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将于2009年9月8日起实施,《规定》的出台和实施让外资并购话题再度升温:外资并购,是助力国家经济腾飞的“加速器”,还是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的“魔鬼”?《规定》的出台,是否如海外媒体所说,标志着中国引资大门的收窄和保护主义的抬头?
■外资并购已成我国重要引资方式
数字显示,上世纪90年代,外资并购的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0.2%,远远超过全球对外直接投资15.1%的平均增速;90年代中后期,外资并购投资占国际直接投资的比例已达70%至90%。因这一方式能给引资东道国带来大量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对一些国家来说,并购已成为其主要引资方式。
吸引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发生在我国境内的外资并购份额也日益扩大。并购主要集中在以下四大领域:
一是能源生产、基础材料工业领域的并购。二是机械制造领域的并购。三是具有巨大市场规模和长期增长潜力的食品、消费品生产领域。四是新技术服务和正在逐步兑现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走向开放的商业、金融服务业领域。
■“斩首行动”引发国家经济安全之忧
在并购的诸多模式中,有一种模式被形象地称为“斩首行动”———选择弱势行业里的龙头企业,通过并购获得其控制权,控制该行业某一个地区甚至全国的生产。这一跨国并购模式正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有专家指出,一旦越来越多的中国行业龙头企业被跨国公司并购,中国经济的竞争力将明显下降。如果听任跨国公司的恶意并购自由发展,中国将会出现核心技术缺乏症。
工商总局此前的一份题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调查报告指出,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状况非常突出。跨国公司正在利用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扩大垄断地位。资料显示,中国多个行业总产值的比重中,在华跨国公司的份额不断上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在华跨国公司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都在1/3以上。
■并购新规不会影响企业正常并购
基于多方面原因,我国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在博得国内喝彩声的同时,也引来了国外的质疑之音。有英国媒体就评论说:中国保护主义正在抬头,外资遭遇“紫禁城”。
对此,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表示,《规定》生效后,将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国内企业的审查更透明、更规范和有可操作性,其审查的规则不会对中外企业正常并购产生不利的影响。
商务部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认为,《规定》会促进外资并购的健康发展。从表面上看,《规定》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和控制是“从严”了,但是,明确细化的规范澄清了社会上一些诸如“恶意并购”等似是而非的概念,对于那些合规的并购其实是一种促进。
毫无疑问,《规定》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了保障。沈丹阳认为,《规定》对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设置了事先防护的措施和事后的监管办法。
责任编辑: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