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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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下)

  三、循环型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信息服务业


  完善资源共享技术,建设各类标准数据库,降低信息噪声,实现电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三网合一”;发挥信息服务业的替代作用,以信息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软件服务业和系统集成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应用系统平台,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服务业。


  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中心,加快信息技术向外辐射的力度和强度,构建南京信息服务中心和苏州信息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高校的信息科技优势,形成以高校为中心的信息服务圈和信息应用提供商。加快培育信息咨询市场。建立和完善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信息监控体系。


  (二)生态物流业


  推进综合生态物流园区的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生态物流企业。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控制物流活动中的污染发生源。加强指导,促进企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发展共同配送,完善交通管理制度,提高配送效率。加强生态物流标准建设,推进物流经营者物流运作的绿色化,包括绿色运输策略、保质保鲜技术、绿色包装等。完善物流企业经营资格制度。


  优化物流中心建设的布局,积极发展南京物流中心、苏锡常物流中心、徐州物流中心,增强区域间物流能力,实现比较优势的充分利用。


  (三)生态旅游业


  积极面向产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网络化的发展目标,坚持“先规划、后开发,重保护、慎开发”的原则,以清洁生产技术为支撑,积极加强景区景点环境的整治、保护工作,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管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态旅游示范景区建设,促进A级景区的发展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重点生态旅游区的交通干线、航空线路建设规划的协调管理,有效控制旅游密度。积极开发绿色旅游产品,形成一批生态旅游点。


  优化生态旅游产业的生产力布局,积极参与我国长江东部旅游区建设。联合苏鲁豫皖等周边城市,构建以徐州为中心的淮海生态旅游区。积极发展环太湖、宁镇扬、东部沿海、徐宿淮生态旅游区和沿长江旅游带,加快建设南京、苏州、徐州、连云港生态旅游城市,进一步增强生态旅游供给能力。


  (四)环境服务业


  积极倡导功能经济,扶持租赁业和维护业,促进“第二产业的第三产业化”。通过合理调整折旧政策、税收政策,发展租赁中介机构,强化监管和服务,推进租赁和维护业的发展。重点建设一批化学品租赁、装备租赁、产品维护以及环境认证和环境咨询等中介机构。


  培育企业集团,发展专业化的环境服务企业;推进环境科技创新,增强环境服务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推行外向型环境服务业发展战略,不断提高环境服务业的国际竞争能力。打破行业垄断,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善相关法规管理制度,构建产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构建风险投资机制,降低投资门槛,拓宽投资渠道,为环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投融资体制保障。


  四、绿色消费建设重点


  (一)实施绿色采购与绿色消费计划


  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与示范作用,将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计划,逐步提高政府采购中可循环使用的产品、再生产品以及节能、节水、无污染的绿色产品的比例。进一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建立办公用品的回收系统,及时回收报废的办公用品。


  (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


  结合绿色社区的创建,广泛开展绿色消费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培养绿色消费意识与绿色消费需求。倡导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引导人们正确购物和环境友好或环境保全地消费。选购净菜以及“非复合包装”的商品,减少消费过程废弃物的发生。增进反复利用意识,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加强一次性易耗品的反复使用与多次使用。抵制“白色污染”,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加强垃圾的分类收集,将可循环利用的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分类放置。


  (三)规范绿色产品与绿色企业的认证与管理


  研究制订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推进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企业认证制度,建立与完善绿色企业与绿色产品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并在食品行业实行绿色标志产品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产品的检测和指导工作。开展“绿色诚信”,强化诚信制度和相关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


  (四)研制、开发和生产绿色产品


  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与发展绿色产业,特别是再生资源产业,努力扩大再生资源产业的规模。建立与完善绿色产品研制、开发与生产的激励机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参与节能、节水、无污染的产品以及再生产品的研制、开发与生产。积极培育市场,不断扩大绿色产品在消费市场中的份额。鼓励开设“绿色商店”、“绿色超市”,拓展绿色产品的营销渠道。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实行“非复合包装”。禁止生产和销售含磷洗涤剂、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等塑料制品。


  五、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循环利用


  (一)开发和利用新型能源


  结合江苏工业发展战略,在提高能源终端利用效率的前提下,积极稳步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推广清洁煤燃烧技术,推进风能和太阳能等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清洁煤燃烧工程。积极配合工业园区的建设,实施集中供热,分阶段加速改造中小型锅炉,对10蒸吨/时以上锅炉进行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改造。重点围绕燃煤电厂的技术改造,提高能源生产、转换与输送效率。推进清洁煤燃烧技术,加大烟气脱硫实施力度,包括循环流化床炉内喷钙脱硫、石灰——石灰石烟气脱硫等。


  天然气发电工程。以“西气东输”为契机,积极推进天然气发电,优化一次能源结构和电源结构。重点推进常州戚墅堰电厂和苏州望亭电厂的燃气工程及张家港和华能金陵燃气电厂建设。加速中小型锅炉燃气或电力对煤的替代。


  新能源建设工程。扶持发展风能和太阳能等再生能源,重点在沿海地区建设风能发电示范工程。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冶金和建材等行业中增加电力使用比重,减少炼焦煤的使用。推进企业节能和余热、余压、副产煤气的利用。进一步提高冶金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


  推广清洁能源。积极引进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资源,建设天然气管道,不断提高城市管道煤气的普及率,推进液化石油气的管道化供应。改进农村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沼气。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改变单一的煤电结构,积极利用天然气发电。


  (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节水工程。将城市节水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水的供求平衡。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改变城市消费观念,降低人均生活用水消费量。科学合理制定水价,利用经济杠杆节约用水。


  中水回用。提高农业中水灌溉面积,在人工草地、林场推广中水灌溉。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同时,增加企业中水利用比例,重点用于锅炉用水、原料水、产品处理、清洗用水、冷却、空调用水等。新建的居民小区,鼓励开发分质供水系统,分别向用户提供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和生活杂用水,并鼓励已建居民小区建设中水系统。大力推广市政设施中水回用系统,用于城市草地喷洒、景观及娱乐用水。


  (三)物质资源的循环与回用


  1.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提高半成品供应量,鼓励净菜上市。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建立垃圾的分类回收体系,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与利用体系。合理分布设置大型分拣中心,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加以细化分类、初步加工与打包,定向送往对口的综合利用企业。所有分拣中心都应与对口企业建立起科学、稳定的供销渠道。


  建立垃圾的加工生产体系。可回收废旧物资进入废旧物资循环系统,在企业进行再加工。有机垃圾直接送入堆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料,并回收垃圾填埋产生的甲烷等可燃气体。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实行强制性回收,送专门的处理机构加以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建立再生产品应用体系。积极培育再生原料及产品销售业,疏通再生产品的销售渠道。建立大型再生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2.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


  废纸的回收利用。健全废纸回收利用网络,成立股份制公司或联合体,开展废纸的收集与再利用。将废纸回收和社区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力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废纸回收特许经营系统,实现低成本、低风险和高速度扩张,扩大经营规模。采取上门收购、连锁店收购、电话预约收购、卡车收购和拖车收购等多元化模式。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的管理,运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存在的问题。建立与现代大规模汽车生产相适应的汽车回收和拆解体系,并与浙江、上海等地形成网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建立报废零配件的处理、销售体系,适当提高报废汽车的收购价,遏制非法拆解企业。建立有效的零配件再生利用体系,建立相应的检验标准,对再生零配件进行分类处理。


  电子类产品的回收利用。产品制造商应承担起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大量废弃废旧家用电器、再商品化的义务,设计、制造易回收利用的产品。开展废家电回收利用、资源化的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未来大量家电废弃问题。制定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市场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


  废旧塑料制品回收。通过价格和政策引导,对废塑料制品进行分类回收。加强与上海的联合和合作,拓宽具有江苏特色的多元化塑料制品回收渠道。开辟利用废旧塑料生产井座、井盖及汽油等资源化途径,加强废旧塑料制品回收的分类指导,强化沪宁铁路沿线和省内主要交通干线废旧塑料制品的收集和管理。


  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电池、荧光灯、医疗垃圾等危险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尽快出台全省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以废旧电池回收为起点,完善废旧电池的收集网络,建立废旧干电池处理厂,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六、循环型城镇的建设重点


  (一)构筑资源循环型城市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循环型城市建设规划,完善循环型城市建设的组织体系与管理体制。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工业企业,推行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模式。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污水与垃圾处理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立快捷便利、舒适清洁的城市交通体系。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城市能源体系,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保护和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风景林地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建成一批环境优美、服务配套的生态居住区。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增强生态城市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


  通过创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渗透到城市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各个层面。要结合实际,完善各种创建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模式,全面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快生态市、县建设试点进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省区建设打下广泛的基础。


  (三)建设循环型社区


  建设资源节约型小区。住宅小区的设计以及建材的选择应充分考虑采暖、保温以及节约资源的需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生产的再生砖。居民住宅全部符合节能建筑新标准。建立小区的中水回用系统。


  推广新型能源。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修改住宅设计规范与标准,新建住宅区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住宅楼屋顶的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并预留热水器管道。配套设施应尽可能采用自然光,或采用太阳能照明,减少电力照明。


  建立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加强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回收,对纸张、碎玻璃、玻璃瓶、废金属、塑料、电池、旧电器、旧家具、旧衣服等实行有偿回收。要求居民家庭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对分类处置的家庭按标准收取清洁费,对不分类处置的家庭加收垃圾分拣费。鼓励企业、社区、个人投资成立资源回收企业,按企业化、市场化经营,政府给予税费优惠。


  (四)建立农村三级循环体系


  建立农村区域内部循环体系。按照生态学规律,构建农业生态系统。实现人畜粪便的集中利用和有效还田,秸秆的集中利用和有效还田,乡镇企业污水的无害化排放,化肥、农药、农膜的减量化使用,生产生活垃圾的有效处理。


  建立中心镇循环体系。以城镇为中心进行整体规划,建立具有城镇特色的生态系统,使农村生产生活中垃圾、污水与乡镇企业污染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建立城市、镇(区)、农村的总体循环体系。循环设计应充分考虑城市、镇(区)、农村三者之间的物质交换,由农村进入城市的农产品尽可能经过初级加工处理,产生的垃圾就地还田。城市的人粪尿集中作为肥料进入农村的作物种植。农村产生的无机垃圾和有害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的总体规划。


  (五)建设农村绿色社区


  农村废弃物的循环处理。禁止焚烧秸秆,采用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作纤维板等方式加以资源化利用。有机垃圾采用喂养牲畜、集中腐烂作为有机肥、自然净化等方式实现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置。废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橡胶、碎玻璃等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农药用具、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要实行强制性回收。


  农村污水的循环处理。减量使用化肥、农药,扩大有机肥施用面积,推广生物农药,减少来自农业生产的污染。关闭重污染的乡镇企业,工业污水实现达标排放,控制来自乡镇工业的污染。禁止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剂,减量使用洗涤剂,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或集中处理。对粪便污水加以处理,作为农用肥料或进入沼气池。


  农村能源的循环使用。构建梯级能源使用体系,依次是:太阳能,沼气、电能、液化气,煤炭,秸秆等再生物质。


  七、沿江地区循环经济综合示范区建设


  沿江地区是江苏经济发达、增长迅速的区域,是江苏直接承接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最为活跃的区域,也是江苏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选择沿江进行示范区建设,不仅对沿江开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沿江工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带动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沿江地区循环经济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框架是,依据本规划的要求,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为基本对象,统筹考虑企业清洁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以及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系统综合的区域性示范。


  (一)推进生态工业体系建设


  加强产业集群之间的区域分工与合作,积极培育和扶持废物循环利用产业,发挥水泥、钢铁和能源等对废物的吸纳功能,推动产业的区域合作互补,合理配置。扶持推进区域中共性技术设备的维修替代和租赁服务业建设,促进沿江工业体系生态化的整体性优化升级。


  以7个信息产业基地和5个软件园为主体载体,加快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依托苏锡常建立集中规模的纺织生态工业园,重点培育苏州、无锡、常州纺织品服装生产基地。加快建设以宜兴、苏州、常州三个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为主要依托的环保产业基地。


  以张家港、常熟、江阴和太仓为重点建设冶金、化工等制造业生态产业带,发展特色园区,构筑块状经济优势,鼓励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的开发和引进,加快发展规模型、科技型和外向型企业。


  以南京、镇江、扬州和泰州为重点建设石油和化工生态工业带。重点建设南京化学工业园、扬州经济开发区、泰州经济开发区和江宁开发区等。


  以南通为重点建设沿江沿海产业带。充分利用南通沿江沿海区位优势以及现有的经济基础,大力发展交通等基础设施产业,加快与上海一体化的进程,为沿海开发积蓄力量。


  (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重点实施“三个联动”,即联动发展沿江产业、联动开发产业园区和联动建设基础设施,统筹规划沿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防止产业布局混乱、产业结构雷同和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影响沿江开发总体经济效益和形成新的结构性污染。


  突出加强饮用水源地和自然生态保护。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对象范围内,禁止任何新建项目上马,对已有的开发区、工业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控,及时掌握水源水质状况,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建设沿江生态防护带,防止水土流失,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包括各类开发区建设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经过评价可能导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项目,新建电厂必须同时配套脱硫设施。提高化学工业、化学原料制造等主要有机毒物排放行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有机毒物排放。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集中控制的原则,沿江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和所有的工业园区都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沿江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和特色基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已建和新建港口都要进行环境规范化整治,建设废油处理设施、垃圾、粪便收集设施。合理规划和调整沿江污染物排放口,所有新建排污口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研究解决沿江地区达标尾水出路问题。


  八、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基础设施,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物质保障。


  (一)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推广系统


  在大力推动企业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职能,整合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强化产学研的横向联合,建立并逐步形成各种形式的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开发平台和转让推广网络体系。重点围绕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国家鼓励的清洁生产技术推广服务,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其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加速技术创新的本地化进程。


  (二)循环经济信息网络系统


  针对不同企业、行业需求,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律、标准、清洁生产技术等咨询服务,为企业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重要决策信息。建立清洁技术储备库,采用服务器——客户端开发相应的技术查询用户系统,实现数据存储、数据过滤、数据统计和信息查询等功能,建立多层次的清洁生产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中介组织,连接企业和技术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生态适用性技术支持。


  (三)污染物排放交易中心


  在现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基础上,尽快组建全省排污交易机构,以电力行业和沿江、太湖地区为重点,建立多种形式的污染物排放交易机制,激励企业积极通过技术进步开展污染防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废物资源交换贸易中心


  培育和发展面向全国的可再生资源废物市场,建设区域性废物交换中心。集聚发展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钢、废铜、废纸、废家电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吸引国外和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废物削减、废物交换、废物循环、废物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建设虚拟废物交换中心,建立企业、产品、项目、政策和科技成果等与废物交换相关的数据库。


第五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


  为确保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如期完成,确定四大类二十七个重点项目。


  一、循环型农业重点项目


  (一)循环农业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根据循环农业指标体系,建设循环农业监测与评估体系,对循环农业建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与评估。


  (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应用生态工程技术在苏南和部分苏中地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三)重点流域和地区农业环境整治与修复。采取建立污染防治工程、造林绿化工程、污水净化工程、循环农业工程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并采取生物措施,加强对已污染农田和水体的修复。


  (四)循环型种植业工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投入品控制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种植业按照循环农业模式发展。主要包括循环型园艺工程和循环型大田作物工程。


  (五)循环型渔业工程。主要是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捕捞控制、海洋资源恢复为主的循环型海洋渔业工程和以水环境保护、大型水域捕捞控制与资源恢复、规模化自净式养殖为主的循环型淡水养殖工程。


  (六)循环型农产品加工工程。主要是农产品清洁化加工工程和规模化冷却肉加工工程。


  (七)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回收与集中资源化工程。通过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和高效分离技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利用,建立100——200个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中心。


  (八)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建设13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环太湖生态农业示范区及农业多层次循环利用开发与示范推广项目,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40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130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300万亩。


  (九)生态林业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实现全省农业资源10年倍增计划。建设江海河湖防护林、绿色通道、城郊人居森林等生态林业工程。


  (十)循环农业重点技术开发。主要是高效、低成本生物农药研发、秸秆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研发、化肥增效技术研发、无害化投入品研发、设施农业生产关键技术研发等。


  二、循环型工业重点项目


  (十一)节能工程。开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热能梯次利用技术;开发热电冷联供、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及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煤气发电技术、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技术、转炉煤气回收等技术。


  (十二)节水工程。推广干熄焦和干式除尘技术、高炉煤气干法除尘技术;建设火力发电的浓浆成套输灰、干除灰、干除渣等示范工程;建立棉织物前处理冷轧堆、逆流漂洗、合成纤维转移印花、光化学催化氧化脱色示范工程;推广溴化锂冷却、直流水改循环水、污水回用、凝结水回用等技术。


  (十三)清洁生产工程。实施重点流域和重点工业污染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4A级旅游区、风景名胜区ISO14000认证,重点出口生产企业ISO14000认证,建成40个ISO14000示范园区。


  (十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选择基础好、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或大型企业集团,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园区。


  (十五)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一体化示范工程、废旧铬镍电池(二次电池)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废润滑油回收处理示范工程,废纸回收分选造纸示范工程、废家用电器、电脑再制造及加工处理示范工程。培育5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


  (十六)新产品和功能替代产品开发。发展光纤通讯、碳纤维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和超导制品等新产品;开发节水型工业设备、生活器具、滴灌设备和冷却设备;开发氟氯烃的代用品、生物可降解产品和低辐射监视器、手机等电子产品;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回收废纸制浆生产纸制品。


  (十七)环保产业建设。重点支持宜兴、常州、苏州等3个环保工业园区建设,建成1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和集团,培育5个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基地。


  (十八)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在产煤区以及燃煤电厂集中地区建立洗煤中心,提高洗精煤在原煤使用量中的比例。重点推进常州戚墅堰电厂和苏州望亭电厂的燃气工程及张家港和华能金陵燃气电厂建设。在沿海地区建设风能发电示范工程。


  三、循环型服务业重点项目


  (十九)绿色CBD示范工程。建设区域性的商贸、金融、信息、文化、会展及办公为一体城市商务中心区(CBD)。


  (二十)“绿色饭店”创建工程。运用安全、健康、环保理念,在全省星级饭店开展以减少环境污染、节能降耗为核心内容的“绿色饭店”创建。


  (二十一)生态旅游建设。实施环太湖旅游区、宁镇扬旅游区、徐宿淮旅游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苏州水乡古镇、东部沿海滩涂、苏南丘陵山区等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国家级盐城湿地生态公园。


  (二十二)生态物流示范工程。优化物流中心建设的布局,积极发展南京物流中心、苏锡常物流中心、徐州物流中心。


  四、循环型社会重点项目


  (二十三)生态教育与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教育基地和绿色学校建设,标志性重点文化基础设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产业建设。


  (二十四)“三绿工程”建设。建设绿色消费市场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和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的“菜篮子”产品流通网络。


  (二十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创建。60%以上的省辖市和县级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苏南地区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70%以上市、县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成5——7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地区。


  (二十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中水回用工程。新建和搬迁垃圾处理场,新建、改造集中焚烧设施和安全填埋场。


  (二十七)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建设循环型经济信息化网络平台、废物资源贸易交换中心和污染物排放交易中心。


第六章  循环经济发展保障体系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协调行动。要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纳入各部门、各级政府及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实行定期研究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间的行动。


  二、制定政策法规,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国家政策为基础,以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为主要内容,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逐步建立起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主要有《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条例》、《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以及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引导绿色采购、发展绿色食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充分运用关于鼓励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建立环境价格体系,实行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抓紧清理和修订某些现有的、不符合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法规。按照国际绿色认证要求,加快建立有关绿色认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完善管理体制,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体制保障


  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切实解决地方保护、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根据循环经济理论,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环境资源进行核算,使有关统计指标能够充分反映经济发展中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成本核算体系和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善循环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体制,对重点项目实行倾斜,合理安排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全面系统地收集分析循环经济发展的信息和国内外发展动态,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四、依靠科技进步,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断提高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清洁生产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城镇运营技术模式、工业型生态环境构建、生活污水控制与水环境治理、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重建等科技工程示范,培育和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示范区。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培养循环经济建设所需各级各类人才。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省内外、国内外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绿色产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五、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循环经济发展的投入,编制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将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积极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申请银行信贷和国家专项资金,进行设备租赁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BOT等形式参与循环经济发展。


  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循环经济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重视循环经济的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组织编写大、中、小学生的相关教材和面向社会各层次的科普读物。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循环经济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循环经济知识培训。


  七、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围绕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等,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积极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利用产业导向和优惠政策,鼓励外资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外商设立生态经济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00531)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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