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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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一、《梁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依据。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资源利用“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要求,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推进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发挥我县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合理开发利用我县的煤、天然气、石膏、石灰岩和矿泉水等优势矿产资源,使这些矿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梁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搞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机制。积极开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及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基础地质调查评价;积极开展本县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岩溶石山区地下水资源勘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以及人畜饮用地下水紧急勘查;积极开展全县地热及矿泉水丰富地区的地热及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逐步建立和完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和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地质勘查。


  三、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梁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利用方向,合理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严格执行规划分区制度和开采准入条件,调整优化矿业结构。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床)的储量规模基本相适应,执行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加大规模结构调整力度,减少矿山数目,提高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禁止占用耕地采挖砖瓦粘土矿产。严禁大矿小开、乱采滥挖。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限期淘汰落后的采选方法、技术、工艺和设备,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梁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的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严把矿产资源开采立项审批关。禁止在百里竹海、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双桂堂风景旅游区等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水源保护地、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或500米范围)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加强对生产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督促采矿权人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对已经闭坑的矿山和废弃的矿山,要加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积极探索新机制,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环保型矿业。


  五、切实做好《梁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矿产资源规划纳入议事日程,把本区域内的优势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大矿产资源管理力度,严格执行《梁平县矿产资源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立项,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矿山建设用地等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积极培育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规划调控下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开展对重点矿区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和储量动态管理,加强对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


(来源:重庆市梁平县人民政府  20100209)


责任编辑: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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