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表示,坚决支持淘宝网的彻查行动,一定要维护这个市场的诚信和公平。淘宝及阿里巴巴为我国的诚信体系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非常难得,这种经验应逐步上升到法制化的层面,甚至为整个市场经济信用体系所借鉴;还有,由于涉及失信惩戒的问题,如没有法律层面的支持,企业的信用制度再往前走会比较困难。
他同时认为,淘宝做了很多为社会和行业服务的事,希望整个行业和有关部门都能在这件事上加大对淘宝的支持,因为这事对我国电子商务行业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是一件复杂而艰的任务,必将面对很多风险和考验,除企业的创造和坚守外,如从网络实名制的角度等,都需要社会各部门做更多的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说,相比传统交易,网络交易中信用价值更高。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的环境下,类似淘宝平台已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制,目前也成为网购市场的行业规范。这也是网购消费者判断交易对象的重要参考。
一些网店想走“捷径”,得到消费者认可,信用炒作有了其需求,一些不法商家也就趁机专门提供这种信用炒作服务。炒作信用的网店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诈为,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得话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公司或个人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连带责任,同样因为所获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诈骗。而那些打着炒作信用从网店店主收钱之后逃之夭夭的公司或个人的行为是典型的诈骗。
从维护电子商务安全的角度,必须打击信用炒作行为,堵住源头,打击提供信用炒作服务的行为是最根本的。
责任编辑: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