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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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前言

 

粮食关系民生,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省人多地少,人增地减,粮食产需缺口较大,是全国第二大粮食主销区。当前,我省正处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体系、加快构建粮食流通新格局、推动粮食现代流通业加速发展的新阶段。加强粮食综合流通能力建设,加快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对于提高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积极推动我省粮食流通发展,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省粮食工作部署,特编制《浙江省粮食流通发展“十二五”规划》,作为我省“十二五”期间粮食流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本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浙江粮食流通发展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面对错综复杂的粮食形势,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粮食流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保障了粮食市场供应基本稳定和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五年来,我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得到有效落实,全省初步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长效化的粮食工作分级负责机制;粮食产销政策逐步完善,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5年来,订单收购粮食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全省累计收购“订单粮食”264万吨;粮食产销合作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以江西、安徽为主的早稻基地,以河南、山东为主的小麦基地,以黑龙江为主的东北粳稻基地,在省外建立相对稳定的各类粮源基地280万亩左右;粮食市场作用得到较好发挥,2010年全省粮食批发市场总成交量达630万吨,比2005年增长39%,交易活跃,品种丰富,质量可靠,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粮食消费需求;粮食现代物流建设深入推进,到2010年底全省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已建成和在建项目用地达4229亩,完成建设总投资约33亿元,完成项目规划总投资的64%,舟山、杭州、温州等地粮食物流中心运行良好,发挥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粮食仓储水平稳步提升,全省已建成标准市县中心粮库62个,粮食储备仓容138万吨,60个中心粮库获得“星级粮库”称号,17家企业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称号;粮食应急体系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储备粮规模按要求到位,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粮食应急管理体系;粮食流通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出台了《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标志着我省粮食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

“十一五”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为“十二五”时期粮食流通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坚持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层层考核,在全省上下形成了为政之道、首在足食的粮食安全意识,有力促进各项粮食政策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二是坚持扩大粮食产销合作。千方百计利用省外资源,积极建立粮食“飞地”,广开粮源渠道,促进省内粮食供需平衡。三是坚持发展粮食现代物流。积极推进粮食流通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粮食综合流通能力建设,粮食现代物流业蓬勃兴起,促进粮食流通效率显著提高。四是坚持发挥多元主体的市场作用。充分利用市场化改革的先行之利,整合多种资源,融合各种主体参与粮食流通,形成了百舸争流促流通、千帆竞发抓供给的良好局面,促进省内粮食市场的持续繁荣。五是坚持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积极推进储备粮规范管理和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极大增强了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使我省成功地应对了几次粮食市场波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十二五”浙江粮食流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从国际看,粮食产需长期偏紧

随着人口不断增长,生活水平提高,世界经济重新步入正常增长区间,对粮食的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同时,由于世界粮食生产面临难以改善的耕地和水资源约束,受到频发自然灾害的影响,国际粮价总体偏低制约粮食生产,世界粮食产量将维持缓慢增长。预计粮食需求的增长速度仍将快过产量的增长速度,国际粮价将步入上升周期,全球粮食供求将长期趋紧。国际经合组织和粮农组织2010年发布《2010年到2019年粮食展望》报告认为,未来十年国际平均粮食价格将处于较高水平,粮食安全状况令人担忧。

(二)从国内看,粮食供求平衡难度加大

我国农业资源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气候变化加剧影响增大,粮食继续增产面临诸多制约因素。而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增长的势头,粮食需求将继续呈刚性增长。根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规划目标,2015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53000万吨以上,预计2015年全国粮食消费总量54800万吨左右,产需缺口达到1800万吨。同时,粮食品种和区域结构性矛盾日益加剧,粮食市场和物流体系滞后,粮食的投放和流通效率不高,粮食总体供求平衡难度日趋加大。

(三)从省内看,粮食缺口进一步增加

浙江人多地少,201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443万,全省耕地面积2391.6万亩,人均占有耕地约0.44亩。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777万吨,粮食需求总量1974万吨,产需缺口1203万吨,自给率39.4%。“十二五”期间,从粮食生产看,我省将全面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大力推进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三新”技术推广,确保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力争年总产量800万吨。从粮食需求看,我省城镇化、工业化进一步加快,至2015年,浙江省城市化率达到63%,常住人口将达到5600万人左右,“十二五”期间粮食消费总量将呈逐年小幅增长趋势,其中口粮消费和工业用粮小幅增长,饲料用粮增幅较大,种子用粮基本稳定,粮食产需缺口逐年递增(附件1)。至2015年,全省粮食总消费量预计将达到2095万吨,粮食总产量800万吨左右,产需缺口达到1295万吨左右,自给率降低到38%左右,粮食供求平衡任务十分艰巨。

(四)从我省粮食流通现状看,还不能满足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

我省粮食流通发展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从总体上看,我省现代化的粮食物流仓储体系尚未全面形成,粮食仓储设施数量不足、装备落后问题依然存在,粮食运输的瓶颈制约比较突出,“北粮南运”的物流通道不畅已成为我省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问题。二是粮食市场体系还不成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够,粮食市场竞争力较弱。竞争、有序、规范的粮食市场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我省粮食供应对外省依存度较高,市场体系不完善加大了粮食安全的风险。三是粮食产业发展明显落后。全省粮食系统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数量很少,规模偏小,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尚未形成完备的产业链条和较强的产业优势,粮食加工行业整体生产技术水平偏低,精深加工、二次增值产品少,名牌产品更少。加强行业管理、推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力度不足。四是扶粮保供的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调控的手段不足,促进农民种粮的支持保护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粮食宏观调控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对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扶持投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粮食机构弱化和专业人才缺乏问题比较突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后,我省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职能大大削弱,编制不足、关系不顺等问题较为突出,具备现代粮食流通管理等高级技能专业人才严重短缺。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按照“抓创新、谋发展、强流通、保安全、重民生、促和谐”的粮食工作方针,以提高粮食综合流通能力,建设粮食流通强省为主要目标,全面推进粮食市场体系、粮食调控体系、粮食法治体系和粮食队伍体系建设,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确保粮食安全,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粮食流通发展的总体目标为:按照“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流通强省,确保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争取经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建立符合浙江省情、粮情,主体多元、产销稳定、物流便捷的粮食市场体系;储备充足、信息灵敏、调节有效的粮食调控体系;政务公开、制度健全、监管到位的粮食法治体系;开拓创新、奋发进取、高效廉洁的粮食队伍体系。粮食流通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粮食综合流通能力位居全国前列。确保“十二五”期间粮食供求基本平衡,粮食价格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

“十二五”期间粮食流通具体发展目标:

——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确保地方储备粮补库粮源的收购;与主产区建立相对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长效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粮源基地400-500万亩;完善储备体系,建立满足6个月市场供应量的储备规模;基本建立机构健全、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保障措施齐备的粮食应急管理体系;全省各市县基本建成与地方储备规模相匹配的中心粮库,逐步实现仓储管理科学化、设施现代化、环境生态化、队伍专业化。

——粮食现代物流水平显著提高。基本构筑形成一个集粮食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开放型、全方位、多层次粮食物流网络体系,初步实现粮食储运体系的“四散化”目标,散粮流通份额占流通总量的50%以上,各主要粮食物流节点技术装备水平先进,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完备,储运、加工和批发配送能力配套,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居全国前列。基本形成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竞争力强、辐射面广,符合现代物流发展方向的粮食市场体系,至“十二五”期末,全省粮食批发市场年成交量争取达到700万吨,成为我国东南重要粮食集散地。

——粮食流通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基本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整洁、技术进步和持续发展的粮油加工产业体系。力争形成一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若干粮油加工产业集群。

——依法管粮能力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粮的运行机制和有效实现形式,初步建成粮食地方立法完善、执法严格高效、法律环境良好的依法管粮体系;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基本建立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粮食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加强粮食人才队伍建设,使我省粮食人才素质进一步提升,队伍结构和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形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文化素质较高的粮食人才队伍,提升全省粮食行业核心竞争力。

 

四、主要任务   

 

根据“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预期目标,我省粮食流通发展工作主要从稳定扩大粮源基地、加快粮食现代物流和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加强粮食仓储建设和管理、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依法管粮等方面整体规划、统筹部署,全面推进粮食流通发展,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以稳定扩大省内外优质粮源为目标,实施粮食订单基地拓展工程

根据地方储备粮轮换需要,完善储备粮省内订单收购制度,保持“订单粮食”政策的稳定,继续加大对订单的奖励力度,基本保障全省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粮源。继续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调,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和“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的原则,加强与粮食主产区(附件2)的产销合作。

——在省内建立300万亩“订单粮食”基地,每年收购“订单粮食”75万吨。其中,建立早稻订单150万亩,收购早稻37.5万吨;晚稻订单130万亩,收购晚稻35万吨;小麦等其它品种订单20万亩,收购小麦等其它品种粮食2.5万吨。加大对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逐步建立一批相对固定的粮食订单大户和合作社。广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种粮农户、合作社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省被评定为县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售粮大户、合作社争取达到50%,在正常生产年景,全省粮食订单履约率达到90%以上。

——继续加强与主产区的粮食产销合作。完善与粮食主产区的合作机制,形成稳定长效的产销合作对接机制,争取在黑龙江建立150万亩粳稻基地,吉林建立50万亩粳稻、玉米基地,辽宁建立20万亩粳稻基地,江苏建立80万亩粳稻、小麦基地,安徽建立50万亩籼稻和小麦基地,江西建立60万亩籼稻基地,湖北20万亩籼稻、糯稻基地,山东建立20万亩小麦基地,河南建立30万亩小麦基地,其它主产省建立20万亩基地。力争到2015年末,在省外主产区建立粮食收加储基地80个。

(二)以切实保障粮食市场稳定供应为目标,实施粮食应急保障完善工程

加强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建设,扎实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强化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体系。

——完善粮食储备体系。根据全省人口和消费变化,逐步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根据居民粮食消费变化,逐步提高适应口粮消费的晚稻谷储备比例;落实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大中城市、外来人口集中地区要增加成品粮应急储备库存,确保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量,增强政府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能力;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进一步规范储备粮订单收购和招标采购、竞价销售等公开市场操作制度;探索成品粮油储备社会化存储和储备粮省外主产区异地存储机制,合理控制储备成本。

——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机制。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应急供应、加工、存储、运输网络,其中在县(市)级以上城镇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加工供应网络,争取至2015年各县(市)有一条50/天以上的粮食加工生产线;鼓励支持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企业保持必要粮食库存量;进一步扩大粮食市场监测面,建立覆盖全省的粮食市场价格和购销存动态监测网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的粮情动态监测体系。

——继续加强军粮供应保障。根据浙江所处的战略地位和军供保障任务,完善省、市军粮供应管理机构,逐步建立以市级军供中心为依托、实行“四统一”(统一粮源、统一加工、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的全省军粮供应体系。根据海军远航保障新要求,研究建立军粮应急保障库等设施,满足舰艇部队应急需要。完善军粮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军供粮质量监管。

(三)以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流通能力为目标,实施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继续加强粮食现代物流节点和物流通道建设,逐步推进国际性粮食物流集散基地、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和地方性粮食批发市场等多个层次构成的粮食物流节点建设,并加强连接省内外粮食物流通道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场大省的优势,遵循市场规律,整合市场资源,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秩序,形成以粮食物流中心为龙头、市县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城乡集贸市场和超市等零售网点为基础的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粮食物流市场体系。

——按照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原则,确定省内三类粮食物流节点的布局定位(附件3)。舟山、宁波要继续建设成为功能明确、优势互补的我国东南沿海粮食主销区与东北等粮食主产区“无缝化”散粮对接枢纽、国家进口粮接卸减载中转基地、国内外通用型集装箱粮食运输基地、临港型粮食加工与配送基地,成为我国东南沿海粮食运输主通道和粮食及其加工成品进出口的主枢纽。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继续扩建仓储中转设施,引入大型企业,建立保税区和期货仓库,力争至2015年粮食吞吐能力达1000万吨以上,加工能力达200万吨以上;宁波粮食物流中心规划新建大型粮食中转储备加工物流基地;杭州、嘉兴、温州、金华、衢州、台州依托港口、内河航运和铁路干线优势,继续建设成为影响范围大、突破其行政区划的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其功能既要具备基本满足本地区粮食消费需求,又要成为开放的、对周边地区具有辐射作用的粮食集散场所;绍兴、湖州、丽水和若干粮食物流量较大的重点县(市)根据市场需求,继续完善物流节点建设,使之成为满足当地需要和全省粮食物流网络体系的重要节点(附件4)。上述物流节点重点要加快“散粮化”作业条件,配备散粮运输工具和装卸设施。

——规划建设东北粮食储备中转物流基地。该基地既要确立市场运营主体性质,又要为政府加强和改善我省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服务。拟在东北临港地区选址,争取“十二五”期间建成,使我省的粮食调控能力明显提高(附件4)。

——继续在部分市、县(市、区)有计划地改扩建与11个市级粮食物流中心相衔接的各具特色的粮食批发市场(附件4)。力争至“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以杭州、宁波、温州等大中城市口粮批发市场,金华、衢州等铁路沿线饲料用粮批发市场为主,其它具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县(市、区)级粮食综合批发市场为辅的粮食市场体系。

——逐步建立形式多样的粮食市场交易体系。整合现有网上粮油交易资源,建设全省粮油交易网络系统,实现与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网,力争设立国家粮油交易分中心。加强与全国重点粮油市场的衔接,促进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联系。依托“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发展乡村粮油连锁配送,不断延伸“放心粮油”销售网络。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粮食市场主体,提高粮食流通效率。

(四)以进一步提高粮油仓储管理水平为目标,实施仓储管理提升工程

增强政府粮食调控能力,继续加强仓储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粮油仓储条件。同时,以生态绿色储藏理论为指导,加大粮食储藏技术创新和推广力度,加强仓储管理,保证粮食质量,减少粮食损耗,确保粮食安全。

——加强省属粮(油)库和市县中心粮库建设。为解决省属粮(油)库储备中转仓容不足问题,规划建设省属粮(油)库44万吨仓容。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市县储备粮存放市县中心粮库”目标,争取每个县(市、区)都有一个与地方储备规模相适应的市县中心粮库,加强现有粮库资源整合,规划新(扩、迁)建市县粮食收储库点120万吨仓容,储备油罐1100吨容量(附件4)。

——实施粮食仓房维修改造和专用设备配置。为有效缓解粮食主产市县收购和储存仓容条件落后问题,方便农户交售粮食和粮食出入库作业,确保入库粮食的质量,有计划地对全省上世纪建设的旧收储库点进行整合和维修改造。加大对烘干机、输送机、除杂机等配套装备的配置力度,规划新增烘干机300套,输送机900台,除杂机250台,汽车衡120台,并相应配置粮食检化验、灌包等设备。

——不断加强仓储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实用科学储粮技术。继续以“星级粮库”创建活动和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四无”粮仓精神,不断丰富粮食仓储文化,坚持以储粮安全为核心,努力推进仓储管理科学化,设备现代化,环境生态化和队伍专业化,实现从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粮食仓储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大力推广成熟有效的储粮技术,鼓励对粮食储存品质控制、节能降耗、绿色环保杀虫等生态储粮技术的探索研究和应用,使全省粮库准低温储粮和免熏蒸储粮的比例逐年提高,实现我省从常规储粮方式向生态储粮方式的实质转变。

——积极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根据国家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要求,实施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有效减少粮食产后损失的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中央政策逐步为农户配置储粮装具,并建立农村粮食储藏技术服务体系,使农户粮食储存条件大为改善。

(五)以加快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实施粮油产业化发展工程

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加快粮食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支持大型国有粮食企业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转换经营机制,大力发展粮油产业集群,促进粮油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为稳定我省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服务。

——培育和扶持综合性粮食龙头企业。鼓励一批粮油经营规模大、产业链较长、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性粮食龙头企业组建跨省、跨区域粮食集团企业,创立品牌名牌、拓展营销,引导建设先进的仓储物流、加工配送设施,进入粮食物流中心集聚发展。通过体制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我省粮食产业持续发展。部分大型重点粮油综合企业作为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的补充,根据应急需要承担国家指定的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任务。

——加快培育粮油加工龙头企业。鼓励我省粮油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建立加工企业与农户、生产基地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粮食加工与购销、仓储、物流、储备、供应的有效对接。加大对大米、小麦粉、油脂加工等重点领域中市场前景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注重粮油加工高效、节能、环保和绿色生产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争创全国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引进外省(特别是中央企业)有影响的粮食企业来浙江拓展业务。力争“十二五”期间培育形成一批规模、产品合理,装备先进、节能环保的优质粮食加工企业,粮油加工业集约化程度显著提高。

(六)以完善粮食流通法规和监管体系为目标,实施依法管粮推进工程

加强粮食流通相关地方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粮食流通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继续加强粮食流通法规建设。全面总结实施《浙江省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针对粮食收购、

流通、储备和质量监管等环节,制定和完善粮食收购准入、维护市场公平公正、保障粮食储备安全、建立健全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等法律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粮食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和粮食库存、价格、质量等重点内容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健全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机构、落实职能,加强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加大粮食流通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依法管粮和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粮食收获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工作,加强收购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善地方储备粮质量档案管理和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市场流通成品粮油质量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劣质粮油流入口粮市场。完善粮油质检机构的管理体制,加强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地方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检验和粮油生产加工企业检验能力建设。突出质检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加强装备,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全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网络。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粮食安全工作责任

保障粮食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要从浙江实际出发,围绕粮食生产、收购、储备、供应及应急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调整充实考核量化指标,形成导向明确、科学合理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粮食安全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粮食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统筹协调,加强规划引导和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粮食流通规划的实施,既要服从全省大局,又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要正确处理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稳定省内粮食生产与拓展省外粮源基地的关系、加强粮食流通监督与完善服务的关系。要加强与中储粮、中粮集团等在浙中央粮食企业和省外粮油企业的工作联系,有效整合市场资源,发挥其调节供求、稳定粮食市场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发展工作的部门协调制度,粮食、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国土、商务、质监、物价、金融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联系,建立粮食工作经常性会商机制,落实好省粮食流通发展规划的各项措施,保证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深化改革,不断创新粮食工作机制

按照建设粮食流通强省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坚持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方向,在充分挖掘和利用本省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市场,有效利用省外和国外资源,为保障浙江粮食安全服务。创新粮食产销协作机制,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交流。引导和鼓励发展粮食信息化技术,探索面向全社会的粮食市场信息服务平台和物联网技术,逐步建立连接我省各地的粮食物流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和电子交易平台,形成全省统一、国内技术领先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系统,显著提升粮食交易和流通效能,以信息化推进产业化,促进粮食流通健康发展。

(四)加强政策扶持,夯实粮食产业基础

完善粮食生产经营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种粮大户订单政策,扩大预购订金的发放范围和比例,根据粮食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变化,适时调整订单粮食奖励标准;省内各类企业、种粮大户到粮食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开展订单收购,按调回浙江的粮食数量由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我省落户的粮食经营大户,年经营量超过一定数量由所在地政府给予奖励。

适当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完善政策性粮油经营财政补贴管理办法,合理界定不同品种储备粮油储存管理的基本成本;继续实行粮食仓储设备享受农机政府补贴办法,鼓励引导种粮大户和粮食生产合作社购置粮食烘干机,基本实现五年内全省重点收购站点全部配备粮食输送和除杂设备;落实国家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对从事粮油加工、储备、中转服务等企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

完善对粮油生产经营的信贷政策。要适应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调整政策性粮油贷款管理,放宽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储备粮油采购、异地储存等政策性贷款的供应和监管;完善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升级和品牌战略、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的信贷支持。

加大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政府应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粮食现代物流、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和收储库点的维修改造,市县中心粮库建设按新增储备规模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全省粮食安全有重要影响的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应列入省重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解决投资、用地等。

(五)优化人才结构,加强粮食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队伍、粮食行政执法、粮食仓储专业队伍及其他人才队伍建设。着眼于提高全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教育培训计划,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养更多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通过与大专院校联合举办粮油保管大专班等形式,为全省粮食仓储管理队伍培养人才。进一步完善制度,营造良好用人环境,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促进全省粮食流通工作科学发展。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网址:http://www.zj.gov.cn/art/2012/6/7/art_811_382647.html

 

责任编辑:邓如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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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08月00--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