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重大节假日期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隆安县共开展3次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县卫生、农业、工商、经信、药监、质监、水产畜牧等部门联合行动,主要检查食品加工企业、集贸市场、综合超市、餐饮企业、学校及厂矿饭堂等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通过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净化了食品市场。
同时,县食安委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部门工作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环节的无缝衔接。
农业部门加大农资市场执法力度,对全县150多个农资经营摊点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并增加了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频次。检查结果显示,全县抽检基地蔬菜样品及市场蔬菜样品合格率均达99%以上。
经信部门坚持加强对屠宰场及肉类市场日常管理工作,实行强制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实现了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全面整治兽(鱼)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从源头上制止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进入养殖生产环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构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820多份,全年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14期,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乡村厨师共1843人次。同时加强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全年共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857家次,取缔了39家无证摊点。
工商部门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取缔无照经营。今年以来,共检查食品经营户659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76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41件。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各生产企业、小作坊的进货、生产、检验、包装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规范了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并与全县55家食品小作坊全部签订了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
由于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沟通顺畅,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10年12月28日,南宁市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组到隆安县进行督查,对隆安县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等工作成效给予肯定。
当天,市督查组听取县领导谢裕安关于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后,分成三个小组,全面而详细地检查了隆安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档案材料,并深入县三中、利克隆超市、凤鸣公司等单位和企业实地检查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中,督查组对各单位、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积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给予了很高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和要求。
(来源:隆安县委宣传部 20110108)
责任编辑: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