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鞋厂:假名鞋的温床
不久(2008年1月23日)前,专门来到了有“鞋都”之称的福建晋江,以及近几年制鞋业发展较快的南安,对假名鞋的生产源头进行了深入调查。
目前,晋江已成为我国最大的旅游运动鞋生产基地和世界运动鞋的重要生产基地。全市现有鞋类企业3000多家,鞋业出口企业445家,从业人员超过35万,年产各类鞋达9亿多双,年产值近200亿元。其中,旅游运动鞋总产量占全国的40%、世界的20%。
在晋江的大街上,到处都是各鞋企业的广告。在晋江的一些村庄,制鞋厂更是一家挨着一家。这些鞋厂中,不乏大量的家庭小作坊。有的厂家是老板把自己的宅基地盖成三四层的小楼,然后招聘几十名员工后就成了一个鞋厂。
近几年,中国的鞋业市场被高端市场的阿迪达斯、耐克、KAPPA和国产品牌李宁、安踏、亚礼得、爱乐、361°、德尔惠、贵人鸟等知名品牌占有。
如果与这些品牌鞋企业竞争,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众多的小厂家不会占到上风。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小厂家面临的选择无非三种:一是做好鞋的质量,走低端市场;二是为国内外大品牌贴牌,代工生产;三则是制造假品牌鞋。
制造假品牌鞋相对于前两种选择获利大,而且不容易造成库存。因此一些小厂家选择了制造假品牌鞋。
在晋江双沟太原西路采访时,发现在这条路上就有几十家鞋厂。进入其中一家鞋厂时,看到了这样的一番景象——车间地面上的垃圾足有5厘米厚,看样子是很长时间没有清理了。车间里堆满了“名牌”鞋,墙壁上的白石灰墙壁上已经几乎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身着各式服装的十几个工人正在忙碌地生产,“阿迪达斯”的标志在他们手中不时地跳跃。
和这家鞋厂相邻的一家鞋厂因车间不够大,甚至把车间扩到了大街上进行生产。
在这条路上,随处可以看到国内外各大知名品牌的“仿牌”鞋,在此地生产后被运往全国各地。在采访中,了解到,因某些理由,当地的工商部门对这些鞋厂的制假行为“无可奈何”,所以只能“视而不见”。
同时,对这些制假鞋厂来说,也存在风险。在当地,如果鞋厂的“活动力比较强”,在生产经营上是比较安全的。但在运到各批发市场的路途中,如果遇到检查而被扣留产品的话,对鞋厂来说,也是一比不小的损失。
此外,还了解到,位于晋江青华西区的大井口有大大小小的商贸鞋行近百家,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假名鞋的中介服务。
在这些商行的货架上密密麻麻地摆着各式各样的假名鞋样品,从耐克、阿迪达斯等世界名牌到国内各大小品牌,可谓款式新颖,“品牌”齐全。商行的作用就是接商户的订单,再把订单交给各鞋厂,从中拿取每双鞋五角至一元的利润。
在一家名为艾蜜儿贸易有限公司的鞋行,指着一款“耐克”问道:“这款鞋最快多长时间可以交货?”老板的回答让惊讶:“自己有厂子,这款鞋一直在生产,一年能销几万双,如果现在下单,7天就可以交货。”
在大井口采访时还发现,前来下订单的客户不仅有中国批发市场的商户,还有来自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的商户,他们来这里采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里有各种品牌的假名鞋,而在他们国家没有生产。
谁在成全假名鞋
有的消费者买假名鞋纯属“爱慕虚荣”。小李是某外企公司的员工,去市场买鞋时,看到一双有“耐克”标志的鞋仅售100多元,马上买了一双。之后,小李几乎每天都穿着这双鞋,感觉特别有面子。
在采访消费者时发现,有的消费者并不了解这些鞋的真假。许多消费者甚至认为自己买到的鞋就是真的名牌鞋,还以为自己花了小钱赚了大便宜。
但也有消费者认为,假名鞋质量也不错,款式新颖,价格又不高,很“实惠”,更重要的是,这鞋穿在脚上的感觉和真品牌鞋没什么两样。
在一家销售假名鞋的店里,该店老板向道出了经销“仿牌”的理由。“鞋行业门槛低,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没有资金基础,如果选择代理国际大品牌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而且他们对代理商要求非常高;如果代理国内的品牌,除了花费资金铺货外,还要做宣传,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具有一定的风险。做这些‘仿牌’鞋就容易多了,这些品牌鞋本身就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不用做大量的宣传广告,而且一些消费者对它们的了解不多,对其很难分辨真假。更重要的是,这些‘仿牌’鞋虽然打着国际品牌的名字,但是卖的是国内品牌的价格,款式和质量也不差,当然就容易销售了。”
鞋穿在脚上,不像不合格食品那样对人身体有危害。业内专家认为,工商执法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对“仿牌”鞋“视而不见”,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以上众因素,使假名鞋有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经销商销售假名鞋乐此不疲,生产厂家生产起来也就更加大胆。
事实证明,执法部门只要严格检查,就会对“仿牌”鞋起到预防和打击作用。2007年9月至12月,北京工商部门对各大商场的假冒现象进行了整治之后,假名鞋得到了有效遏制,这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
知名品牌保卫战
知名品牌是假名牌的最终受害者,但是,很多企业并没有发现自身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或是在发现收到侵害后不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专家建议,知名品牌企业要与工商部门紧密联手开展整治假名牌行动。企业掌握着市场最前沿的信息,可以随时为工商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在行动过程中予以必要的支持与配合。如果企业发现自己的商标与企业名称被别人假冒,应尽快聘请律师或有关代理机构向有关部门提出撤销对方使用的请求。一旦发现假冒事实成立,被侵权企业一定要向侵权企业索赔侵权造成的损失。
企业既可能成为假冒行为的始作俑者,也可能成为假冒行为的受害者。对此,某企业职业经理人刘先生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提倡自主创新,鼓励企业打造自主品牌,给予自主创新企业一些政策上的优惠,让企业认识到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拥有自主品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有关专家进一步指出,打击假名鞋的关键一点是,各级政府和工商执法部门坚决不能为制假行为开绿灯;各级政府不能为了一时经济的发展或者政绩而忽视了它的潜在危害;各级工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不要被各种利益所诱惑,对制假售假行为视而不见。
(来源:中华服装网 20080123)
责任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