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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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世贸组织

    问:如何认识世贸组织?


  答:2001年12月11日,中国将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这无疑将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但是,不了解WTO的人,对WTO的关注容易走两个极端:一种是过分乐观,认为入世后,大量价廉物美的外国产品会蜂拥而来;一种是过分悲观,认为入世后,中国的企业会一夜之间失去生存的市场。还有人误将WTO规则理解为商战中的宝典或苛刻的约束。


  实际上,WTO既不是生死符也不是灵丹妙药。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世界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议》。这些协议是世界上大多数贸易国通过谈判签署的,为国际商业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则,其本质是契约,约束各国政府将其贸易政策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其目的是帮助产品制造者、服务提供者和进出口商进行商业活动。


  WTO的目标是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而且它是通过约束政府的贸易政策来达到目的。入世对于一个国家某个行业、某个企业产生的影响并不是因为WTO对之有直接的约束,而是《WTO协议》的实施促使政府改变政策,进而使企业生存的市场环境改观,最终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


  大多数国家,包括世界上几乎所有主要贸易国家,都是WTO的成员,但仍有一些国家不是,因此WTO所管理的体制被称为“多边(multilateral)贸易体制,而不用“全球(global)或“世界(world)”贸易体制。


  WTO的三项主要目的是:


  ——在不产生不良负面影响的情况下,使贸易尽可能自由地流动,这一方面意味着消除壁垒,另一方面意味着保证个人、公司和政府了解世界上的贸易规则是什么,并使他们相信,政策不会发生突然的变化。换言之,规则必须是透明的和可预见的。


  ——由于协议是在各贸易国经过大量讨论和辩论的基础上起草并签署的,因此,WTO最重要的职能之一是提供贸易谈判的场所。


  ——贸易关系经常涉及利益冲突。契约和协议,包括那些经过艰苦谈判达成的契约和协议经常需要解释。解决成员之间分岐的最和谐的办法是通过建立在议定的法律基础上的中立程序。这就是《WTO协议》中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所在。


  与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不同,在WTO中,权利并没有授予董事会,秘书处也只是提出一些分析性的评论。


  WTO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可以就任何多边贸易协议所涉及的问题作出决定。首届部长级会议于1996年12月在新加坡举行,第二届于1998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第三届于1999年11月在美国西雅图举行。第四届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入世议定书签署。


  WTO所有重大的决定都是在部长级会议或各国官员在日内瓦定期召开的会议上达成的,决定通常经过协商一致作出。


  有人说WTO的规则是将纪律强加于各国政策之上,而“纪律”是WTO成员间通过谈判达成的结果。成员将根据谈判议定的程序执行WTO规则,其中包括采取贸易制裁。但这些制裁都是由有关成员国实施的,而不是WTO本身。

 

(来源:新华网  20011207)

 

责任编辑: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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