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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2008——2012年五年规划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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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2008——2012年五年规划

时间:2010-11-09 13:13来源: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作者:佚名 点击:

    2004年以来,四川省国税系统实施了《四川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五年规划》,全面加强了基层建设,基本实现了《规划》设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为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建设水平,推动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局党组决定启动新一轮基层建设。现作如下规划。


一、总则


  1.国税系统基层单位是指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一线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所属分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基层单位)。


  2.基层单位是国税系统的基础,是履行税收职能的基本单位,是国家税收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税收收入的主要承担者,是服务纳税人、树立国税形象的“窗口”。加强基层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对提高征管水平、实现税收职能、推动国税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新一轮基层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总局“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基层建设总要求,加强征管主业建设、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提高税收收入水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提高税收服务水平,为全省国税事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基层建设遵循的原则:


  (1)突出重点,抓强主业。基层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把征管主业建设作为重点和主线,抓住税收工作主体,抓强税收征管主业,解决基层的主要工作矛盾,带动其他方面工作加快发展。


  (2)以人为本,注重和谐。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加强基础能力和精神文化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氛围,促进国税干部与组织的共同发展。


  (3)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全省不同经济、文化、地域和税收工作情况,继续采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策略,促进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4)法治效能,统一规范。坚持以法治税,推进效能建设,整合征管资源,规范工作程序,降低税收成本,努力实现基层执法的规范化、工作的标准化和服务的效能化。


  (5)创新创业,与时俱进。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方法推动基层创业、发展的理念,善于在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使基层建设与时俱进,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大力加强征管主业建设


  5.推进征管一体化建设。征管一体化建设要以分类构建征管格局为基础,以省局数据集中为依托,整合业务,优化流程,建立以市州局为中心统筹主体税收业务、统筹税收数据管理、统筹征管资源配置,市州局系统为板块整体联动的征管一体化运行机制,为基层税收业务建设开展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和有效的制度机制保障。大力推进以市州局为平台的征管一体化建设,市州局要发挥主体作用,县(市区)局要发挥主力支撑作用。巩固完善县区局一体化运行机制。县(市)区局征管一体化重点是进一步坚持全员征管理念、推行直线管理工作法、落实领导管户制度。


  6.强化税源监控。按照“稳住税源、控住税基、管住税户”的基本要求,根据税源的不同形态、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方法,强化对纳税遵从的控制,提高纳税遵从度,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加强税源监控管理,继续深化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和税源分类管理,密切部门协作,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畅通税源管理信息收集渠道,建立涉税信息分析应用平台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完善纳税评估工作体系,充分运用征管数据,抓好税源监控分析,不断提升税源监控管理能力和水平。


  7.提高税种管理水平。完善税收政策培训学习及研讨制度,吃透精神、明确标准、把握尺度、规范执行。建立税收政策情况跟踪问效和反馈评价制度,及时纠正税收政策理解执行中的偏差。税政管理要加快转型,从传统的管政策向抓政策管理与抓征管、抓收入并重转变,把税种个性化管理需求与税源管理共性要求结合起来,形成相应的征管措施办法,切实加强税种管理。继续贯彻总局“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方针,加强流转税管理;加强所得税分类管理、纳税评估和监督检查,全面提升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建立征退管理联动机制,提高出口企业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以反避税和优化服务为重点,建立国际税收协税护税网络,全面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健全税收执法监督监察制度机制,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把执法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8.夯实征管主业基础。按照“基本制度、基本流程、基础税源、基础资料、基本技能、基本考核”六大要素的要求,统筹整合征管、税政、法制、稽查、计统等部门对基础的业务需求和资源,确立“大征管基础”的理念,淡化部门意识,夯实基层征管主业基础,努力做到基本流程简化,办事快捷高效;基本制度健全,各项管理有序;基础税源清楚,管理监控到位;基础资料齐全,涉税数据准确;基本考核规范,绩效管理到位;基本技能提升,人员素质过硬。


  9.规范和加强征管基础资料管理。省局按照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征管基础资料基本式样以及应用规范进行调整和统一;按照总局《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的规定,明确纳税人报送资料的种类和要求,避免各业务部门多头、重复向纳税人索要资料。各基层单位不得随意增加征管基础资料和式样和种类。要规范征管基础资料归档管理,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基础资料和数据资源,为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稽查选案和领导决策服务。


  10.深化数据分析应用。加强省局数据集中平台建设,做好应用系统整合和数据利用,为基层税收业务建设特别是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推广应用工商税务信息交换系统,适时搭建与公安、银行、地税、海关等部门的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的征管指标体系,组织开发新增具有实用性、通用性和针对性的数据应用报表模板。完善“分布生成、分级发布”的数据处理发布模式,以灵活适用的方式满足基层征管的多元化需求。


  11.强化稽查职能。继续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查处和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为中心,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积极创新稽查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制度,不断探索查办涉税案件的新措施、新方式、新方法,切实提高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威慑力。


  (二)大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2.提高基层干部的“三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公共能力、岗位能力。要通过创建学习型国税机关、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学习工作一体化”的在岗培训体系及激励机制,促进学习与工作持续、系统的结合,促进基层干部改善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本领,丰富学习成果。使学习成为每一个干部的成长方式和每一个基层组织的发展动力;要引入现代公务员培训的理论和教学体系,加强公文写作、调查研究、语言表达、沟通协作、心理调试、计算机应用、危机处理等培训,组织开展读书、座谈、论坛、讲座、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基层干部的公共能力;要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深化能力培训工程,落实“十一五”行动计划,大力培养“四个一批”的骨干人才,建立专门的业务人才库,突出业务骨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的岗位工作能力。


  13.提高县级局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选好、配强“一把手”。优化班子年龄、文化、专业知识结构。继续开展“四好”班子、先进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优秀县级局局长评选活动,坚持两年一次的县级局局长理论培训,提高基层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14.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全员开放竞争上岗的试行意见》,在基层县(市、区)局中层干部及以下岗位的人员选配中,通过科学设置岗位、合理确定系数、全员开放竞争的方式,建立新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增强基层干部队伍活力。


  (三)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5.加快地震灾区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整体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重建。省局积极争取总局在重建的政策上和资金上给予支持,灾区国税局要根据基础设施的损毁程度和工作需要,按照新建(重置)、加固改造、维修、维护的重建标准抓紧做好重建方案,积极协调地方规划和国土部门,将重建方案纳入地方整体规划,争取当地政府在整体规划和土地划拨及市政配套建设上的支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灾区国税系统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


  16.继续解决好民族地区的办公和生活用房问题。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倾斜力度,在两年内完成已安排预算的26个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房项目的建设,在五年内对目前已进项目库13个项目的所需资金全部安排到位,并完成项目建设,彻底解决民族地区无房办公、危房办公和办公环境差的问题。相关州局要加快已审批职工周转房项目的建设,尽快交付使用,使民族干部能在民族地区安居乐业。


  17.进一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继续实施最低保障线制度,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对基层建设的资源投放力度,进一步改善基层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对基层国税机关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新建、维修条件的办公用房,纳入建设规划。实现办公用房配套完善,办公和文化生活设施设备配置优良,通讯、交通设备保证工作需要,网络系统功能齐全。


  (四)大力加强精神文化建设


  18.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我省国税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激励广大国税干部的斗志和士气。


  19.加强和谐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构建和谐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省国税系统2007年—2010年税务文化建设发展纲要》,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主题、多形式的税务文化建设活动,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环境氛围。重视和加强基层团队和谐建设,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倡导和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建立健全沟通合作的渠道和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培养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畅通干部职工诉求反映渠道,妥善化解利益矛盾,切实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对那些因家属下岗、生病住院等造成特殊困难的干部职工,要尽力扶贫济困,排忧解难,体现国税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基层的团队意识和归属感。要通过和谐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发展和谐、国税团队和谐、工作环境和谐、干部职工人际和谐和个人自身和谐。努力做到有矛盾不冲突、有争论不争斗、有分歧不扯皮、有意见不对立。


  20.加强责任文化建设。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操守、职业纪律教育,培养基层干部爱岗敬业、奉献进取的职业精神,宣传尽职尽责的先进典型,激励基层干部职工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创新创业。建立完善责任考核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加强监督、督促和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运转有序。坚持做到“五个不让”,即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问题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在我这里淡化,不让效能在我这里损失,不让形象在我这里损害。


  21.加强服务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应当得到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保护、纳税人的正当需求应当予以满足、热情服务是基本要求、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等税收服务的现代意识和先进理念。继续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大力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优化税收服务,妥善处置纳税人的利益诉求,建立和谐征纳关系;深化基层文明创建工作,加强文明细胞建设,提升文明创建活动的层次和水平,树立良好国税形象;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纳税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和完善省级平台的12366税收服务热线、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形象建设、大力推行网上税收服务系统和电子申报纳税方式、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等,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2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13131”基本思路,促进惩防体系建设。从关心、爱护、保护干部出发,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遵从意识,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党纪法纪、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坚持“一岗两责”,树立“人人都是监督者、人人都是被监督者”的理念,建立完善科学的反腐倡廉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增强干部职工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防御风险的能力,规范信访管理消除隐患,严肃案件检查消除病患,发挥治本功效消除后患,努力做到不发生重大失职渎职行为、重特大偷骗税案件、行政败诉案件、重大漏征漏管事项、因税收管理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覆盖面、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自律保廉洁、他律促安全,人人关心、全员参与廉政建设的风气。


三、目标体系


  23.征管主业建设目标


  (1)税收收入与经济保持协调发展,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预计到2012年底,在全省GDP每年增长10 %左右,税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省国税收入规模达到1200亿元左右,实现年均递增 12.4%,税收规模比2007年增长79%。宏观税负在2008年基础上提高1——2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系数保持在1以上。


  (2)基层税收征管质量显著提高,全省主要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3)构建依法、统一、协调的税务稽查体系,稽查工作信息化水平、稽查人员执法能力和稽查执法力度大幅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查补率和处罚率稳定增长。


  (4)征管一体化建设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全省21个市州局全面启动征管一体化建设。2009——2010年,初步形成市州局征管一体化机制体制框架;2011——2012年,完善征管一体化机制体制,逐步推进税收工作一体化,为建立以省局为平台的征管一体化打基础、做准备。


  24.基础能力建设目标


  (1)2012年市、县两级国税局“四好”班子比例达到95%以上。


  (2)到2012年,每个县(市、区)局新培养2——3名业务骨干,全系统新培养1000名,力争业务骨干达到4000名以上。基层干部的“三种能力”整体上一个新台阶。


  (3)实现“三个安全”、“三个确保”、“五个无”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


  25.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1)到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地震灾区国税局办公用房的排危加固和一般性维修修缮工作;争取三年内完成灾区国税局新建、维修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2)到2009年前完成已审批民族地区新建周转房建设项目;到2012年前完成民族地区目前已进项目库建设项目。


  (3)各基层单位工作、生活和文化基础设施完备,环境整洁优美,标识规范统一,文化氛围浓郁,社会形象良好。


  26.精神文化建设目标


  (1)全省国税系统逐步形成共同信守和遵从的核心价值观,打造一批具有四川国税特色的文化品牌,每年形成一定数量的文化建设成果。


  (2)到2012年,100%县级局都要建成当地的文明行业;90%以上的县级局和分局都要建成省局级(含)以上文明单位;新增一批省部级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


  (3)到2012年,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体系;电子申报成为主体申报方式;形成以12366服务平台为主体、全省集中并覆盖各级国税机关和全省纳税人的服务网络;地方行风评议名次靠前,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四、措施与要求


  27.切实加强领导。新一轮基层建设是事关全局、事关国税事业发展的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基层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始终把“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作为国税工作的重点,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钱为基层用,事为基层办。要切实加强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省局成立基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基层建设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考核考评。各级国税机关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具体规划实施,组织,确保基层建设顺利推进。


  28.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以县级局为主体、以市州局为主力、以省局为主导的责任体制,齐抓共管,三级联动。基层单位特别是县级局是基层建设的主体,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一流的基层国税机关;市州局要将主要精力、人力和物力投放在基层,帮助、指导和督促基层抓好自身建设;省局要在工作思路、宏观政策、基本制度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引领、推动和保障基层建设的开展。省、市(州)局的办公室负责基层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将基层建设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工作人,建立健全检查、考核、考评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狠抓执行落实。


  29.精心组织实施。各市州局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组织好新一轮基层建设的实施。要认真落实省局有关灾后重建的文件精神,重点扶持和指导地震灾区的基层建设,帮助其度过难关,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继续加强对民族地区、丘陵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分类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坚持和完善省局机关职能部门定点联系制度和市州局对口帮扶制度,指导和帮助基层工作;要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制定政策、下达任务、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规范各项工作考核,统一各类检查,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杜绝重复或多头向基层要报表、要数据等,坚决防止和纠正给基层增加负担、增添无效劳动的现象;要经常分析、定期研究基层建设中的新情况,及时总结组织实施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建设深入发展。


(来源: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01108)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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