贸易,并根据需要举行磋商。同时,双方民间组织建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农产品贸易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就市场需求、产品质量、产量、价格等信息进行交流,及时掌握生产、贸易及需求状况,共同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引导两国农产品种植、生产和贸易的良性发展。双方同意,在农产品贸易协商机制建立之前,共同致力于3种农产品贸易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来源:《金周刊》 20020108)
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