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正呈逐年上升之势,96%保健品店所售产品存在“冒充”现象。国家药监局在昨日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正在进行的全国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目前,非药品产品销售主体主要是零售药店、保健品销售店。监查部门在对6省1253家零售药店调查后发现,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销售额约占药店总销售额的10%,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调查的176家保健品店中,96%以上销售的产品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现象。
据介绍,全国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四种形式的“山寨药”。一是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二是包装与药品包装相似;三是在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宣称具有功能主治或药用疗效;四是随意添加药物成分。
责任编辑: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