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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下)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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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下)

时间:2010-09-28 18:43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点击:

  四、充分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


  创新机制,提升质量,扩充结构,完善体系,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适应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变化。到201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66.4亿元,年均增长9%。


  1.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引导和鼓励物流企业打破行业、地域、所有制限制,组建具有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构建城市物流服务网络。进一步强化伊春区、铁力市、嘉荫县、南岔区物流枢纽的聚集辐射功能,建设林木产品、畜禽产品、北药产品、绿色食品交易中心大市场,组建大型物流企业集团,推进连锁经营、多式联运、网上交易、仓储批发、集中配送等经营形式。


  2.加快发展信息产业。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战略方针,不断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扩大信息产业规模,形成信息资源比较丰富,信息网络基本完善,信息市场日趋繁荣的信息技术应用体系。大力加强信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的“三网”融合;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电子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发展;加快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应用;进一步抓好政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社会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水平。


  3.加快发展金融保险、房地产和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金融保险业,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金融保险部门提高产品创新和开发能力。调整房地产开发结构,规范搞活房地产市场,建立完善住房交易网络。加快培育律师、审计、会计、咨询、调查、研发、评估、策划等中介组织。


  4.加快传统服务业的现代化进程。运用现代服务技术和经营方式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品牌餐饮业快速扩张,提高餐饮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创办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完成社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社区服务智能化,便民服务现代化。加快发展养老托幼、家庭医疗、清洁卫生、保养维护等便民利民的家政服务,推动体育健身、社会安全等行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拓展新的社区服务领域。


第五章 城市建设


  以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中等规模、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按照“城在山中、城在林中、城在水边、城在景中”的建设理念,突出生态园林城特色,坚持高标准定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构造品位高雅、风格独特、功能齐全、清新优美、舒适宁静的生态园林城镇群,把国家级园林城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一、加快发展中心城市


  按照“结构合理、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定位,实施“四区连片”城市发展战略,把伊春区、友好区、乌马河区、翠峦区连接起来,整体规划,同步推进,组团式建设。突出北方森林城市特色,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色面积比重,建成体现红松故乡、林都韵味的市中心城区。不断搞好老城区的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城市各项功能,优先发展城市公交事业,增强牵动和辐射能力。放宽人口入城政策,结合林场(所)布局调整和生态区(局)建设,实施生态移民,力争到2010年使中心城区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50万人。


  二、加快中小城镇建设


  加快中小城镇的发展步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重点加强小城镇和林场所道路、通讯、给排水、供热、绿化、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促进卫星城镇全面提档升级。综合利用“青山、碧水、蓝天、绿地”美化家园,逐步把各个城镇建设成为交通便利、设施配套、环境整洁、各具特色的“旅游度假村”。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规划布局,增加投入,保证质量,努力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加快哈伊公路复线、伊嘉公路汤嘉段高等级公路建设,完善“一纵三横一环”公路主骨干框架。“十一五”期间,安排公路建设里程368.4公里,其中:伊嘉公路汤旺河至嘉荫段96公里,伊春至北安公路46.3公里,铁力至通河公路77.1公里,哈伊公路铁力至绥化高速公路32公里,伊春至铁力高速公路117公里。抓住国家实施通村公路的重要机遇,提高通村(林区)公路的通达深度和公路标准,争取早日实现通畅目标。争取开工建设汤嘉铁路。建设伊春支线机场,开辟通达北方主要城市航线。


  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争取完成西山水库建设,同时,搞好西林、南岔、桃山等水库建设。争取完成堤防为33.8公里、护坡29.7公里的中心城防洪工程,加快黑龙江、汤旺河、呼兰河及其它河流堤防建设,提高防洪标准;对山洪易发点进行治理,提高抵御山洪能力;加快中型灌区改造和新灌区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做到基本上防治全市一般性旱涝灾害。


  继续搞好电力建设。加强电源建设,积极支持发展热电联产,加快现有热电厂改扩建工程,提高供热和供电能力。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不断扩大水电装机容量。加强电网建设,对主架网进行升压改造,尽早实现林网输电线路环网供电。


第六章 经济体制改革


  通过启动实施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消除制约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活化企业内部机制,增强林业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内在动力。


  一、认真实施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积极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林地不能逆转、资金不能流失”的前提下,创新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探索林地承包经营机制,实行国有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木有偿流转,优化森林资源、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从根本上解决国有森工林区存在的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利用效率低下、育林投入不足、企业经济负担沉重、林业职工生活贫困、林区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实现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保护利用并举,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共享,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兼顾。在双丰、铁力、桃山、翠峦和乌马河5个国有森工林业局先作试点,试点规模8万公顷,约占林区商品林总面积的9.3%,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开。


  二、积极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步伐


  通过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主辅分离,使企办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从森工企业彻底分离出来,划归政府管理,推进政企分开。同时,将地方财政与企业财务完全分开,减轻企业的负担。对因资源枯竭导致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伊春木材综合加工厂、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南岔木材水解厂、伊春林机厂等森工院墙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做好资产回购,采取定向招商、先招商后改制等办法,搞好企业破产后的资产重组。


  三、实行开放式改制,活化企业内部运行机制


  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优势企业加强与国内外一流企业合资合作,纵向延长产业链,横向兼并收购,发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的大集团,形成一批有市场竞争优势的知名品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同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加速推进干部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分离、分立、精简林场(所)和林业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尽量划小核算单位,增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促进林场所由木材生产型向多种经营型转变,由车间管理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变,加快建立以供销服务公司和其它股份制公司为主的经营实体。


  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调整所有制结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到2010年,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13%以上。突出民营经济的主体地位,实现民营经济发展领域、整体规模和质量效益的扩张。落实民营资本进入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医疗卫生、科学教育、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具体实施意见。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体系。设立伊春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具有示范作用的外向型、科技型、环保型、龙头型、配套型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鼓励和支持伊春市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互助性融资投资机构。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加快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完善小企业创业扶持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技术支持体系,加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五、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体制,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健全金融调控体系,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和协调机制。树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方式,促进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市场化改革力度,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筹措方式市场化。完善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为社会资金进入和退出投资领域提供新通道。


  六、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调整市场结构,完善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管理,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培育和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


  七、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研究解决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围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多元化、竞争型的粮食流通主体,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规范粮食市场;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第七章 对外对内开放


  实施“南联北开”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充分利用嘉荫口岸面对俄罗斯、背靠大林区、辐射大东北的地缘优势,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全面推进对外对内开放的战略升级。到2010年进出口总额达900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额达48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10%以上。


  一、进一步扩大贸易进出口


  深度开发美国、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积极拓展欧盟、南美等新兴市场,不断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大力培植具有特色的主打产业和产品,实现外贸主体和领域“双优化”。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由以家具为主向北药、绿色食品、木制工艺品等方面发展,提高出口效益。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和先进设备,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搞好对俄经贸合作


  加大对俄森林资源合作开发力度,积极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建立森林采伐和木材精深加工基地,扩大木材进口总量,实现境内境外林、浆、纸与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化,到2010年全市进口木材达到20万立方米。加快嘉荫口岸建设,在巴斯克沃口岸对面新建一处过货场。支持鼓励更多企业、林业职工和农民到俄罗斯从事农业开发建设,逐步建立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基地。抓好对俄矿产资源开发,支持西钢集团参与开发吉姆坎铁矿和铁精矿粉贸易合作,引导乌拉嘎金矿、西林铅锌矿、大西林铁矿等资源已经枯竭,但技术优势明显的采掘企业,参与俄远东地区和西伯利亚地区矿产开发。加强对俄边贸及房地产开发等合作。推进跨国旅游合作,开通“哈尔滨—伊春—哈巴罗夫斯克”和“哈尔滨—伊春—比罗比詹”旅游线,以此带动全市旅游业大发展。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充分利用国家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的“名片效应”,进一步扩大外宣力度,优化改善投资环境,以转型促开放,以开放促转型。抓住“外资中移”、“南资北移”的机遇,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资本和投资转移,重点围绕立市项目、非林脱木产业、林权制度改革、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区建设进行招商引资,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大财团、大企业来伊投资发展。发挥森林生态服务有偿化功能,争取碳汇的造林项目和参与碳汇交易。加强对国内投资的引导,着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与南部和中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力度,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经济圈的省市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吸引更多的国内资本到伊春市投资兴业,促进企业资产重组,整合壮大一批大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探索招商引资的新方法、新途径,采取建立基地、定点招商,组建队伍、专业招商,外设机构、常年招商,密切感情、以商招商,积极参展、规模招商等办法,多路并进,多策并举,不断增强招商引资的对接度和成功率。


第八章 科技和教育


  坚持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教育发展,增强知识、技术、信息、管理和人力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机制及政策,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十一五”期间科技进步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 以上,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达到80% 以上,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达到150户,高新企业达到15户。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建立起在省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科技带头人队伍、科技企业家队伍和专业技术工人队伍,培养各类人员5万人次。


  完善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持科技领先,人才为本,高度重视科技进步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努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三大新兴产业为统领,不断创新药物及产业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林业。充分调动现有科技力量,并引进科技人才解决共性关键技术问题,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以及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与推广应用,改造提升伊春市的木材加工、冶金建材、绿色食品加工以及特色养殖繁育等传统产业。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搭建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信息咨询系统为基础,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基层的技术服务平台,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把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引入到现有农村服务机构,突出社会化服务。采取与专业大户结合,与主导产业结合的方式,按行业进行分类,以法人为依托,组建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建立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贷款担保、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要素资本化政策,保证企业在贷款、承担科技任务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加快发展教育事业


  加大教育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教育发展。


  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牢固树立教育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稳步发展高中教育,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巩固提高“两基”教育成果,加快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建设。建立控制学生辍学和流失责任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继续整合办学地点较近和林场所及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到2007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抓好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到2010年建成省级示范性高中4——5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按“订单”方式加快实用型人才培养,加强政府统筹,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鼓励支持伊春林校、卫校和伊春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等中等职业学校加快发展,逐步将其办成集教育培训、生产实习、技术信息推广服务于一体,多功能、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全市职业教育的示范性学校。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促进伊春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办教育,加快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办学的新格局。加快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推广伊春区、朗乡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经验,逐步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职级能高能低,薪酬能多能少”的竞争激励机制。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壮大人才队伍


  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人才保障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全面推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科学有效的流动机制。健全人才保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人才得到与其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为各类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各类人才队伍的养老失业和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企业为各类人才办理企业年金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对高技能专门人才,实行特殊工资、津贴政策,不断提高技术技能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引导企业建立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的激励机制,用好留住高技能人才。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抓紧培养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培养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加快适用性人才特别是青年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培养造就一大批职业化、现代化的优秀企业家,培养和使用一批优秀的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和专职监事人才;以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为核心,产学研结合,打破条块限制,集中优势人才,形成专业配套、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第九章 构建林区和谐社会


  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林区和谐社会。


  一、改善人民生活


  1.努力做好就业工作


  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不断优化就业结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力素质,扩大就业再就业。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载体,发展社区服务业、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搞好劳务输出,拓展就业空间。引导下岗职工转变观念,实现灵活就业。加快推进城镇退役士兵由指令性计划安置向以经济补偿、货币安置、自谋职业为主的方向发展。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再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求职者的劳动技能。支持并规范发展就业中介组织。发展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建设区域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就业指导,引导劳动者合理流动。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到2010年,力争实现就业再就业14.5万人。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搞好“三条保障线”的衔接。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扩大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覆盖面,积极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向非国有企业和个体劳动者扩面。逐步建立完善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到201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9万人,参保率达98.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2万人,参保率达10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3万人,参保率达59%。


  3.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发展城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以城市低保、农村贫困户和五保供养对象为主要救助对象,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为辅助,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政策救助为补充,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标准有别、分类施保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掌握低保对象的动态变化,适时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到2010年力争达到150元以上。坚持社会福利化发展方向,逐步形成以公办福利机构和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社会福利并存,社区组织和居家福利保障服务为依托的社会福利体系。


  4.扩大城乡居民消费


  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比重。落实国家公务员工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各项政策。“十一五”期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劳动工资监察,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困难问题。增强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引导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鼓励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完善带薪休假制度和法定节日休假制度,鼓励教育、健身、文化、旅游等服务消费和休闲消费。完善农村销售网点和服务设施,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农村居民消费。


  二、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推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完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保险制度。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搞好出生人口性别综合治理。积极发展老龄产业,增强社会的老龄服务功能,提高老龄人生活质量。深入实施《伊春市妇女发展规划》和《伊春市儿童发展规划》,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加强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权益。


  2.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努力控制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维护群众就医安全,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3.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


  进一步加大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繁荣和发展小兴安岭文化、打造大森林文艺劲旅的意见》的力度,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注重体现小兴安岭文化特色,打造兴安文化品牌,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继续加强“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发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加大整治监管力度,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级文化网络。加强文博图建设,不断改善服务质量。建设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体育科技,提高体育队伍素质。加快体育健身和休闲娱乐产品的开发,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加大体育场馆、群众健身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体育设施。


  4.推进“平安伊春”建设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工程。提高预报准确率,扩大气象服务领域。增强防震减灾能力,加强地震安全基础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和综合防御能力。加强对山洪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的防治。


  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加强城镇防火工作,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逐步完善社会灾害和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建立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处理措施预案,强化紧急救援体系建设,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


  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好经济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维护稳定的各项机制,采取治本措施,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各项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人民的法律素质。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党员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引导全市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开展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特别是抗联精神、伊春精神、马永顺精神和孙海军精神教育,大力宣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全市人民为使伊春繁荣富强、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而努力奋斗的精神力量。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建设家乡,做新世纪伊春人”形象建设活动,大力宣传《伊春市市民文明公约》、《伊春市公民文明守则》,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同时深入开展以“四自五爱”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广泛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改陋习、树新风、塑形象”活动和以“一线两带”为重点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双拥模范城创建力度,力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到“十一五”期末把伊春建成国家级文明城市。


  7.加强行政能力建设和政风建设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政府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建设和谐社会上。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整合行政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政等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问责制。各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扩大公民、社会和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督。


第十章 搞好规划实施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经济手段,以及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扩大就业规模,促进投资,引导消费,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二、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对规划确定的事关全局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加快组织实施。创新项目建设机制,做好项目的谋划和储备。坚持内资外资项目齐头并进,注重项目投产、续建、开工、储备滚动推进。对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生态畜牧养殖、绿色食品、北药开发、冶金建材化工、绿色能源、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重点建设项目。


  三、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特别优先保障对农村公共服务、卫生、科技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区基础设施、扶贫减贫、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投入。做好符合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四、充分发挥年度计划、专项规划对落实总体规划的作用


  搞好年度计划,把纲要提出的任务目标分解到每一个计划年度中,保持实施的连续性;抓好市里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县(市)、区(局)规划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搞好与总体规划的衔接,保证重点领域规划目标的实现,形成专项规划、县(市)、区(局)规划和行业规划落实总体规划的合力。重点专项规划,按规定报送规划主管部门,经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衔接后,下发实施。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监督检查


  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市规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本规划确定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负责重点专项规划的跟踪分析,并接受市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对规划纲要的宣传


  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相关部门和领导都要提高规划意识,树立长远发展的观念,自觉以规划指导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从实际出发,贯彻好本纲要精神。


(来源: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  20100121)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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