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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将展开自贸协定谈判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009年12月22日宣布,香港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同意于2010年初,就订立双方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展开谈判。


  据悉,有关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涵盖范围广泛,并以贸易及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重点。谈判将主要涵盖5大范畴,包括撤销所有工业货品的关税,并免除或减少农产品的关税;放宽非关税壁垒,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保障及补贴措施;以及开放和促进投资等。


  该发言人说,香港和联盟的自由贸易协定将让香港商界在联盟市场,享受更佳的市场准入机会,并令香港在贸易、收入和就业方面受惠。


  联盟由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组成,是香港在欧洲的重要贸易伙伴。


  香港和联盟国家均属以服务业为主的经济体系。联盟的4个成员国当中,瑞士于2007年是香港的第12大服务贸易伙伴,挪威则是香港的第28大服务贸易伙伴。


  香港与联盟的双边商品贸易也持续强劲增长。2004年至2008年期间,双边商品贸易总额年均增长逾15%。2008年,香港与联盟的双边商品贸易总额约720亿港元,联盟在该年为香港的第11大贸易伙伴。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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