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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股东告银泰案开庭:四大争议焦点

    从资本市场打到对簿公堂,鄂武商股权之争高潮迭起。昨日早上9点,鄂武商股东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武发投”)状告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浙银投”)一案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

 

鄂武商股东索赔200万

 

现场,原被告双方围绕浙银投是否侵权、是否违规增持等焦点问题展开控辩,武发投向浙银投索赔200万。庭审历经3个多小时,最终以原告武开投委托代理律师蔡学恩拒绝和解休庭,法庭将择日宣判。

 

5月25日晚,鄂武商发公告称,收到股东武发投函,状告浙银投涉嫌违反我国外资收购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在二级市场违规增持公司股份,因被告方存在异议,该案件直到昨日才开庭。

 

记者在现场发现,武发投和浙银投均派出二名律师上阵,到庭近30人,除了双方代表外,媒体记者几乎占了一半,并没有出现爆棚景象。

 

而前一日晚上9时许,记者接到一条神秘短信,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当记者反拨打过去,对方立刻挂断。据悉,武汉多位新闻记者均接到该条短信,但发信人不得而知。

 

银泰与鄂武商“互告”

 

昨日武发投状告浙银投一审刚过,记者获悉,银泰“反告”鄂武商股东一案将在杭州开庭,具体时间未定,但据业内人士透露,银泰要求鄂武商股东索赔200万。

 

就在6月底鄂武商召开股东大会后,银泰百货7月4日在官网发出一封公开信,对鄂武商及一致行动人在信息披露、“高位”增持等方面提出质疑,公然与武商联“撕破脸”。

 

信中表示,“我方已对武商联等公司、鄂武商董事长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涉嫌在一致行动人协议中制作虚假文件、严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违规增持股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杭州地方法院立案,对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市总工会、武汉阿华美公司,武商联董事长刘江超、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

 

银泰百货CEO、鄂武商董事陈晓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发公开信并不是为了要和大股东决裂,而是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希望寻求一个能与大股东公平、公开的对话平台。陈晓东强调,银泰并非一定要谋求第几大股东的地位,之前的数次增持股票,也是为了两大诉求希望能主导完成重组、把鄂武商做好。

 

焦点一

浙银投增持是否违规?

 

一个多月前,武发投以违规增持将浙银投告上法院。昨日现场,“浙银投是否违规增持”成双方争论最激烈的话题,几乎贯穿三个小时的控辩。

 

武开投委托代理律师蔡学恩认为,浙银投是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直接通过二级市场持有鄂武商A股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此前这种情况在国内A股市场上从未出现过,这是第一例。”蔡学恩拿出7份证明材料,证明浙银投虽然是境内法人,但应当视为外国投资者,因为浙银投是外商独资的投资性公司。

 

但浙银投委托代理律师温天相认为,“浙银投”只是一家普通境内投资性公司,作为中国法人,依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其在证券市场购买鄂武商A股份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证券交易行为。

 

焦点二

增持是否影响股东权益?

 

“你们增持的目的是什么?”

 

辩论环节中,蔡学恩直逼温天相,温说,“正常的交易行为”。

 

蔡学恩表示,浙银投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表明,其收购股权的目的是通过增持以扩大在上市公司的表决权和影响力。浙银投的收购行为侵犯了包括武发投在内的其他股东的公司决策参与权,特别是侵犯了表决权,并导致武开投及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相对优势地位的丧失。

 

“浙银投的收购,对鄂武商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仅侵犯了鄂武商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武发投的股东权益。”蔡说,武发投向浙银投索赔200万。

 

温天相并不赞同蔡学恩,他说鄂武商并不会因被告买入其股份而导致资产流出或权益丧失,原告亦并未因被告的证券交易行为而致其股东权利受到减损。其行为并不构成民事侵权,即使存在也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和处理,不应由法院进行处理。

 

焦点三

浙银投股票是否解冻?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后,武发投以证据保全为由冻结了浙银投证券账户中所持鄂武商的47.7187万股股票。但浙银投资亦对此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

 

“原告申请保全证据,是要以此证明被告持有鄂武商股份的事实。”温天相说,被告已经自认,双方对该客观持股事实,已没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温天相表示,相关单位保管的交易记录、查询结果等信息才是持股的证据,法院已获得相关资料,再继续进行冻结被告股份已无必要。

 

蔡学恩认为,一旦解除,没有牵制,交易记录不能算证据。

 

焦点四

增持盈利是否上缴鄂武商?

 

武发投在《民事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将违法通过二级市场持有的鄂武商全部9452705股股份出售,并将所获收益上缴鄂武商”。

 

据悉,浙银投的增持成本在17元-19元之间,昨日鄂武商A收盘价在19.16元,浙银投增持后小赚一笔。

 

温天相表示,原告的该项请求,从现有法律规范而言,系主张公司归入权。但我国《公司法》规定,归入权的行使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的条件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因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而获得收入。至于本案,属向公司股东行使归入权,不符合规定。《证券法》中的公司归入权为短线交易归入权,被告并未实施短线交易行为。

 

背景链接

 

今年以来,武商联与银泰系的股权之争几度往返。武商联遭遇银泰系三次“逼宫”,又三度反击。

 

第一次是3月28日,“银泰系”增持鄂武商A股权至22.72%,仅超过第一大股东武商联0.03%。随后武商联紧急出击,与“经发投”成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22.81%,仅超过银泰系0.09%,夺回第一大股东位子。

 

第二次是4月6日,银泰系持股增至23.83%,仅超过武商联1.02%。而武商联联合“武发投”后,持股比例为23.99%,仅超过银泰系0.16%。

 

第三次是4月13日,银泰系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至24.48%,领先鄂武商0.49%,随后武商联联合众多一致行动人却只超过银泰系0.04%。

 

6月9日晚,鄂武商A发公告称,武商联及其一致行动人昨日共计增持2536万股,至此,武商联集体及其联系关系方、一致行动人累计持鄂武商股票比例为29.67%。(2011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耿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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