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流通环节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及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安排部署2011年全省药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对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继续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逐步实施对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全过程电子监管。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充分利用行政许可受理审批系统,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努力提高药品市场科学监管能力,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进一步加大电子监管在经营工作的推进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入网、赋码、核注核销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监督其严格按要求做好实施电子监管相关工作。
四是继续稳步推进“两网”建设工作,做好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加强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
五是进一步开展整治“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药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购销活动票据管理,净化药品购销渠道、规范企业经营。
六是开展抗菌药物销售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对抗菌药物在零售企业的销售检查,重点检查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情况。
七是进一步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监管。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渠道管理,对因“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是加强疫苗流通监管,提升疫苗监管水平。重点加强对疫苗类生物制品的流通和使用全链条监管,提高企业管理和质量保障能力。
九是加强中药饮片经营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购进、销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完善中药材流通质量管理责任体系。
十是进一步深化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涉药单位药师在岗考核、药品分类管理、药品批发企业销售人员等管理制度。落实信用信息档案、信息采集、信息披露和激励与惩戒制度,对药品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用科学监管的理念统领工作全局,要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力争2011年流通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红网 20110520)
责任编辑: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