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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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我国药品流通新体系的设想

    摘要:本文在分析我国药品流通体系历史演变、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立足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了建设我国药品现代流通新体系的总体框架,并提出了构建药品现代流通新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药品流通,药品流通体系,市场流通主体

 

我国药品流通体系的演变

 

  与很多产业一样,对外开放使我国医药产业的供求关系逐步从供不应求发展到供过于求,经济形态也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建国初期一直到1983年,我国的药品流通都是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一种药品购销活动,整个医药流通渠道效率低下,整个流通过程需要约9个月。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发展,药品流通行业也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药品流通渠道开始呈现多样化,药厂开始参与销售,企业主动性增强,流通速度加快,药品从生产企业达到医院的时间缩短为3个月,与此同时,市场秩序开始混乱,假冒伪劣充斥市场,市场竞争处于无序状态。1999年,我国发布了《医药流通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开始进入机制创新和管理革新的新阶段。之后,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影响下,我国医药产业情况有所好转,但还存在很多问题。

 

我国药品流通领域中的问题

 

  (一)忽视药品特殊性

 

  一段时间以来,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忽视了药品特殊性,把其看作一般商品,这种倾向导致了打破计划经济三级批发加零售的流通模式后,不能形成新的流通方式,导致了药品流通领域经营秩序混乱。药品是特殊商品,它与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忽视药品特殊性,思想上就容易产生随意,从而导致医药领域秩序混乱,同时忽视其商品性,思想容易僵化,导致流通效率低。

 

  (二)“以药养医”机制长期存在

 

  目前,我国药品80%是通过医院销售出去的,医院垄断药品销售,医院的药品收入占了总收入的40%至50%。这种以药养医、补医机制滋生了腐败,增加了流通环节,提高了流通成本。在调查中发现全国药品品种的25%,金额40%都涉及商业贿赂和回扣,药品主要集中在抗生素、心脑血管疾病用药、中药、营养药等,这些药品又主要在集中在针剂,单只100元以下的很少,增加了患者负担又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

 

  (三)缺乏现代化的市场流通主体且市场集中度不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目前还缺乏现代化的市场流通主体,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都比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65万家,2007年,我国前三家批发企业市场份额仅为19.23%。而德国目前只有10个大的药品批发商,其中3家最大的批发商占市场份额的60%--70%。在法国8家药品批发企业中,3家市场份额高达95%。美国也是如此,只有不到10家批发企业,排名前三家企业市场份额高达96%。日本的医药物流集约化程度也很高,前3位销售占到全国总量的70%,前70家销售占全国总量的95%以上。

 

  (四)药品流通秩序混乱

 

  目前,我国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十分混乱,主要表现在:市场准入标准低,行业管理和监督机制不科学。各地药监局认识不一,把关不严,随意审批注册企业,导致本意用来提高门槛和行业标准GSP认证,但实施后企业不减反增;政府有关部门缺乏统一管理,国家有10多部门各管药品的某一部分或方面,分别制定政策,政出多门,职责相互交错和矛盾,导致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票货不统一,走票现象十分严重;商业贿赂和回扣现象大量存在。

 

  (五)药品价格居高不下

 

  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当前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在调查中发现很多药品的零售是出厂价十倍甚至几十倍。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先后十多次降低药价,医药企业难以接受,但老百姓还是感觉看病贵。由于我国长期以来“以药补医”体制使医药生产厂商、医药商业公司、医药代表、医院和医生等组成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医疗利益链。药品销售成为医院获利的主要途径,医院将医生的收入与其销售药品总额挂钩,诱使医生凭借手中的处方权开高价药和过度用药。医院倾向于高价药,以便从药品销售差价中获取更多的利益;医生倾向于开高价药,以便从医药代表处获得更多的回扣和从医院获得更多的奖金。医药生产厂商、医药商业公司则不断推出仿制的“新药”,更换药品名称,调高药品价格,以赚取更多利润;通过医药代表以回扣等营销策略,诱导医生开高价药和过度用药。这是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的原因所在,也是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混乱的症结所在。

 

我国药品现代流通体系总体框架

 

  (一)现代化的药品流通市场主体

 

  现代化的药品流通市场主体是药品现代流通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提高药品市场准入门槛,推动药品流通主体的重组、兼并、联合,促进医药流通组织结构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高生产和流通的集中度、透明度、信用度和安全度,推进生产和流通企业的规模化、信息化、标准化和现代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家竞争力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运用现代流通理论和方法,分离、分解各种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等,通过信息的共享、传输和放大效应,发挥流通市场主体骨干和先导作用。

 

  (二)现代化的药品流通方式

 

  现代流通方式是现代药品流通的发展方向,更是对“传统药品流通方式的革命”。着力改造药品的传统商流方式,大力推进以信息标准化、网络化建设为基础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现代流通方式,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分离与共享,把商品采购、存储配货、运输、终端使用等环节紧密联系起来,构建药品流通全过程的无缝链接。促进药品流通秩序的规范,确保药品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实现生产流通的高效率、高效益、低成本和无风险。

 

  (三)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衔接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适合于任何国家。应该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与基本药物制度相衔接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行招标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直接配送,实行免税或直接补贴等财税政策,保障供给,体现基本药物的公平获得和便利获得,规范医生和患者经济有效地使用有益于治疗的药物,确保合理用药。

 

  (四)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多元化药品市场体系

 

  建立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患者需求、适应多样化的医疗服务机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药品市场体系,探索药品市场体系的多种经营业态、多种药品流通模式,构建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网络体系,特别重视农村药品流通网络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的建立,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提高药品配送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用药需求与用药安全。

 

  (五)安全可控的药品流通全过程

 

  按照“预防为主、源头监管、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建立药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可追溯体系、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对关键流通环节和场所实施监控的信息系统,建立记录安全生产与经营状况的数据库系统,通过对信息的监控真正实现可追溯。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药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是责任主体,应形成药品生产流通的责任追究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六)合理的药品流通价格体系

 

  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体现药品的价值和供求关系,形成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形成价格相结合的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建立新药和专利药品上市前的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实行仿制药后上市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七)完备的药品流通支撑体系

 

  完备的药品流通支撑体系主要体现为灵敏、快速、准确的安全应急处理体系、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责任编辑: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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