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11年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2011年1月13日记者获悉,市工商局宣布,直至2011年2月10日,市食品安全办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食品办要求各区县(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以鲜肉、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制品(含乳食品)、糕点、酒、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大中型商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副产品零售市场、餐饮单位和餐饮市场、庙会小吃经营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对城乡接合部地区、旅游景区以及外来人口聚集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尤其是庙会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测和控制力度。
市食品办要求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使用过期霉变原料加工元宵,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20110114)
责任编辑: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