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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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业迎来兼并新高潮

  商务部5月5日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15年)》明确了行业发展总体目标,提出要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到2015年,形成1至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元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一部有关医药流通行业的规划纲要,其意义重大,明确了行业发展方向。该纲要指出,到2015年,通过鼓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充分市场竞争,形成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批发总额的8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60%以上;连锁药店占全部零售门店的比重提高到2/3以上。县以下基层流通网络更加健全,领先骨干企业综合实力接近国际分销企业先进水平。


  行业平均费用率过高


  中国的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迅速。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149家,下辖门店13.5万多家,零售单体药店25.3万多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38.8万多家。 2000年至2009年,全国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年均增长15%;零售企业销售年均增长20%。


  药品流通企业蓬勃发展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1952年左右,我国建立了由国企垄断、以条为主、统购包销的三级医药批发体制,即中国医药公司通过其下辖的大行政区一级医药批发站,向各省级医药公司等二级批发站调拨药品,二级批发站再向市、地、区级医药公司等三级批发站分销药品,此后药品进入医院、卫生院或药店,最终销售到患者手中。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医药流通行业市场化起步,政府取消统购包销、按级调拨等项规定,实行“多渠道、少环节”措施:一、二、三级批发站皆可从药厂进货,并向医院和药店等零售终端批发,一些批发站也兴办企业,进入药品零售领域。彼时,新的药品批发企业大量涌现。


  最近几年,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开始提高,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医药流通领域集中度仍然较低,药厂出来的产品到最终的消费,流通环节多,导致效率和效益的损失。由于准入门槛较低、行业规划管理欠缺等原因,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低,发展水平不高,跨区域扩展缓慢。


  据商务部统计,我国药品批发前三强仅占全国销售总额的20%,零售业前三强仅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销售总额的5.6%,行业平均费用率高达7%。而美国流通费用率仅为2.9%。


  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2009年全国医药商业企业营业额过百亿的有8家,前三名分别为国药集团、上药集团和九州通,市场份额仅占20%,而1.2万多家小型公司却只分摊不足15%的市场份额。与此相比,占全球药品市场销售份额近一半的美国,只有70余家批发企业,其中规模最大的三家企业市场份额达到94%。德国最大的三家药品批发企业占全国市场份额的60%——70%。显然,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整合亟待推进。


  不用行政手段强行推动


  此次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15年)》鼓励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收购、合并、托管、参股和控股等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该规划纲要特别指出:鼓励有条件的药品流通企业到境外开展业务,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参与国际竞争。优化投资结构,吸引境外药品流通企业按照有关政策扩大在境内投资,参与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拓展分销业务;引导外资到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发展。


  为确保目标的实现,该规划纲要提出了要加强行业布局规划,健全准入、退出制度;将是否符合行业规划作为行业准入的重要依据,对违法违规和不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的企业要限期整改,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


  不过,提高集中度是发展方向,但不能依靠行政力量强行推动,许多行家认为,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策支持引导企业自发兼并重组。


  对此,主管医药流通工作的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表示,在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兼并重组的过程中,政府不会大包大揽,主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从商务部层面来讲,不会对全国的药品流通企业进行总量限制。他表示,此次规划目标是在预测医药流通企业发展趋势基础上提出的,政府主要是政策性的引导,财政投入会给予一定支持。


  未来几年仍是高速增长期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提到,未来5年,全球药品市场将维持快速扩张态势,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09年的7730亿美元,增加到2015年的1.2万亿美元以上,年均增长8%左右,全球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将继续提高。


  从国内市场来看,商务部认为,随着我国开始向中高收入国家迈进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需求和消费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将大幅增加,药品市场增长潜力巨大。药品市场规模的增加也会为药品流通行业带来新的机遇。预计到2015年末,药品流通行业规模达到8000亿元。这一目标意味着,未来几年药品流通行业将以年均8%的增速增长。


  由于看好中国药品流通市场的前景,现在许多企业已经在 “跑马圈地”,不少国际知名的外企也加快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许多行家相信,各地配合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1——2015年)》出台的规划发布后,会加快这一进程。


  必须改变以药养医模式


  然而,也有不少行家担心,若药品定价机制不顺、“以药养医”、公立医院主导药品零售的现状不变,药品流通行业的良性发展之路仍将遍布荆棘。


  我国药品销售终端主要是县级以上医院、药店、农村卫生院、社区医院。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药店在我国逐渐兴起,更多的药品消费者开始青睐这种价格更加低廉、足不出户的消费模式。但是尽管如此,医院仍是最主要的药品销售终端。据统计,2009年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额占了市场总销售额的70%,而药店销售仅占27%。公立医院主导药品零售环节这种格局,使得虚抬药品批发价,然后以返点和回扣形式向医院返利,成为国内药品流通行业的主导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中国药品流通企业难以实现优胜劣汰和行业集中,高效率的企业无法做大做强。


  此外,公立医院给付企业的药品回款期普遍在半年以上。在此期间,需由药品批发商替医院垫支药品采购款。现实中,许多药品批发商需要拿出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周转资金,用于垫支采购款,这也使得他们仅有能力代理数种药品,而无法扩大规模。


  而在长期的合作中,药品批发企业和医院之间已形成独特的生态关系。一些长期为医院配售药品的批发公司,通过返点和回扣等灰色纽带,已经将双方捆绑为利益共同体,医院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货商,一些试图做大的药品流通企业亦无法通过公开竞争,挤入公立医院市场。


  正因此,一些行家指出,“以药养医”、公立医院垄断药品零售市场的现状不加以改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难以实现。


  令人看到希望的是,此次出台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在促成医药分离上作了努力。《纲要》提出,“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消以药补医的基层医疗机构”,“可率先探索医生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的模式”,“逐步提高社会零售药店在药品终端市场上的销售比重”。


  如果该纲要能够引导基层医疗机构逐步走向医药分离,零售药店市场份额在十二五期间能够有较大幅度提高,药品流通业的适度集中有望实现。

 

(来源:红网  20110520)

 

责任编辑: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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