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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畜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时间:2010-10-13 16:57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点击: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确保畜产品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整合多方面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示范作用,实现畜牧业布局区域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标准化和产品安全化,加速推进鞍山由畜牧业大市向畜产品加工强市转变,使畜牧业和畜产品加工业成为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支柱产业之一。


二、战略目标


  到2010年,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1.实现畜牧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2.基本实现畜牧业生产标准化和小区化;


  3.初步实现畜产品经营安全化和品牌化;


  4.在省内基本确立畜产品加工强市地位;


  5.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动物卫生防疫监督体系。


三、主要指标


  1.畜牧生产稳定增长。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比2005年的60亿元增长66.7%;畜牧业增加值达到45亿元,比2005年的26亿元增长73.1%。


  2.标准化规模饲养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市各类畜牧小区(规模饲养场)达到1000个,比2005年的210个增长近5倍;其中,市级以上标准化畜牧小区达到100个;规模化养殖实现的产值占全市牧业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


  3.畜禽产品出口成倍增长。到2010年,全市实现畜禽产品外销量20万吨,比2005年增长100%。


  4.畜产品加工业迅速隆起。到2010年,全市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比2005年增长100%,其中深加工业,特别是熟食加工业跨越式发展;


  5.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鞍山动物卫生工作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技术支撑、基层防疫四大体系。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


  1.调整畜牧业生产区域结构,基本实现生产区域化。加速畜禽生产专业化和区域化进程,做大做强鞍山优势产业。整合畜牧业发展的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壮大畜产品出口基地。东部山区重点发展绒山羊,逐步形成辽宁绒山羊生产中心和深加工中心;中部重点发展蛋鸡、肉鸡产业,形成以海城为中心的禽产品生产、出口基地;中西部主要发展生猪、奶牛产业,逐步形成面向省内外市场的生产基地。


  2.调整畜禽品种结构,快速形成畜禽良种自繁自育体系。加速引进国际一流的畜禽品种,加强畜禽良种扩繁基地和繁育体系建设,对原有的猪牛羊禽品种进行改良,重点形成绒山羊、良种猪、肉蛋鸡三大繁育体系,促进我市畜牧业生产经营品牌化和国际化。


  3.改革畜牧业饲养方式,实现畜牧生产方式快速转变。彻底转变以庭院养殖为主的传统饲养方式,加速实现饲养小区化。到2010年,全市建设各类畜牧小区1000个,畜牧业小区畜产品产量要达到畜产品总量的40%以上。充分利用秸秆资源,全面推广“三贮一化”(青贮、黄贮、微贮、氨化)等秸秆养畜综合配套技术,牛羊生产舍饲程度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退耕还草和饲草种植工作。


  4.进一步转变畜产品经营方式,加速实现经营产业化。推进畜牧业产加销一条龙体制,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互惠互利的利益共同体,积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协会、经济人与农户通过建立合同、订单、契约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经济体。


  (二)建成畜禽良种自繁自育体系


  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的要求,到2010年,全市实现畜禽良种自繁自育。以畜牧业倍增计划提供种源保障为目标,通过重点扶持种畜禽场,推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建设高品质的猪、牛、羊、禽四大繁育体系。


  1.良种猪繁育体系建设。到2010年,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千山区建设父母代种猪场(三级繁育体系)10个,每场饲养父母代种猪1000头以上,每年向全市提供三元杂交商品猪200万头,基本满足全地区商品仔猪的需求。


  2.良种肉鸡繁育体系建设。建立10个良种肉鸡父母代场,每年向全市提供商品肉鸡雏7000万只,达到自给有余,并带动周边辽阳、营口等地。


  3.良种蛋鸡繁育体系建设。完善10个良种蛋鸡父母代场,每场饲养种鸡3万只以上,每年向全市提供商品蛋鸡雏7000万只,达到自给有余。


  4.良种肉、奶牛繁育体系建设。一是引进开发奶牛胚胎移植技术,发展高产优质奶牛;二是利用省种牛繁育中心提供的良种肉、奶牛冷冻精液,采用人工授精技术,改良全地区肉、奶牛品质,提高肉、奶牛生产水平。全市建立胚胎移植中心3个;肉牛奶牛人工配种站(点)150个,全面提高我市肉、奶牛品质。


  5.绒山羊繁育体系建设。一是台安、海城、千山共建立15个肉用种羊场,每场饲养优良品系羊1000只以上;二是岫岩建立良种绒山羊核心群100个,连续4年选种选育和提纯复壮,使我市绒山羊的质量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成为我市畜牧业的拳头产品。


  (三)加速培育畜产品加工体系和商品化原料体系


  1.畜产品加工企业。到2010年,全市产值千万元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力争达到20家,产值亿元以上的畜产品加工企业达5家;全市畜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农户5万户。


  2.饲料工业。整合各种饲料优势资源,加快建设饲料原料生产基地,优化饲料产品布局。在草食家畜主要产区,建设秸杆养畜基地。大力开展退耕种草,推广粮草轮作生产优质、绿色饲草饲料。同时,充分利用农作物秸杆,推广秸杆加工、调制、利用技术,实施好秸杆过腹还田。到2010年牧草种植面积达8万亩,建青贮窖200个。大力扶持生产规模大、管理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饲料企业。加快发展饲料添加剂及预混合饲料,建立“预混料——浓缩料——配合饲料”的生产格局,实现饲料加工品种的系列化、生产专业化、质量安全化。


  (四)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努力提升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示范区建设水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际动物卫生法典》要求,逐步建立起责任清晰、管理顺畅、指挥灵活、反应快捷、运转有效的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立健全一整套有效监测、控制、预防和快速扑灭重大动物疫情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监测手段和水平。


  1.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网络,提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村防疫员每年报酬不低于2000元。


  2.建立一支作风过硬、技术精良、精干、能干高效的检疫员队伍。


  3.建立科学的防疫效果评价体系。划定监测区域,落实监测点,形成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机制。市、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室经过省级认定,形成设备齐全、装备精良、功能完善、手段先进、准确高效的动物疫病综合监测、诊断能力。


  4.建立市、县、乡三级动物防疫数据网络传输体系,实现动物防疫网络化。加强对突发疫情信息的传送和管理,改进报告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控手段,确保动物防疫信息网络的通畅。


  5.建立健全疫情应急体系,完善预警机制。


  (五)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


  1.深入推进“无公害畜产品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到2010年,全市实现畜产品无公害化生产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2.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建设。加强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中心)建设,全面开展兽药、饲料、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工作。


  3.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建立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制度,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并严格实施巡回检查制度,确保各种制度有效实施。


  4.严格畜牧业投入品管理。严格执行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禁用和限用目录,控制和规范限用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畜牧业投入品的使用,科学合理地使用畜牧业投入品。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畜牧业投入品行为。


  (六)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建设


  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物卫生管理制度,使之符合OIE的要求,完善官方兽医职责,通过有关国际动物卫生组织认证。基本实现体制国际化、管理制度化、队伍优质化、学习经常化。


  1.进一步深化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能。按照机构设置合理,队伍精干的要求,设立基层动物卫生防疫和监督组织。全面完善全市45个区域动物卫生监督所,实现机构编制、人员标准、人员工资、设备仪器、履行职责全面到位。在城区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现动物防疫全覆盖。


  2.建立并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制定出官方兽医职责,明确监管范围、权力和义务。明确各级官方兽医执业条件、能力考核和工作监督等管理制度。在全市建立起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官方兽医队伍,做到统一编号,统一发证,统一公示,实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接受监督。


  3.实行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接轨的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


  4.组建市、县、乡三级兽医协会,对兽医从业人员进行行业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


(来源: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01013)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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