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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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商贸流通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促进我省商贸流通业实现科学发展,根据全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和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规划。规划范围包括:生产资料流通、工农业品销售等生产性商贸服务业;零售、餐饮、社区商业等生活性商贸服务业;典当、旧货、拍卖、成品油等特种商贸业。同时,对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现代会展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百货、超市、专卖店、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等商贸业态的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时期,我省商贸流通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商贸服务网络日趋完善,流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顺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初步形成了现代流通方式和传统流通业态协同发展、生产性商贸流通业和生活性商贸流通业同步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互动、城乡市场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良好发展格局。
 
1.商贸流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63.3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总量居全国第四,比2005年增长118.8%,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全省现有商品交易市场4146个,实现成交总额12717亿元,比2005年增长77.3%,市场成交总额、超亿元市场数量、单个市场成交额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批零贸易和餐饮业增加值达30643.48亿元,占全省GDP11.3%,是我省国民经济第二大产业部门。
 
2.生活性商贸流通体系日益完善。商业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省建成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网点200多家,基本覆盖了县级以上城市。商业集聚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省共建成商业特色街(区)100多条,杭州、宁波等大城市发展了一批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的现代购物中心。社区商贸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全省已有5个市建立了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新型业态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和都市生活配送日趋活跃。餐饮服务市场持续繁荣,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业得到较好发展。
 
3.生产性商贸流通体系加快推进。工业品流通日趋多元化,形成了中间商代理、零售商采购、批发市场、展销会、商场专柜、连锁专卖、电子商务和订单生产等多渠道并存的格局。现代流通方式不断推广,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国领先,全国100强行业电子商务网站中有4成在我省注册。自主品牌营销网络快速发展,连锁专卖店和商场专柜销售比重不断提高。专业批发市场稳步发展,全省现有工业消费品交易市场756家,实现交易额4411.2亿元。会展经济有序发展,全省每年举办各类展会达600多个,一批品牌会展已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
 
4.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初步建立。农村消费网络不断完善,全省实现了乡(镇)连锁超市全覆盖,商品统一配送率不断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省19646个行政村累计建立了20376个连锁便利店,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率达58.5%。家电、汽车及摩托车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稳步发展,全省拥有农产品交易市场2252家,实现交易额2847亿元,其中交易额超10亿元的市场达50家。农资供应网络不断健全,全省已开设农资连锁网点1.6万个,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有农资连锁店、主要行政村有连锁销售网点的格局。
 
5.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业态结构日趋优化,连锁经营规模和水平持续提高,正逐步由传统商贸业向其他服务业领域延伸,由城市向农村拓展。商贸企业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50家省重点流通企业实现营业额4800多亿元,省物产集团、阿里巴巴、杭州大厦(单店)营业额均位居全国同行业首位。流通领域品牌加快发展,全省现有“中华老字号”91家,国家评定钻级酒家酒店60多家,数量居全国前列。零售业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全省现有外资商业建设项目2349个。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初见成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稳步推进,6个城市(项目)列入全国试点。市场运行监测、大型商业企业及网点监测、产业损害监测和成品油市场监测等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并运行良好。猪肉、食糖、化肥、棉花、药品等重点商品储备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应急和调控能力逐步提高。
 
6.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逐步改善。规划引导作用明显,“十一五”产业规划得到较好执行,网点布局规划和行业子规划不断完善,所有的设区市和48个县(市)编制了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流通领域法规不断健全,行业监管依法有序开展,典当、拍卖、直销、二手车及报废车、成品油、散装水泥、特许经营和酒类经营等行业监管得到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成效明显,市、县(市、区)、乡三级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99.8%、9973%和97.09%。政策环境不断优化,财政、税收、用水用电等政策措施有所加强,流通企业金融环境有所改善,投融资渠道更加多元。商贸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逐步展开,已有9个市、县(市)列入商务部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改善。
 
(二)面临的形势。“十二五”期间,全球经济发展模式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作为全球重要经济体,将成为承接国际中高端制造和服务产业转移的重要区域,国内经济增长模式逐步向内需外需协调拉动型转变,扩大消费已成为我省重要发展战略,商贸流通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但是,“十二五”期间还处于后金融危机时期,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发展态势尚未明朗,消费市场竞争加剧,电子商务、高速铁路快速发展以及我省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都对商贸流通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商贸业发展任务更为艰巨。“十二五”期间我省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主要发展机遇是:
 
1.商贸流通业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在我国将扩大消费内需确定为长期战略导向的背景下,居民消费升级换代将不断加快,家电、汽车、建材等耐用品消费继续增长,服务性消费所占比重也将大幅提升,全省消费品市场将保持繁荣活跃的良好态势。市场拓展方面,通过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构建通畅高效的浙江产品营销网络,扩大浙江产品销售,保障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扩大消费方面,依托商贸流通业的繁荣,构建便捷优良的居民消费服务网络,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市场,提高最终消费率,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充分发挥流通环节的价值实现和提升功能,引导工业生产从制造环节逐步向品牌营销和产品研发拓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2.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大流通、大市场、大贸易”的现代流通格局正逐步形成,商贸流通已从传统的实物流通逐步发展为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相融合的全要素、全过程流通,成为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再生产的起点和归宿点。同时,“十二五”期间新兴消费群体正在成为消费主流,适应年轻一代消费的连锁经营、网络购物、信用消费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消费模式将快速发展,物联网、高速铁路等新技术的快速推广应用,使城市之间的商圈互补联动成为现实。传统商品批发市场等业态将逐步与会展、物流等生产性现代商贸服务有机融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将推进“双向流通”的发展,成为“十二五”商贸流通业的重要增长点,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3.全省新一轮战略布局为商贸流通业提供新平台。“十二五”时期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为商贸流通业发展提供了新平台。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地位的确定,将推动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加快发展我省港口物流业,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海铁、海路联运网络发展。义乌国际贸易综合试点改革,将加速市场、城市和产业的融合,增强商品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和辐射范围,为进一步探索市场与城市、市场与产业的互动发展以及内外贸一体化提供发展新模式。此外,制造业集群示范区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推进,也为我省转变商贸流通发展方式,深入谋划商贸产业布局创造良好条件。
 
“十二五”期间我省商贸流通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是:
 
1.商贸流通业竞争更加激烈。一方面,随着流通领域的全面对外开放,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流通巨头纷纷凭借资本、人才和管理优势,加速在国内市场布局,开始向二、三线城市发展,并通过设立国际采购和物流中心等方式,从流通终端渗透到整个流通环节。另一方面,本轮金融危机对欧美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市场规模和消费模式的影响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
 
2.商贸流通业体制改革更加艰巨。管理体制上,由于历史原因商贸流通管理体制一直没有理顺,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等现象仍没有根本性消除,政出多门的问题依然存在。经营体制上,传统经营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提升,流通领域组织化程度较低,传统市场主体大而不强,现代流通企业小而散的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商贸流通产业整体竞争力有待提高。
 
3.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更加紧迫。在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不断涌现、中西部快速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我省商贸流通业的传统优势正逐步弱化,以商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营销方式已不能满足浙江产品销售的需要,亟须构建更加通畅高效的营销和配送网络,提升我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价值。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商贸政策法规,夯实商贸流通产业基础,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商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功能,为我省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全面建成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按照“发展大商贸、建设大市场、促进大流通、实现大转型”的总体要求,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基本实现“现代商贸流通强省”的目标。到2015年,全省基本形成便捷、安全、优质、多元的城乡现代生活性商贸流通网络,初步实现高效、节约、增值和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工农业产品流通网络,流通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更加完善,商务信用和行业监管机制逐步健全,政府服务更加高效。
 
1.商贸流通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壮大。到2015年,全省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突破6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万亿元,年均实际增长12.5%左右;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11.5%左右;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16%左右。
 
2.生产性商贸流通体系不断完善。2015年全省工业品产销率保持在97.5%以上,品牌营销逐步推进,生产企业新设品牌连锁网点2万个,新增运用电子商务的中小企业10万家,培育有产业依托的省内重点展会20个,培育交易额超100亿元的生产资料市场15家,30个城市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水泥散装率达80%。
 
3.生活性商贸流通体系快速升级。全省性和区域性商业中心基本形成,商业网点布局更加合理,5000平方米营业面积以上网点达300家,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达50条。社区商贸服务更加完善,各市全面建成居民生活综合服务平台,餐饮、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稳步发展,网上购物、都市配送等现代消费方式推广应用,多层次、多元化的消费网络基本形成。
 
4.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日益健全。乡(镇)连锁网点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率达70%。培育营业额超亿元的农产品流通企业50家,交易额超10亿元的农批市场75家,营业额超亿元的农资企业15家,农村现代居民消费、农产品流通和农资供应网络逐步形成。
 
5.商贸流通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流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连锁率达到35%,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达12%,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培育2—3家营业额超1000亿元的综合性商贸企业,5家营业额超100亿元和10家营业额超50亿元的商贸零售企业。培育一批电子商务平台;中华老字号、钻级餐饮、金鼎百货等商贸品牌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推动成品油流通、拍卖、典当、生猪屠宰等特种商贸行业稳步发展。
 
(三)战略重点
 
1.转型发展。按照“创新强商”的总体要求,推进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流通方式现代化,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实现组织方式现代化,加快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由摊位制向公司制转变,鼓励市场创新经营和管理模式,提高市场集中度。加快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缩减流通环节,提高经济运行速度和效益。大力推动电子信息、机械自动化、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先进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流通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积极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推动流通产业从销售终端向整个流通环节延伸,提升商贸流通对上游产业的引导控制力,全面推进商贸流通产业转型升级。
 
2.联动发展。按照“跳出流通,发展流通”的思路,加强贸工联动、贸农联动及商贸业与其他服务业之间的联动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现代工业品流通网络,提高浙江产品流通效率和市场占有率,推动浙江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提升农副产品价值,促进农业增值和农民增收。加强商贸业与旅游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服务业之间的联动,着力形成商贸流通业与制造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间的互促、互动和融合的良好发展格局。
 
3.统筹发展。统筹内外贸发展,主动接轨国际市场,充分利用好国外、省外和省内三大市场,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互利互补的全球大市场。统筹城乡发展,突出中心城市地位,提高中心城市对周边城镇的市场辐射力。加快城乡商贸一体化进程,加强城镇和乡村商贸流通设施的建设,鼓励商贸企业向城镇和乡村延伸经营网络。加快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态,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扶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逐步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消费带动明显的商贸服务体系。
 
4.节约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模式,按照资源节约型发展模式和循环经济的总体要求,从提高运行效率、发展双向流通和实施商贸业节能降耗等渠道入手,加快节约型商贸经济发展。推进通畅高效的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减少流通环节,加快流通速度,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环节的各种损耗。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科学反映市场供需动态和发展趋势,促进生产和消费的有效对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效益。深入实施商贸领域节能降耗,注重逆向物流发展,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逐步推进从注重商品销售向兼顾销售和回收的“双向流通”发展机制。推进大型传统商贸企业关键能耗设备改造。
 
5.特色发展。突出中心城市消费市场规模和能力优势,把杭州市打造成全国商业中心之一,将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义乌市和衢州市分别建成长三角南翼重要商贸中心、浙南商贸中心、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和边际商贸中心。突出产业特色和行业优势。发挥电子商务先发优势,支持杭州市、金华市打造全国电子商务中心。依托品牌企业集聚优势,鼓励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加快品牌连锁专卖网络和商场专柜建设,建设品牌营销示范区。加快推进嘉兴市、湖州市城乡商贸一体化,率先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加快商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加快培育一批集商品展示、交易和物流为一体的商贸集聚区。鼓励衢州市、丽水市、舟山市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土特产品加工和贸易,形成全省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品的加工贸易中心。加大省属综合性流通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省物产集团逐步建立覆盖全省、辐射全国、连通全球的分销服务网络。支持省商业集团、省兴合集团和杭钢商贸有限公司尽快发展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消费促进和升级,完善生活性商贸流通体系。
 
1.构建完善的消费服务网络。网点布局上,加快发展社区标准超市和便利店,大力发展品牌产品连锁专卖店,有序发展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大型超市等大中型商业设施,推动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商场化改造。经营业态上,提升发展传统零售业,加快发展都市物流配送服务,鼓励发展网上购物、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购物方式,推进品牌直销购物中心(Outlets)建设,规范发展电视购物、直销等无店铺销售模式。服务内容上,规范“购物节”、“美食节”等促销方式,打造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品牌促销活动。探索发展个性化营销,针对特定消费群体,着力培育一批细分行业消费服务品牌;完善售后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逐步构建良好的消费环境。
 
2.加快促进消费升级换代。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继续鼓励汽车消费,完善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引导即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保持汽车消费的市场份额。继续挖掘装饰建材、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消费,加快拓展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服务消费领域。深入实施“以旧换新”工作,在做好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基础上,分阶段拓展以旧换新的消费品种类,加快促进消费升级换代。推进二手车市场改造升级,建立健全交易信息平台,促进汽车等耐用消费品二手市场发展。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信用消费,提高居民即期消费能力,加快构建消费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3.大力发展居民生活服务业。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省级社区商贸服务示范企业,提升全省社区商贸服务水平。鼓励社区商贸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方式设立社区超市、便利店、“菜篮子”专营店、家政服务等各类便民服务网点。积极推进综合性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地级市全覆盖,并逐步向县城和乡镇延伸。推进菜市场改造力度,推动地级市全面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逐步带动县(市、区)和城镇菜市场改造提升。支持汽车快修服务进社区,积极发展便利快捷维修等售后服务,鼓励加油站加快发展日用消费品零售业务。积极推进经济型酒店、沐浴、洗染、维修、人像摄影、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发展。
 
4.提升发展餐饮业。加强规划引导和管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高质量的餐饮服务网络。实施餐饮业“三名”工程,培育一批中华餐饮名店、浙江餐饮名店,中国烹饪大师、浙江烹饪大师和浙江名菜名点。着力推进餐饮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餐饮业规范化经营,大力发掘和培育“浙菜”品牌,引导中式正餐企业连锁化发展,支持品牌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引导餐饮企业错位发展,充分挖掘我省地方餐饮特色和文化资源,大力发展主题宴席、有机绿色餐饮和地方特色小吃。积极推进“放心早餐”工程,推进早餐、主食配送经营标准化、规范化和规模化,支持早餐企业发展“集中生产、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的早餐门店、早餐亭(车)。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在大中城市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大力发展餐饮夜市。
 
5.打造生活服务集聚区。推进不同层次的生活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等地结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设和发展,适当提高大型商业网点布局密度,加快引进配套服务行业,提升核心城市商圈的市场辐射能力。鼓励其他地市及义乌市适度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入驻,加快形成辐射力强、消费便捷、服务优良的区域性生活消费服务集聚区。要结合城市消费文化和习俗,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商务休闲街区、夜间休闲街区、旅游休闲特色商业街区等,并对具备条件的街区进行提升,打造一批省级特色商业示范街,进一步改善城市消费环境。
 
(二)围绕工业经济发展和提升,健全生产性商贸流通体系。
 
1.建立通畅高效的工业品流通网络。鼓励工业企业整合品牌、产品和服务等资源,通过直营或者特许加盟的方式,建设自主品牌连锁专卖网络,延伸销售网络终端。实施“名品进名店”工程,推动一批消费者认可度较高、质量好的品牌产品进入大型商场开设专柜,逐步推动浙江产品分销渠道由批发市场向百货专柜和专卖店等品牌营销拓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服务的电子商务系统。加大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力度,支持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引导企业探索销售终端共享等模式,积极推进全国浙商营销网络和省外“浙江名品贸易中心”建设,提升浙江产品的整体影响力。
 
2.推进工业品流通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境外营销网络和海外贸易中心建设,提升外贸产品附加值。深入开展产销对接,组织适销对路的浙江产品进入国内外零售企业采购网络,逐步向跨国采购体系拓展。积极引导国内外零售企业在浙江设立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提高浙江产品的销售份额。实施外贸转内销工程,搭建对接平台,组织一批质量较好、适合国内市场销售的外贸产品与国内知名百货企业、连锁超市、全国浙商营销网点进行对接,推动优质外贸产品逐步投向国内市场。鼓励企业赴境内外参展和促销,提升产品的终端控制力和市场份额。
 
3.建立健全新型生产资料供应网络。加快构建与我省工业生产规模、结构相适应的现代生产资料流通体系。鼓励在钢铁、煤炭、塑料等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应用物流配送、流通加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佣金代理等流通方式。加快发展生产资料购销平台,鼓励专业化流通企业围绕产业集群的生产需求,针对特定行业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生产资料购销网络和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支持大型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努力培育一批竞争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带动作用大的生产资料流通龙头企业。加强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及金融信息服务业间的合作协作,逐步向产供销物流一体化转变,提升生产性服务功能,形成上下游有机融合的供应链。继续保持我省水泥散装率在全国的领先地位,推进水泥散装化和预拌混凝土、砂浆的推广使用,完善散装水泥物流配送设施,加快农村水泥散装化进程。
 
4.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积极参与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开展省级再生资源示范城市建设。完善工业园区、城市居民社区、乡镇所在地和较大的行政村回收网点布局,发展网络收废、电话收废等新型回收方式,合理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支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改造升级,有序发展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形成以回收网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依托、龙头企业为骨干的“三位一体”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5.积极建设生产性商贸服务集聚区。以适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标准为要求,强化展会、物流、营销和电子商务等商贸服务功能,推进生产性商贸服务集聚区建设。加快品牌展会培育,进一步办好“杭州西湖博览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中国食品博览会”、“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等一批综合性展会。结合块状经济特色,培育轻纺、塑料、五金工量刀具等一批专业性展会。整合物流资源,引导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分离外包物流、营销、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细化集群产业链分工,加快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的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商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动有产业依托的商品批发市场逐步向集“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展示中心、物流中心和设计中心”于一体的生产性综合商贸服务区转型。
 
(三)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建设农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1.加快农村消费市场网络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农村连锁超市,提高农村连锁网点覆盖面。整合农村商贸资源,加快推行“一网多用”,鼓励发展农村综合商贸服务社,融合农资、药品、图书、音像和社区服务等经营内容,提高农村商业网点综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创新农村物流配送方式,支持商贸企业采用公交车搭货、上门提货和农产品易货等配送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农村商品统一配送率。推动农村连锁超市信息化改造,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农村超市经营管理能力。加快农村流通现代化,建设“浙江农村电子商务网”,推动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发展。
 
2.积极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继续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等耐用消费品下乡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和经营指导,推动更多适销对路的工业品下乡。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提升发展一批乡镇传统庙会,培育具有农村市场特色的“购物节”。不断培育农村消费增长点,通过“农家乐”、“农家菜”吸引城市消费群体到农村消费,推动文化娱乐、家政服务等向农村延伸。
 
3.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产品展销中心、仓储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改造升级一批辐射能力强、产业带动明显的大中型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一批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推动“农超对接”、订单农业、经纪人营销等流通模式发展;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推行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探索发展拍卖、期货等交易新模式。
 
4.进一步完善农资供应网络。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加快推进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农膜等农资连锁经营网点建设,提高农资的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率,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的现代农资流通体系。加大农资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发展连锁经营,完善售后服务,强化科技咨询,依托连锁网点,建立健全农资检测和监督机制,完善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农资售后服务体系,探索发展大型农机租赁、农资和农产品易货贸易等服务模式。
 
(四)围绕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商贸流通业竞争力提升工程。
 
1.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连锁经营,推动连锁经营从传统商贸业向现代服务业拓展,由城市向农村市场延伸,切实提高连锁率。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依托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推进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产品丰富、消费便捷、售后服务完善的购物网站。鼓励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社区电子商务和企业供应链电子商务,提高电子商务销售比重。加快商贸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连锁企业和商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商贸企业配送网络,加快建设城乡生活配送服务体系和生产资料加工配送网络。引导物流配送企业推广装卸机械化和配送自动化,完善鲜活农产品的冷藏、加工、运输和配送物流设施,大力发展冷链物流。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等现代营销方式,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经营户的公司制改造,提高市场集中度;推进大型商贸企业自有品牌销售,规范发展虚拟经营,提高流通的终端控制力和流通产业现代化水平。
 
2.加快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完善财政、税收、融资等政策,继续做好省重点流通企业培育工作,鼓励各市加大对重点商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形成国家、省、市三级培育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等途径,快速做大做强。支持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实行跨区域乃至跨国经营战略,努力发展一批拥有自由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开展加盟合作,实行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提高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培育龙头商品交易市场,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和提升发展,改造提升一批生产资料批发市场、日用消费品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努力形成一批市场集中度较高、辐射能力较强、经营规范的品牌市场。加大流通企业商标、商号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商贸企业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和商业名牌,开展浙江老字号认定,做好老字号的保护和发展。进一步推进金鼎百货、钻级酒家等国家层面的商贸企业等级评定,提升商贸企业品牌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3.有效整合商贸流通资源。进一步增强政府的调控和引导职能,有效整合商贸流通资源,弥补我省商贸企业单体规模小的不足,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支持零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提升商品定价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建设企业销售联盟,支持优势产业的关联企业,进行销售终端共享,推行整体销售,共同培育产品品牌。推广通用技术应用,针对流通企业共性问题,加强管理模式和技术研究,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广流通领域先进管理模式和科技的应用,全面提升流通企业经营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4.有序发展特殊商贸服务业。加强成品油市场规划和监管,完善成品油零售和批发网点布局,探索发展撬装式加油站,逐步建立成品油现代销售体系。合理规划典当行业规模,推进品牌化和规模化经营,提升典当行的资金周转速度和融资能力。推进拍卖行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做强做大拍卖企业,扩大行业整体规模,鼓励拍卖企业发展分公司,支持企业开拓无形资产拍卖和社会委托等业务。贯彻落实《浙江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提高生猪定点屠宰率。研究制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推进现代医药流通网络建设。加强烟草、食盐、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专卖网络建设和监管。
 
(五)围绕市场调控能力提升,建立高效的监测预警机制。
 
1.加快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全省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监测制度,优化样本结构,扩大监测范围;逐步推广市场运行监测市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商品指数”和“纺织指数”等相关监测信息网络平台;着力构建一体化、多层次的市场运行监测信息体系,不断提高监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整合高校院所、行业协会、企业等社会各方研究力量,打造专职分析人员和专家相结合的市场运行分析队伍,不断提高市场运行的预测、预警能力。
 
2.健全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机制。加快完善市场应急管理工作体系、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和市场风险资金保障体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粮食储备,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完善生猪、食糖等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农资、化肥、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适当增加储备品种和数量,提高储备规模。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代储相结合的现代储备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健全重点调控商品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加快应急资源动态数据库建设,建立应急采购、加工、调用和补偿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完善“菜篮子”市场供应协调机制,以猪肉为重点,完善应急预案和调控体系。
 
3.建立健全产业安全预警机制。加强事先预防,发挥预警机制在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中的基础性、前瞻性、预防性作用,进一步完善“一体两翼”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有序推进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程,不断扩大预警监测样本企业覆盖面。推广运用浙江省产业损害预警监测分析系统,加强对重点产业产品的预警监测,提高预警监测分析水平。
 
4.建立和完善贸易救济援助机制。完善事后救济,进一步做好反倾销等贸易救济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立足维护国内产业安全,逐步建立完善贸易救济援助机制。探索建立贸易救济援助的地方性工作规范,设立贸易救济援助专项资金,为受损企业申请贸易救济措施提供技术援助,为受损严重或自身恢复能力不足的企业和产业提供支持,确保我省产业安全。
 
(六)围绕发展环境优化,完善商务信用和行业监管机制。
 
1.加强商贸流通行业监管。认真做好成品油、典当、拍卖和直销的行政许可管理,完善审批流程,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商业特许经营市场监管,加快推进特许人备案和执法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和年报制度,规范全省特许经营行为。加强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监管制度。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条例〉办法》,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监管,规范屠宰加工行为,建立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保证农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酒类商品流通秩序,强化酒类流通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管理。做好再生资源回收、零售商促销、品牌汽车销售等经营者备案工作,不断规范商贸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2.推动流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整合商务行政执法资源,加快商贸领域立法和体制改革进程,加强商贸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指导,完善执法制度,优化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健全举报投诉服务体系,推进全省各市、县(市、区)“12312商贸领域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商贸综合执法影响力。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密切与公安、工商、质检、农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提高执法效能。
 
3.推进商贸领域信用建设。依托全省公共信用平台建设,制定和完善商贸信用体系制度,以商贸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推动部门、区域间信息公开、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和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指导商贸领域各行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鼓励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企业的诚信经营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诚信兴商的社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商贸流通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加强对商贸流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做好商贸流通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和重要考核指标,认真开展“现代商贸流通强市(县)”创建工作,进一步理顺商贸流通管理体制,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省市场流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努力形成发展合力,推进商贸流通工作科学发展。
 
(二)完善规划法规,强化政府引导和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对商贸流通产业的调控、管理和服务。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做好任务分解,落实配套措施,把各种调控政策与行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起来,保障规划的贯彻和有效实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好相关行业子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商贸流通产业规划体系。加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管理,率先在地级市推行大型商业网点建设项目听证会制度,逐步向全省推广,引导商贸设施有序建设。推进商贸领域法规体系建设,加大现有法规的执行力度,完善执法程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开展立法调研,重点推进城乡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电子商务、会展业、再生资源回收等地方性法规出台,逐步完善全省商贸流通法规体系。
 
(三)加大扶持力度,营造灵活宽松的政策环境。按照“内需拉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的总体要求,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认真抓好现行各项政策的执行和完善。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和专项资金整合,加强对现代流通业、国内市场开拓、大型流通企业培育、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构建及市场运行监测和调控体系完善等领域的扶持。加大税收支持力度,全面实施连锁经营企业全省统一纳税,做好省重点流通企业、省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老字号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增值税退税政策,落实农副产品税收抵扣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创新融资担保方式,丰富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手段,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积极开展动产、应收账款、仓单等抵质押方式。支持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发展,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流通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支持省重点流通企业上市,积极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加强银商合作,建立银行卡结算费率标准,促进银行卡在商贸流通业的使用,加快研究电子消费卡业务管理问题,推动出台相关的业务管理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切实落实用地、用电和用水等政策,营造良好的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
 
(四)夯实产业基础,抓好商贸流通业配套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确定300个商贸流通业重点建设项目。二是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大平台建设,重点在商贸服务集聚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生产资料交易平台和社区商贸服务平台等领域确定40个平台予以重点推进。三是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现有的50家省重点流通企业基础上,综合营业规模、盈利能力、业态创新等条件,确定100家左右的商贸流通企业进行培育。四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好《商业街管理技术规范》、《电子商务模式规范》等商贸领域国家标准的宣传和执行工作,并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零售与批发、商贸服务、生产性服务、居民服务等领域,制订出台一批地方性标准。五是完善行业统计体系,加快建立完整的商贸流通业单位名录库;把连锁率、物流成本、电子商务交易额等一批新的流通行业指标纳入统计范围,建成一套能全面反映全省商贸流通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潜力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为政府决策和调控提供科学依据。六是建立省商贸业联合会,培育和发展商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商业网点设置、产业损害调查、行业自律以及政府与企业间桥梁搭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省商贸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对内对外开放,增强流通产业活力。
 
按照建设统一开放有序大市场的要求,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打破地区封锁、条块分割和行业垄断等行为,保障商品自由流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流通要素的作用,尽快形成大流通的发展格局。深化国有流通企业改制,提升商贸企业经营活力;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支持跨国分销企业在我省设立商品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有序引进一批对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有带动作用的商贸大项目、大企业。加强区域商贸经济合作,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有利时机,鼓励企业积极到省外设立营销、采购和服务网络,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内外资相同的政策环境,严禁地方政府对外资商业实施超国民待遇政策,杜绝商贸建设项目对外资商业进行定向招标等行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进入流通领域的公平政策环境,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重要商品和领域的经营。
 
(六)完善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商贸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商贸领域从业人员的政策教育、学历教育、管理培训和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激励约束和引进交流等机制。推进流通领域学科专业建设,鼓励省内院校开设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现代会展等专业和课程,培养符合现代流通业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健全各项技能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职业道德、依法规范经营、基本技能等岗前培训。加强商贸管理队伍建设,实施“十二五”期间“人才强商”工程,开展以市、县(市、区)商贸管理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对象的系列培训,全面提高商贸流通领域人员素质。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文章来源:浙江省商务厅网站
转载时间:2013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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