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
为切实做好948计划已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和改进农业技术引进工作,根据948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我司决定对执行完毕的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06——2008年立项、2009年未继续安排的重大项目;
2、2005——2007年立项的自选项目。
二、组织形式
本次验收工作由我司统一组织,948项目办公室主持或委托有关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主持验收工作。地方单位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科教(技)处主持验收,948项目办公室视情况派员参加;中国农科院、中国水产科学院、中国热带农科院及教育部直属农业高校由其科技管理部门主持验收,948项目办公室视情况派员参加;其他部属事业单位由948项目办公室主持验收。
验收工作以会议验收为主,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项目可结合现场验收。
三、时间安排
验收工作应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 9月1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本通知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验收资料和现场。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报送项目验收申请、有关日程安排和建议验收专家名单,须经我司批复后方可验收。
2. 9月10——30日,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主持项目验收。
3.10月15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将通过验收项目的全套验收资料(含工作总结、声像资料等)编印成册,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四份报送948项目办公室。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通过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详细书面报告。
4.在本通知下发之前已完成验收但未提交验收资料的项目(见附件2),请于10月15日前一并按上述要求将验收资料报送我司。
四、其他要求
1.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要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成效和教训,及时发现问题,并对项目管理、执行、资金等方面提出建议。
2.验收专家组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单个项目验收的专家组人数一般为7——9人,多个项目合并验收的验收专家组为9——11人,其中外单位专家人数不少于2/3。
3、项目验收要以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十一五”948项目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项目执行及资金管理两方面内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技术引进与条件建设处 魏锴
电 话:010——59193016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技术合作处 蓝桃菊、张昭
电 话:010——59195110 010——59195081(传真)
电子信箱: kjzx94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农业部北区)20号楼118室
责任编辑: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