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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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FTA服务贸易自由化:批发与零售

    内容摘要:三国批发零售业发展迅速,且具有广阔的发展潜力。批发零售业自由化将提高三国批发零售业的专业化与现代化水平,促进区域内货物贸易的快速增长。根据三国批发零售业现有的开放程度、竞争力水平,在中日韩FTA框架下,应通过加强政府层面的合作、优先放宽区域内贸易比重大的商品的市场准入、尽可能实现国民待遇等措施,推动批发零售业的自由化。


    关键词:中日韩,FTA,批发零售业,服务贸易,自由化


一、三国批发零售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


    中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商品市场流通规模迅速扩大。1994——2004年10年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生产资料交易总额的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4.2%和15.9%。期间批发零售业发展迅速,作用提高。2004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38.4万亿元人民币,创造的增加值超过8000亿元,占GDP的比重约为5%(资料来源:《中国、日本、韩国流通及物流联合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日本国经济产业省、大韩民国产业资源部编,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年5月。)。批发零售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在第三产业中居第二位,占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总额的15.7%,占全部就业的6.4%;批发零售业实现销售额达到12.3万亿元。未来几年,中国流通业将出现更快速的发展。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流通业增加值在GDP中的比重达到10%,社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零售总额分别达到10万亿元和20万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1%和15%。中国流通业发展的广阔前景是中日韩批发零售合作的重要基础。


    日本:2002年,在日本国内生产总值(498万亿日元)中,批发零售业的比重为13.7%。在全部6016万人从业者中,批发零售业为1332万人,占22.2%。


    韩国: 2003年批发零售业占GDP的比重为9.0%,就业人数占国民经济全部雇佣总人数的17.5%。由于流通产业已经处于影响社会经济全局的重要核心地位,流通产业的发展日益受到韩国政府的重视。根据韩国产业资源部预测,到2008年,流通产业占实际GDP的比重将上升至11%,每销售10亿韩元可以解决50——60人的就业问题。


二、三国批发零售业的开放状况


    (一)WTO框架下的承诺


    根据2005年的研究结果,三国分销服务承诺的部门覆盖比率均高于本国的平均水平,其中中国对分销服务承诺的部门覆盖比率达到了100%,高于其他两国。


    具体到贸易方式,中国分销服务部门跨境支付、境外消费方式的贸易自由化程度高于其他两国,日本商业存在方式的贸易自由化程度最高。


    根据WTO的释义,如果一国政府自我承诺允许外国投资在其本国市场进行经营,就被认为是市场准入承诺(market——access commitment)。承诺可以区分为无限制承诺,限制承诺和不作承诺(包括除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二)国内政策:市场准入及国民待遇


    虽然三国在WTO中对分销服务作出较高比率的承诺,但在国内政策方面,对外国投资者进入批发零售业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


    中国:在准入方面,加入WTO后,中国严格履行承诺,已经取消了外商投资批发零售业的地域限制,以及多数商品的经营限制,只有少数商品的批发零售没有放开,如盐、烟草、原油、成品油、化肥等商品,其中中国对盐和烟草的批发零售开放没有作出承诺,原油、成品油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零售都将于2006年10月开放。对于外国公司经营成品油、化肥、农药、书报杂志、粮棉油糖、汽车的批发零售存在股权比例限制,其中汽车的股权比例限制将于2006年11月取消。在国民待遇方面,除审批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外,基本实现了国民待遇。根据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需要提供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才能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而除特殊行业外,内资商业企业不需要经过该环节。


    日本:根据日方提供的资料,除了开设烟酒零售商店需要审批外,日本对外国投资其批发零售业基本没有限制。而且,这些要求对其国内服务提供者也适用,日本批发零售业实现了国民待遇。


    韩国:根据韩方提供的资料,韩国肉类批发的市场准入尚未完全对外开放,韩国政府对外国投资者在韩国从事肉类批发进行审批,并且外国投资者的股权不能超过50%。在审批和股权限制方面,韩国在肉类批发领域对外资没有实现国民待遇。另外,韩国对外资经营二手车、气体燃料等领域的批发零售需要进行经济需要检验。(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三)外资进入状况


    中国:随着中国批发零售业开放程度的加深,外资进入的速度迅速提高。2005年,中国共批准设立1200多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合同利用外资约18亿美元,新设店铺约1850个,新增商业营业面积约540万平方米,而1992年至2004年底12年间,批准设立的外资商业企业仅316家,合同利用外资51.2亿美元,开设的店铺5366个,营业面积约828.6万平方米。在2005年批准的外资商业企业中937家是批发企业,占新批外资商业企业的91.2%。


    总体上,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商业领域的市场份额不高。以企业数量计,外商投资企业占1.1%的份额;以吸纳的就业人数计,外商投资企业占2.9%的份额;以零售额计,外商投资企业占2%的份额。但在率先开放的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外资大型超市的市场份额都超过了25%,其中厦门地区高达97.3%。


    1992年至2005年底,共批准设立141家日资商业企业,合同利用外资约3.6亿美元,新设店铺467个,新增商业营业面积53.6万平方米;同期,共批准设立59家韩资商业企业,合同利用外资1.3亿美元,新设店铺12个,新增营业面积6.8万平方米。


    日本:2003、2004年日本贸易业(trading)吸收外资的项目数分别为205和229,外资金额分别为3691亿日圆和1073亿日圆,分别占当年日本吸收外资金额的17.4%和2.7%,波动非常明显。


    韩国:从2002年到2004年,韩国批发零售业吸收的FDI项目数累计达到3881个,金额累计超过266亿美元,占同期韩国吸收外资项目总数和总金额的48%和9.4%。


    总体而言,外资进入中国商业领域的速度呈现出跳跃式的增长,进入韩国的增长速度比较稳定,而进入日本的项目数比较稳定,但金额出现明显波动。其可能的原因在于随着中国对外资进入商业领域限制的放宽,一些看好中国市场的外国批发零售企业开始加快在中国组建企业,开展批发零售业务。日本的商业系统比较成熟,发展比较稳定,许多进入该领域的外资多是以并购或参股的形式出现,因此呈现出不稳定的特点。韩国则介于二者之间。


三、三国批发零售业的竞争力比较


    (一)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


    中国:中国物流效率不高。2004年中国社会物流总成本约为3万亿元人民币,约占当年GDP的18.8%。而发达国家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


    日本:日本是全球物流效率较高的国家,2004年其物流成本约占GDP的4.8%(NIRA提供。)。


    韩国:2003年韩国物流总成本约占当年GDP的12.5%,低于中国,但高于日本(KIEP提供。)。


    (二)批发零售企业的盈利能力


    中国:按照经济普查数据,2004年中国批发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人均销售额约为11万美元,人均创造利润1500多美元。


    日本:2004年,日本批发零售从业人员的人均销售额为1700多万日圆,约合16万美元(按照每美元兑换107日圆折算。)。


    韩国:2003年,韩国批发零售业从业人员的人均销售额为1.7亿韩元,折合成美元约为13.6万(按照每美元兑换1250韩元折算。)。


    (三)零售业的业态分布


    中国:中国零售业虽然以传统的百货公司为主,其销售总量占零售业的53%(2004),但专业店的发展势头强劲。2005年专业店销售额和店铺数比2004年的增幅分别高达60.7%和50.8%,居各业态之首。


    日本:综合超市、百货店一类的综合型零售业增长缓慢,便利店、专业超市的发展非常迅速。随着商业业态的多样化,超级购物中心、百元店等新的商业业态也在迅速兴起。


    韩国:韩国的零售业业态主要包括折扣店、百货商店和便利店,传统的百货商店在折扣店的服务竞争中逐渐失去了优势。由于服务水平的趋同化,折扣店不断蚕食着百货商店的销售市场。


    上述分析显示,日本批发零售业的竞争力是三国中最高的,依次是韩国和中国。但从零售业态来看,三国批发零售业的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


四、中日韩FTA框架下优先推进批发零售业自由化的好处和重点


    批发零售是生产者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由化将有利于提高三国批发零售业的专业化与现代化水平,促进区域内货物贸易的更快速增长,提高本区域制造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由于三国在制造业链条上呈现出紧密的联系,中国从日本、韩国进口原材料、半成品,制造加工后销往第三方市场,中日韩FTA的积极作用不仅仅是通过扩大区域内货物贸易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各国的福利水平,而且可以通过服务贸易自由化,提高区域内产品的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本区域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批发零售业在三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从各竞争力指标考察,三国的批发零售业发展水平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专业化与现代化水平上与发达国家也存在着差距,在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同时,应尽快提高批发零售业自由化水平,提高三国批发零售业专业化与现代化水平,促进区域内商品流通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FTA扩大区域内货物贸易、提高本区域制造商品国际竞争力作用的充分发挥。


    在推动批发零售业自由化方面,三国应考虑:


    1.继续加强三国政府层面的标准化、培训、信息、电子商务方面的合作和沟通。三国批发零售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已经很开放,今后推动自由化的重点更多地体现在加强合作和沟通方面。标准化、培训、信息、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和沟通对实现三国批发零售业的共同发展非常重要,应得到加强。


    2.首先考虑在区域内贸易比重较大、国际竞争力较强的行业推动批发零售业的自由化进程。


    3.在这些领域除了放宽准入条件外,应尽可能地实现经营上的国民待遇。目前,外资进入三国批发零售业的障碍更多地存在于国内政策和规制方面,因此有必要在优先自由化的领域取消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差别待遇,提高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透明度。


    4.对于三方在货物贸易领域存在竞争关系或敏感度高的商品,可以考虑对其批发零售自由化提供较长的过渡期。敏感产品批发零售业的开放并不单纯是服务贸易开放问题,而是与三国的行业发展策略和货物贸易政策紧密相关,如在进出口实行数量限制控制、指定经营、政府定价的行业,即便是在批发零售业的市场准入方面没有太多限制,但外国批发零售商几乎无法进入。对于这些领域的开放,应与货物贸易自由化的进程相一致。

 

(来源:国研报告  20070112)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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