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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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广东省副省长  李容根
 
 
 
 
同志们:
 
    2005年5月31日至6月1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受华华省长的委托,我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会议的安排,我现在传达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这次全国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回良玉副总理主持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副总理曾培炎、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了会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区、市)省长(主席、市长)、分管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发改委、财政、农业、粮食、物价、工商及农发行主要负责人,各计划单列市市长和新疆建设兵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和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圳市李鸿忠市长等参加了会议。大会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配套文件。黑龙江、河南、安徽、湖南、广东、浙江六省省长作了大会发言。
 
    为贯彻落实好这次全国粮改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专门研究制定了我省贯彻措施,并决定召开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刚才,黄华华省长就我省如何贯彻全国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作了专门部署。下面,我向大家传达全国会议的主要精神。
 
一、当前我国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问题
 
    温家宝总理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连续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形势,下发了《关于当前经济形势问题的通知》,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中央之所以这样重视研究经济形势,是因为目前我国经济确实又处在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在总体上保持好的发展势头的同时,存在大量需要解决的矛盾。对此,我们必须全面、深入、细致地研究分析,才能正确地把握,并采取有效对策。
 
    (一)当前全国经济总体形势是好的,宏观调控效应继续显现。
 
    温家宝总理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已经初步见到成效。一方面,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有所缓解。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势头有所遏制,部分行业过度投资势头开始回落。二是粮食价格趋稳,重要生产资料价格涨势减缓。粮价和流通环节生产资料价格月环比上涨都已缩减。钢材价格下降尤其明显。目前线材、螺纹钢的价位与去年6月份水平相当。三是农业得到加强,粮食生产出现转机。中央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截至4月底,全国完成春播面积3.6亿亩,播种进度同比增加4000万亩,全年粮食产量有望扭转连年下降的局面。四是清理整顿开发区占地收到效果。与此同时,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9.8%;外贸进出口持续快速增加,前4个月进出口总额3362亿美元,同比增长38%;国家外汇储备进一步增加,4月末达4490亿美元,比去年末增加458亿美元;财政收入大幅增加,1—4月财政收入9798亿元,同比增长34.8%,财政支出6602亿元,同比增长17.3%;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消费市场稳中趋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实际增长9.8%,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9.2%;1—4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9.4%。以上情况说明,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是及时的、正确的、有效的。
 
    (二)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绝不可掉以轻心。
 
    温家宝总理强调,从总体看,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由于许多政策措施还在落实当中,经济增长也存在惯性,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仍然过大。当前投资增长速度仍处于10年来同期最高水平。建设和拟建规模仍然过大。二是货币信贷仍在高位运行。4月末货币供应量增速尽管略有回落,但还偏高。三是煤电油运更趋紧张。前4个月煤炭、发电量、原油加工量、铁路货运量增长都比一季度增长加快,但仍不能适应需求的过快增长。四是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同时,还应看到去年由于受SARS疫情冲击,经济运行的某些指标偏低。今年二季度经济增长速度等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可能继续升高。在宏观调控措施逐步见效的同时,还应当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工业产成品库存明显增加。近两年来盲目投资造成的低水平产品生产能力过大的矛盾开始显现。二是外贸逆差连续扩大。前4个月累计贸易逆差107.6亿元,而去年同期为顺差0.6亿元。三是金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动向。储蓄存款出现分流,殷、债市活跃程度降低,都反映群众心理预期出现了一些变化。因此,加强宏观调控的决心不能动摇,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松懈。
 
    (三)全面、准确、积极地理解和贯彻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
 
    温家宝总理强调,加强宏观调控的目的和指导思想,就是要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是,果断有力,适时适度,区别对待,注重实效。加强宏观调控要标本兼治。在坚持搞好总量调控的同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加强宏观调控当作更好地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和转变增长方式的契机。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宏观调控的复杂性、艰巨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工作难度。在目前情况下,宏观调控要更敏锐的观察、更坚定的决心和更纯熟的技巧。
 
    (四)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措施。
 
    温家宝总理强调,中央确定的宏观调控措施,是经过反复论证的科学决策,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第一,继续加强货币信贷调控。要在稳健的货币政策实施中,实行适度从紧的取向。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督,督促商业银行强化风险指导和贷款审核,建立健全全行业授信制度。第二,坚决清理整顿土地市场。要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要把深入开展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与正在进行的清理开发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阶段性检查验收、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合起来。要坚持暂停土地使用审批半年的措施不动摇。要加大清查和整顿违法违规用地的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第三,认真清理在建项目。要对所有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项目,依法坚决纠正。要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第四,大力缓解煤电油运紧张状况。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供求关系,既要体现宏观调控的要求,又要同市场机制密切地结合起来。要加快电源、电网建设,增加煤炭产量。要统筹兼顾,安排好煤炭、粮食、石油、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的运输。第五,积极加快推进结构调整。要抓住宏观调控的特殊时期,大力推动结构调整优化。第六,继续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督促各地区进一步落实对种粮农民的各种扶持和补贴政策,努力扩大晚稻的种植面积。要积极做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收购资金和其他配套措施,促进农民增产增收。要认真落实防汛抗旱措施,努力减轻自然灾害的影响和损失。要积极补足、充实和管理好合理的地方和中央粮食储备,并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转库存。第七,不失时机地推进各项改革。
 
    温家宝总理特别强调,中央对经济形势作出了准确的判断,对加强宏观调控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希望各地各部门都要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上来。
 
二、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温家宝总理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粮食问题历来高度重视。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以来,针对粮食供求关系的新变化,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促进粮食生产,加强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市场稳定。同时,深入研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问题。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但目前粮食流通体制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主产区粮食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价格机制不合理,全国统一的粮食市场还没有形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滞后,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不足;粮食市场监管薄弱,流通秩序比较混乱;粮食省长负责制没有完全落实,产销区长期稳定的协作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中长期粮食总量平衡机制和预警机制不健全,粮食储备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特别是粮食出现了由供大于求向供求趋紧转变的新变化,进一步暴露出粮食生产出现的问题,也反映了粮食流通体制存在的矛盾,凸显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生产势在必行。因此,中央决定,在总结、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步伐。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需要;是恢复和增加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温家宝总理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有利于发展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强化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放开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
 
    温家宝总理强调,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改革目标和任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目前主产区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还没有放开,这不利于全国粮食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只有放开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收购市场和粮食收购价格,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粮食购销市场化。目前放开主产区粮食收购市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比较成熟,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推进。
 
    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必须转换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的导向作用。一般情况下,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由国家指定的粮食经营企业来收购。
 
    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必须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继续办好农村集市贸易,加强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引导企业入市交易。稳步发展粮食期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发展和规范多种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严禁粮食区域性封锁,保持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二)建立直接补贴机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中央决定,从2004年起,全面实行对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粮食主产省实行直接补贴的粮食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平均商品量的70%。其他省也要比照粮食主产省的做法,对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直接补贴办法可以按农业计税面积补贴,可以按计税常产补贴,可以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可以同种粮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数量挂钩。各地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一是要确保直补资金真正补在粮食生产方面,真正补到种粮农民手上。二是不能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
 
    (三)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要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但在新形势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必须加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实行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一是加快产权制度改革。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原则上实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产权制度。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组、改造和兼并,或租赁、出租、转制。
 
    二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聘任制。建立企业经营效益与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收入分配制度。
 
    三是妥善解决粮食“三老”问题。老人、老粮、老帐问题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沉重历史包袱,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各级政府要将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人员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安置富余人员。对现有库存中以往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实行“新老划断,分步销售”;对新发生的亏损,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认真清理、审计。各项政策性亏损经审计后,政策性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县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部门集中管理,利息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本金先实行挂帐,由各省(区、市)限期消化。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生的经营性亏损,由企业承担。
 
    四是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农业发展银行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或调入粮食,要按照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择优发放收购资金贷款;对政府委托企业入市收购的粮食,要按照信用方式及时足额提供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的粮食,继续免征增值税。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温家宝总理强调,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决不是单纯地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越是放开市场,越需要加强宏观调控,这是多年来得出的重要经验教训。必须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调控制度和机制,合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粮食流通正常运行,保证粮食供求平衡,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不出问题。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得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业用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毁坏耕地,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对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改变和占用。严禁在基本农田里种树、挖鱼塘,禁止将基本农田用于非农业种植用途。继续清理各类开发区,坚决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盲目扩大开发区的现象。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生产。
 
    二是完善中央和省两级粮食储备调节制度。继续完善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健全中央储备粮的调控功能,做到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各省级政府必须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没有达到国家规定规模的要抓紧充实粮食储备,并建立完善的储备粮管理和调用制度,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调控粮食市场。
 
    三是按照立足国内、进出口适当调剂的原则,灵活运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粮食品种和余缺。粮食进出口必须服从于国内市场的需要,特别是在当前粮食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更要密切关注国际粮食市场动态,把握好进出口的时机和节奏。四是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机制和市场预警机制。粮食工作既要考虑当前粮食市场供求状况,也要着眼于中长期粮食供求趋势的变化,建立科学、准确、有效的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和市场预警机制。中央和地方都要制定粮食应急保障预案,确定粮食预警调控指标。切实加强粮食有关数据的宏观分析,加强对多渠道粮食流通的动态监测,实行对全社会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的定期发布制度。国家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它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粮食供应不断档、粮价不暴涨。
 
    (五)建立粮食产销区之间长期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
 
    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保证粮食安全,必须解决好产销区之间的关系,加强产销地区协作。产销区之间要按照商品粮合理流向,主动开展产销对接,使产区的粮食有稳定的销路,销区的粮食有可靠的来源。鼓励产销区粮食企业以资产为纽带,建立跨区域的大型股份制粮食企业,构建新型的合作关系。
 
    (六)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秋序。
 
    温家宝总理强调,放开市场和加强管理,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中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粮食是特殊的重要商品,任何国家对粮食市场都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只有加强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才能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一要建立严格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都要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经营资金、仓储设施、检验和保管能力等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应承担的义务。二要加强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搞好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服务和监管,是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重要方面。既要依法保障非国有粮食企业的权益,同时也要依法严格规范其经营活动。三要强化对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粮食批发和零售是粮食流通中的两个重要环节,粮食市场能否正常、健康运行,关键要抓好这两个环节。从事粮食批发和零售的企业,要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的义务。当市场粮价出现不合理上涨时,要采取控制批发企业的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的批零差率等措施,稳定市场粮价。可以根据粮食供求状况,规定粮食经营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的最高库存或最低库存数量。四要大力整顿粮食市场秩序。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依法取缔违法经营。质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卫生检验监督。工商和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五要建立完善的粮食经营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都要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制度,定期如实向粮食部门报告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数量。
 
    (七)加强粮食行政管理。
 
    市场化改革后,粮食行政管理职能扩大了,任务更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明文规定,“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
 
    (八)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
 
    各省(区、市)省长(主席、市长)必须真正担负起本地区发展粮食生产、搞好总量平衡、落实地方储备、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全部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主销区要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保证粮食播种面积,保证必要的粮食自给率。二是要切实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三是搞好粮食总量平衡,保证市场粮食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四是管好地方储备,保证地方粮食储备符合国家要求。五是规范粮食经营者行为,建立和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六是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竞争能力。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省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的具体考核办法,考核重点落到耕地面积、播种面积、粮食产量和粮食储备等硬指标上来。
 
    最后温家宝总理强调,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地、正确地理解和贯彻这次粮改的政策措施。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措施,市长、县长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同心协力,共同把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来源:茂名市粮食局  20051223) 
 
责任编辑: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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