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笔者从高碑店市药监局获悉,该市将在药品经营行业内建立安全信用档案。
该市现有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119家。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该市药监局依据《保定市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保定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监督检查评定细则》等规定,为全市范围内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安全信用档案。一是采取分区域逐单位进行建档,将药品经营企业的基本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二是建立监督检查登记表,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顾客投诉、群众举报等方面的信息情况及时登记归档,对每个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以便对安全信用等级提供有效依据;三是按安全信用等级的评定原则将全市范围内的药品经营企业分为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三个等级,根据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对进入失信等级的,责令停业整顿。若两次进入失信等级,将列入黑名单吊销经营许可证,不得再从事药品经营业务。
(来源:大河网 20110617)
责任编辑: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