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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税事业2005——2010年发展规划

序言


    1994年,随着税制改革的全面实施,山西省国税系统组建成立。十年来,全省广大国税干部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税收经济观,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在组织收入、征管改革、信息化建 设、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国税事业实现了长足发展,为山西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快国税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当前,山西省国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国税事业赋予了新的使命;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国税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为国税事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为加快国税事业的发展明确了新的思路。今后几年,是山西省国税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是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制定山西省国税事业2005——2010年发展规划,向全省广大国税干部描绘今后几年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对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主要阐述2005——2010年期间山西省国税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今后几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具体的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是一个战略性、指导性的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05——2010年,全省国税事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牢牢把握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依法治税、管理强税、人才兴税”发展战略,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基层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国税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国税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初步实现管理现代化,为促进山西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坚持这一指导思想,必须突出贯彻以下原则:


  ——坚持把发展经济、服务经济作为国税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国税工作的灵魂,树立全方位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遵循“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方针,将依法治税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始终。


  ——坚持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全面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不断探索国税事业的发展规律,进一步更新管理理念、理顺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坚定不移地深化各项税收改革,努力实现观念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先导,继续把信息化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适度超前和跨越式发展策略,以税收信息化带动税务管理科学化,以税务管理科学化促进税收信息化。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体现人文关怀,不断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国税事业和国税干部的全面发展。


二、奋斗目标


  ——组织收入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基本建立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收入增长机制。继续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或略快于经济增长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全省国税收入总规模突破600亿元大关,力争在200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欠缴税金占国税收入总额的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0年下降8个百分点。


  ——税收法治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面建立推进依法治税的工作机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准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实现税政管理向税种管理的转变,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税收秩序和税收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税收征管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完善征管模式,理顺征管体制,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新机制。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征收率高、成本降低和社会满意。到2010年,在2004年的基础上使全省平均征收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税收成本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稽查查实率力争达到100%,稽查查补总额当年入库率力争达到100%,各项征管质量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征管质量指标位居全国前列,社会满意程度力争达到最优。


  ——税收信息化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面实现技术标准规范、应用平台统一、省级集中处理、覆盖业务全面、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基本建成运转高效、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和信息交换利用四大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增值利用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初步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


  ——税务行政管理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规范行政管理职能,建立职责明确、制度严密、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税务行政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政务、财务和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基本实现决策民主科学、行为规范合法、服务优质高效、办公自动化程度大幅度提高。


  ——国税文化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国税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管理模式,建成学习型、创新性、服务型、廉洁型“四型”国税机关,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体现国税特色的人文关怀和自我实现型国税文化,全省国税干部的凝聚力、创造力、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到2010年,国家级文明单位达到5%以上,省级文明单位达到30%以上,市级文明单位达到100%,实现省级文明行业目标。


  ——基层环境建设的主要预期目标: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经费最低保障线明显提高,基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所有的基层办公场所达到美化、绿化、舒适整洁;办公、学习和文体活动等方面设施齐备,装备优良。基层干部职工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干部队伍建设的预期目标:建设一支人才总量、人才结构、人才布局基本合理能够适应国税事业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立以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动力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全省国税干部的学历结构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各级国税局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10年,全省90%以上的市县国税局领导班子达到优秀领导班子标准;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超过85%,力争达到90%,其中省、市局机关大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达到100%;全系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干部达到3%以上;行政管理、税收专业、信息技术人才比例适当,取得中、高级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的人才总量大幅提高。建立有效反腐机制,实现源头控制,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明显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组织收入


  1.建立税收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收入增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引导作用,促进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密切关注新的税收增长点,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协调发展。


  2.建立以全面反映税收经济相关度和征管质量情况的组织收入工作考核机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各级国税机关组织收入的工作成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3.建立能够客观反映欠税和有效控制欠税的欠税管理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监控和掌握纳税人的欠税总量及分布状态;认真贯彻落实《欠税公告管理办法》,加大欠税追缴力度,力争实现当年无新欠,确保国家税款安全。


  4.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建立重点税源数据仓库,实现对重点税源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控。到2010年,重点监控企业缴纳税收占全部国税收入的比重达到80%以上。强化监控数据的综合利用,逐步建立税源评估体系和税收预警机制。


  5.提高税源分析水平。利用数据仓库中的海量信息,开展税源分析工作,进一步揭示税收与经济的变化规律,剖析税收增减变化的深层次原因,准确把握收入变动趋势。针对经济、税收工作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题分析。开展税收能力估算和行业税负分析。大力推进税收预测工作,运用科学、实用的预测方法,进一步完善常规收入预测机制,提高税收收入的预测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推进依法治税


  6.大力推进税收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大力 宣传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7.不断完善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全面贯彻落实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执法监控考核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征管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自动化监督。引入征管执法激励约束机制,创建公平透明的奖惩制度。广泛开展执法先进单位、执法标兵、执法能手竞赛活动,大力表彰和鼓励严格执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难度大、责任大的重点工作岗位和环节,探索实行高奖励、严追究制度。


  8.构建自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执法监督。要以分析控制为重点,构建系统控制体系,强化执法监督,防止因管理层级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形成监督失控。推行查询控制,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执法状况进行跟踪监控和考核,约束规范税务人员的操作行为和执法行为;推行标准控制,编制并推行条理化、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实现对整个征管流程的自动化控制;推行程序控制,将各项操作标准实现计算机程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的自由裁量度,预防和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9. 全面落实公开办税制度。畅通和拓宽税收政策贯彻渠道,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法规和纳税实务信息,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大力实施“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为纳税人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10.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改进税收宣传工作。坚持普法教育与税收宣传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完善税收宣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挖掘税务网站的宣传功能,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结合实际积极发挥好农村协税护税组织的作用,保证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


  (三)完善征管机制


  11.建立扁平化的征管组织体系。遵循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客观规律,按照依法、精简、效能、统一的总体要求,以县、市级国税机关为基本的基层征管单位,全面调整和规范基层征管机构。根据征管力量、税源、管户、地域等情况,科学设置基层国税机关的内外机构,适应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的需要,使县级国税机关真正成为直接面对纳税人从事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基层征管单位。


  12.建立流程化的征管岗责体系。打破以业务类型划分征管岗责体系的旧格局,按照“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有效制约”的要求,坚持以县级国税机关为基本单位,以 “业务受理—中转核批—办结执行”的服务流程和“业务发起—调查评估—处理执行”的管理流程为导向,整合征管各类要素和资源,实现职能重组、业务重组和人力资源重组,建立标准化、流程化的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工作,把征管质量指标作为衡量征管水平和努力程度的主要指标,完善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改进考核手段,统一指标口径,全面实现征管质量的综合查询统计和实时远程考核。


  13.建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以纳税人为中心,科学设置办税服务窗口,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建设标准化的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规范、简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务。建设覆盖全省的纳税服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利用先进的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不断创新纳税服务制度,大力推行多种形式的服务方式,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建立畅通的法律救济渠道和合法的法律救济程序,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提高税收社会化服务程度。


  (四)强化税务稽查


  14.建立专业化的税务稽查体系。全面推进税务稽查体制改革和稽查制度创新,规范一级稽查,理顺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的衔接制约关系,逐步形成上下一体、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执法规范、监督有力的税务稽查运行机制。


  15.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和促进税收管理的作用。以全面提升稽查工作绩效为基础,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稽查科技含量,建立人机结合的选案制度,加强案件的案例分析,及时掌握涉税案件的发生、分布特点和作案的发展动向,严厉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全面推行首查责任制和复查制度,促进税收管理。


  (五)夯实管理基础


  16.建立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充实税源管理力量,建立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税源管理队伍。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按片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一般不承办征收税款、减免缓税、进行处罚等事务。结合实际,合理配备税收管理员,定期轮岗,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日常检查工作,强化管理考核,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7.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坚持纳税人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国税与地税、工商部门等部门间的户籍管理协作机制,全面夯实纳税人户籍管理基础。加强征管基础资料、基础数据的规范管理和分析利用,建立和完善征管资料户籍档案制,实行征管资料档案的电子化“一户式”管理。


  18.大力推进纳税评估。制定纳税评估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纳税评估模型,将分析评估与必要的税务检查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体系。


  19.实行分类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按照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的特点,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实施行业分类管理,全面掌握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管理的措施;实施规模分类管理,对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实施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切实做到管好大户、管住中户、不放小户;大力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对纳税人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按纳税人信用等级区别管理,激励纳税人自觉纳税,提高依法纳税遵从度。


  20.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在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商业零售等行业的纳税人中全面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进一步加强对税控加油机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做好定期采集税控装置数据的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作为对纳税人计税的主要依据。


  21.切实加强发票管理。简化普通发票种类,实现发票编码的统一。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内部管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发票抽奖办法,建立发票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正确使用发票的社会监督机制。


  (六)加强税种管理


  22.加强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全面落实“完善税制、强化管理”的要求,实施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坚持“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指导方针,落实“一四六小”的管理思路,逐步完善增值税网络化管理,重点抓好征前比对、征后评估这一关键环节,使增值税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从强化行业管理入手,落实重点税源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消费税管理。


  23.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办法。强化中小企业、新办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适应企业经营规模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加强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监管。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纳税评估工作,实现企业所得税收入与企业利润的协调增长。


  24.加强国际(涉外)税收管理。建立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型国际(涉外)税收管理机制。强化审核评税,改进税务审计工作,提高国际(涉外)税收征管能力。充实反避税信息资料库,推动反避税工作向相对集中管理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反避税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国际税收的协调合作,规范高效地开展国家间的税收情报交换工作,及时处理跨国税务争议与纠纷。对涉外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


  25.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适应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审批管理机制。加强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积极推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不断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方式、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依托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立起严防骗税的新机制;适当简化出口退税申报单证和申报审核程序,提高退税工作效率,加快退税进度。


  (七)加速信息化建设


  26.建立信息相对集中的数据采集体系。强化数据采集质量,建立基础数据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统一的应用集成平台、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规范的数据采集手段,依托税控装置进行数据采集,全面加强操作管理和数据管理,确保征管数据的真实、全面和准确,实现涉税信息的一次采集、集中存储、共享使用。强化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实现各类税收征管数据数字化采集、标准化加工、规范化处理,对申报征收信息流进行优化,实现申报征收流程的自动化控制。


  27.建立监控严密的决策支持体系。规范税源管理流程,实现纳税人信息共享;设立省级数据处理中心,实现对全省征管数据的实时集中处理;建立分析模型,进行纳税评估和动态税源分析,准确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科学预测税源变动趋势及其对税收的影响,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对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的监控,形成历史数据、过程数据和审批信息的网上传递,实现国税系统上级机关能够监控下级机关、决策层管理层可以监控一线操作层、税务机关能够监控纳税人经济活动和税源异动情况的目标,达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进行网络监控和质量考核的目的,有效地实现管理目标。


  28.建立人机结合的选案分析体系。充分发挥全省数据集中和共享的优势,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税源宏观数据、税负变化数据和纳税人资料数据,进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行业指标的横向分析和历史指标的纵向分析,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实现税务稽查的计算机自动选案,促进稽查选案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9.建立数据实时交换的信息互通体系。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依托外部信息交换平台,完成国税部门与工商、财政、银行、地税、质检、海关、外汇和其它政府部门的横向联网,实现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的共享与交换,及时掌握各类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快“税银库”联网步伐,全面推行多元化的申报方式和多种形式的缴库方式。


  30.建立高效运转的行政管理体系。依托省内四级广域网络,全面整合公文处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行政审批、监察监督、后勤保障、辅助办公等应用系统,建设IP语音电话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开展远程培训教育,逐步实现政务数据的省级集中,达到所有涉税信息网上流转、所有审批内容和结果网上反馈,实现网络化、无纸化办公。


  31.建立保障有力的运行维护安全体系。建立覆盖税务信息系统网络、硬件、应用、管理各个方面的信息安全体系。采用入侵检测、漏洞扫描、病毒防治、防火墙、网络隔离、身份认证等成熟技术,利用物理环境保护、数据传输保护等手段,确保信息安全。建立相对集中的省、市局技术支持运行维护队伍,按照“以我为主”原则,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对应用系统进行统一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八)规范行政管理


  32.规范政务管理。健全和规范包括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公文运转、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目标管理等政务管理制度。引入先进管理观念,建立“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工作目标质量管理考核机制。全面推进办公自动化,实现政务活动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33.规范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面推行部门预算,逐步推进“零基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切实保障基层的工作需要。全面推行基本建设项目库管理,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和监督。加强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制度完善、业务规范、运行高效的现代内部审计机制,实现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抓好政府采购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4.规范事务管理。改进机关后勤服务等事务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用信息化、系统化的新技术,探索事务管理的新模式,从传统、粗放型的管理向现代、集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转变,切实提高事务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效益。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拓展服务领域。为各级国税机关高效运转,为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工作、学习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


  (九)加强队伍建设


  3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县级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考核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加强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开展创建“优秀领导班子”活动,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突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上级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三个环节,落实巡视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强领导班子的活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培养,加快领导干部年轻化步伐。


  36.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制等制度。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推行领导干部退出、淘汰制度。以推行能级管理为重点,创新税收专业人才管理机制。建立群众认可和注重实绩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提高获取民意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建立上级考核、同级评比、下级评议、自我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实现考核标准科学化、考核范围合理化、考核方法现代化、考核程序规范化。积极稳妥地试行以岗位聘任制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37.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更新教育培训观念,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全省国税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积极开展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切实提高干部的文化素质;利用网络化手段,实施全员培训,重点抓好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2005年—2010年内全系统干部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切实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积极探索和改进干部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完善和更新各类业务考试方式,进一步增强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3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和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四项纪律”和“八项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对各级国税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大要案报告督办制度,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规范行政审批,增强执法透明度,切实解决税务人员以税谋私、侵害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


  (十)加强国税文化建设


  39. 建设先进的国税文化。国税文化是税收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治税理念、税收制度、管理模式以及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的综合。加强国税文化建设的目的在于,教育人、激励人、凝聚人、发展人,最大限度地调动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育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国税新形象。大力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四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促进学习与创新的机制和制度,改善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基层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和条件,精心搭建开展学习与创新的载体和平台,在全系统营造一种崇尚学习、乐于创新的浓厚氛围和机制,加强国税物质文化建设。坚持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加强国税行为文化建设。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构建税收诚信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国税制度文化建设。构建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核心价值观的国税文化理念,使之成为国税干部共同的追求目标和行为准则,溶入于国税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之中;坚持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国税干部的职业道德观念;通过有效的文化载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的人文活动凝聚人心,以团队的组织形式凝聚人气,提高文化建设的实效性,加强国税精神文化建设。


  40.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等争先创优活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不断更新和拓展文明创建活动的方法和途径。坚持抓基础,抓典型,抓载体,抓特色,继续大力开展创建先进集体和争当先进个人活动等争先创优活动,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参与希望工程、助残助学、扶贫济困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将精神文明创建延伸到全社会。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在2005年到2006年期间,工作重心是抓改革、建机制、夯实基础。主要工作内容是:以全省数据集中为契机,规范全省国税系统的机构设置,完善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以及各项税收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和办法,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一直影响国税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些观念性、体制性、制度性和机制性障碍,初步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的新的税收管理模式,为全面推进国税事业的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步,在2007年到2008年期间,工作重心主要是抓运行、求完善、重点突破。主要工作内容是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督查,重点对“第一步”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进行完善,较好地解决信息化建设中以及各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科学化管理办法,四大工作重点实现重大突破,各项运行机制运行顺畅,初步建立学习型组织管理模式。


  第三步,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工作重心主要是抓规范、上台阶、全面提高。充分发挥各项税收改革和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学习型组织的创新能力,总结经验,推行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各项奋斗目标,把山西省国税系统的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步走”各个时期的工作内容各有重点,但彼此又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相互融合,必须采取一种渐进的协调的发展方式。


五、保障措施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实现规划提供思想保证


  本规划指明了山西省国税事业的发展方向。落实本规划,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落实本规划,必须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国税工作。坚持全面发展的观点,既要努力使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实现国税工作的全面发展;也要进一步加强国税干部的思想教育、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强化管理和监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的观点,实现税收与经济、治税与治队、机关与基层、管理与服务、信息化与人的能动性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坚持持续发展的观点,一切从国税事业的长远发展出发,避免短期行为,不搞“形象工程”。必须坚持求真务实,根据省局的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规划的实施和落实,紧紧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二)切实加强领导,为实施规划提供组织保证


  本规划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广,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与全省国税系统的每个单位和部门都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本规划作为新时期国税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把各项国税工作都纳入规划的整体部署之中。省局各部门和各市县局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落实规划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领导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完善督查制度,改进督查方法,对规划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通报新情况、新问题,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为实施规划提供制度保证


  实现本规划的奋斗目标,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支撑规划实施的各项制度办法,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国税局要高度重视规划的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理出一条清晰的工作思路,明确制定分年度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将任务指标细化、量化、标准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要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防止推诿扯皮。要跟踪分析规划的执行情况,准确把握宏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提出完善、补充规划内容的建议;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关注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保证规划的实施。围绕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确定每一年度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每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把规划落到实处;同时每一年度末要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列为下一年度的工作内容。


  (四)进一步激发国税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实施规划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实施发展规划,从根本上要依靠系统全体国税人员的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使广大群众理解实现规划与自己切身利益的一致性。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靠政策、靠制度鼓励创新、促进发展;要始终做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把广大群众中蕴藏的巨大潜能全部释放出来;要不断总结群众中的新鲜经验,逐步推而广之。要坚持制度建设与人本管理相结合,一方面用法律和制度约束人,依靠富有活力的用人机制和政策,调动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体现人文关怀,坚持从团结人、爱护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努力做到政治上爱护、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以激发广大国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自觉投入到规划的实施和落实之中,在全系统形成一种“人人奋发向上,个个争创一流”的良好风尚。


  (五)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规划顺利实施的外部环境


  国税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地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级国税机关要一如既往地自觉地依靠地方党政的领导,经常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国税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把规划的实施与地方经济建设的大局结合起来,一方面为地方领导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要切实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强信息交流,相互支持,通力配合,共同发展,营造出一个有利于规划顺利实施的良好的外部环境。


(来源: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20100201)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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