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象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位于县城温泉大道589号,局机关占地面积23.5亩,是政府主管市场和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与法规股、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股、公平交易商标广告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股、人事教育股、以及财务股6个职能股室,下设11个基层工商所(象州工商所、运江工商所、妙皇工商所、石龙工商所、马坪工商所、寺村工商所、中平工商所、百丈工商所、罗秀工商所、大乐工商所、水晶工商所),2009年在职公务员73人,机关后勤人员3人。该局主要职能有:(一)市场监督管理(二)市场主体准入登记 (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四)商标、广告、合同规范监督管理(五)打击传销(六)消费维权(七)治理商业贿赂
二、发展规划
象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上级工商主管部门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经济良好发展。
(一)加强单位硬件建设,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象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筹措十多万元资金进行硬件建设,将先后建成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各1个,种植花草绿化庭院,添置体育器材,增强娱乐,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以及业务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抓好“双培双促”工作,促进我县经济良好发展。象州县工商局将继续加强农村党员经纪人培训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农村党员经纪人培训领导小组,指导农村经纪人培训实施工作。通过培训农村经纪人,有力拉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大力培育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获得跨越式发展。象州县工商局继续加大培育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坚持正确引导和扶持政策,积极扶助我县成立多家桑蚕、养猪、有机稻、有机鸭、活牛流通等专业合作社,范围覆盖11个(镇)乡,行业包括种植、养殖、流通领域。
(四)认真开展各类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一是围绕食品安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小商店、代销点及农村中小学校商店,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户。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商品安全示范店”建设。鼓励和支持全县食品、百货经营户进行“农村商品安全示范店”认定、授牌,已实现100%食品经营户建立《商品进货台帐》,县城100%食品经营户、商场、超市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三是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四是加强建材、爆竹及成品油等市场监管,进行质量跟踪监测。五是加强对网吧、广告、文化、药品市场的监管。
(五)加强注册登记管理,个体、私营企业得到健康发展。
2010年,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要实现发展新目标,全县新发展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与2009年同比预计增长 3.5%、9.5%、9.95%;实有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注册资金与2009年同比预计增长20%、18%、20%。
(六)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00813)
责任编辑: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