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组织申报2009--2010年度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的通知
苏农市[2009]7号
各市农工办、农林(农业)局、交通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决定继续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苏中、苏北及茅山老区开辟农产品“绿色通道”,采取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的形式,对持证车辆除高速公路外免收过路、过桥费。
2009--2010年度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发放范围与数量、申领和审批程序、印制和核发、监督和处理等具体实施办法仍参照《江苏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执行。
请各市农工办(农林局)抓紧通知有关县(市)和农产品运输主体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市农工办(农林局)会交通局初审,初审时须要求申报车辆提供行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并由公路管理处收费道路科复核。初审并加盖两单位公章后,由市农工办(农林局)以市为单位填报申领汇总表,连同申领通行证车辆的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5寸彩色照片等,于4月20日之前,分别报送省农林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和省交通厅公路局各2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本。
各市初审时,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保证申报的车辆符合要求。根据《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委农工办(扶贫办)、省交通厅、省农林厅、省公安厅共同审定申报材料,确定最终通行证发放名册。省交通厅按照最终审核结果组织印刷《绿色通道通行证发放名册》和通行证。省委农工办(扶贫办)、省农林厅、省交通厅、省公安厅四个签发部门提供单位公章交由省交通厅统一套印,通行证印制完毕后交省农林厅发放。省里审核后,对筛选掉不合格车辆后的空缺名额,不再组织补报。新通行证发放之前,2007—2008年度通行证可继续有效使用。
联系人:刘嵘(省农林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电话:025—86263603(可传真),E--mail:liur@jsagri.gov.cn;李萍(省交通厅公路局),电话:025—84202696
附件:1.2008年度江苏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名单(略)
2.江苏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申领汇总表(略)
江苏省农林厅
江苏省交通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