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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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贸易争端面临缓解转机

    昨天(2001年11月27日),外经贸部就中国入世问题举行记者招待会。其中,中国是否会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中日贸易纠纷,成为记者关注的焦点。外经贸部条约法规司司长张玉卿表示:“尽管WTO有争端仲裁和解决机制,中国在入世后也会充分利用这一机制。不过WTO鼓励争端双方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问题,因此像中日农产品争端这样的问题,中国仍希望通过双边磋商来解决,以推动双边贸易的发展。” 此前,日方也曾表示希望通过双边协调解决双边争端。


  2001年11月22日,中日两国在北京就双方贸易纠纷进行了非正式会谈,但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此后,舆论一致认为,中日贸易争端有可能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根据WTO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对WTO所有成员都是开放的,争端各方都可以利用这一机制来解决争端。有关专家分析认为,如果到WTO打官司,问题将更为复杂,中国会“告”日本紧急限制我国农产品,而日本有可能会“告”中国对它的部分商品加征高额关税。一个纠纷变成了两个官司。按照程序,在提交WTO解决后,中日双方仍将进行60天的双边谈判才能申请成立专家组对贸易争端进行裁决。这对中日双方都是耗时耗力的。因此,不到最后关头,中日双方不会寻求WTO争端解决机制处理贸易争端。中日双方在谈判过程中都曾多次表示,希望通过双边磋商解决问题。中国将于12月11日成为正式成员方。在这一天中国也将开始第一次关税减让工作,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行。同时根据WTO规则,中国对日产汽车等实施的报复性特别关税也将面临取消。因此,12月11日可能是双方能否妥协的最后日期。


  今年(2001年)上海的APEC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和日本首相小泉已达成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争端的一致意见。同时,日本国内的一项400亿日元的蔬菜基金已经启动,一部分受到中国农产品冲击的农民得到了日本政府的补助,一部分农民实现了转产。另外,今年日本大葱收成不好需要一定的进口。这都为中日贸易争端的协商解决提供了契机。实际上中日贸易谈判现在面临缓解的转机。   


  记者: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是新近成立的,王世春局长也是首次代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与媒体见面,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公平贸易局的主要职能,公平贸易局的人员是怎样配置的,入世后将主要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反倾销、反补贴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外经贸部进出口贸易局局长王世春: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共八个处室,40多个工作人员,今后还要继续充实。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主要职能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制定我国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研究和拟定有关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来承担和实施其重要作用;第二,指导协调国外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相关的资料;第三,这是一个全新的职能,确保中国在进出口贸易中能够享受公平的贸易待遇,对国外针对中国的歧视性贸易战略和做法进行调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进行相关磋商。


  反倾销、反补贴的问题是有关新条例的制定,没有更多的内容要说。我们在1997年已经公布了反倾销、反补贴条例,随着加入WTO任务的完成,根据WTO有关协议的规定,这两个条例将分开进行而且加以具体化。另外,根据WTO关于保障措施的协议,我国还制定了相应的条例。这样,一个比较完整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贸易措施从公布之日起就更加完善了。我们将按照这些法律法规和WTO协议来行使我们的职能。


  记者:现在大家关心的都是我们对外国的承诺,以及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挑战。其实外国对我们也做出了承诺,入世之后中国能够享受的权利是什么?


  外经贸部世贸司副司长张向晨:中国加入WTO的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我们承诺开放市场,遵守国际规则。与此同时,WTO成员在乌拉圭回合协议里面所有的承诺都是中方的权利。我们在加入WTO以后,将享受多边贸易体制几十年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结果,享受多边的、稳定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我想,中国享受的这些权利有助于我们的商品和服务进入国际市场。


  国外记者:入世会给中国带来好处,也会带来一些痛苦。中国政府认为痛苦的程度有多大,会采取什么措施?


  张向晨:的确,在中国加入WTO以后,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这也会给中国政府和企业带来挑战。具体对政府而言,我们将加快转换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大家已经注意到了,最近我们已经在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我们的承诺和WTO的规则相一致。而且我们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来履行我们的承诺,同时我们还在培训与经济管理有关的政府官员,使他们熟悉WTO的规则和我们的承诺。我们广大企业也正在根据新的形势来加快结构调整,迎接更加激烈的国际挑战。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加入WTO将会促进中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也会给中国人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记者:听说入世后中国有上千条的法律法规等待修改,现在修改工作完成了吗?特别是地方性法规?


  外经贸部条约法规司司长张玉卿:自从1999年11月中美达成加入WTO的协议之后,外经贸部专门成立了一个领导小组,由部长石广生挂帅。在过去的两年中,领导小组在法律法规修改方面加班加点做了几个层面的工作。首先,领导小组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其次,对外经贸部自身的经贸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废止、保留、修改和重新制定的工作,使中国在正式成为WTO成员之前,与经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能够符合WTO规则,让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得以实施;同时,从今年开始,领导小组要求全国各省市外经贸系统对有关外经贸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清理,要求他们开出废止、修改、重新制定的单子出来。


  对于利用外资的三条法律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三条法律(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过去的两年里,外经贸部依据WTO的要求和我们的入世承诺做了相应的修改,这些都已经公布。根据改革开放和WTO的要求,中国将在外经贸方面建立公开、透明的法律机制。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11128)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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