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注销通告,依法注销瑶海世纪大药房、合肥市金世大药房等17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
其中,合肥市药监局依法注销安徽省柯斯达医药有限公司合肥市徽楠大药房、合肥市瑶海世纪大药房、合肥市金世大药房、安徽省天健国药堂健康服务有限公司连锁五店、合肥颐和药房贵池路店、合肥华氏大药房二分店、合肥高新区仁和堂大药房、肥西县佑康大药房、合肥市安都大药房站塘店等9家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对安徽省立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康药房、合肥银燕大药房、合肥市通和大药房、安徽悦来医药有限公司悦来大药房、合肥市百济药房、合肥市浩瑞大药房、合肥市雅韵大药房、合肥百荣大药房等8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换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来源:合肥晚报 20110122)
责任编辑: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