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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流通安全工作通知

 四川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扩大消费和流通安全工作通知

2012-12-20 14:09   文章来源:四川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川商运〔201257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2013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全省节日市场供应和运行稳定,进一步扩大消费,繁荣城乡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运行稳定  

  元旦、春节是我省各族人民的重要传统节日,也是居民集中消费高峰时期。当前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加剧,保障节日市场供应、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任务艰巨。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产销形势,把握消费热点,梳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节日市场运行稳定。省商务厅将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地节日市场安排情况进行检查。

  二、积极组织货源,加大产销衔接力度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元旦、春节节日特点,提早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节日商品和特色商品,确保全省节日市场货源足、品种多、质量优、价格稳。要加大产销衔接力度,积极引导主销区加强与主产区的联系,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超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产销衔接,稳定供货渠道。鼓励零售企业提高农产品经营比重,指导重点流通企业尤其是大型商场、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大适销对路商品采购,丰富商品种类,特别是要增加肉、禽、蛋、菜、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量,指导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开辟节日销售专区,充分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三、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市场保供能力

  要检查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认真核实地方重要商品储备和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确保“双节”市场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组织储备商品投放。各相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级冻猪肉储备企业的监督检查,作好出库准备。要及早准备,做好极端异常天气条件下的各类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存储、运输和投放工作,着力稳定市场供应与价格。加强与交通运输、铁路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畅通商品运销渠道。加强对中央和地方储备商品检查,确保储备商品数量完整、品质安全。

  四、创新促销手段,积极扩大消费

  各地要积极组织引导流通企业抓住元旦、春节旺销时段,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消费。要结合本地特色,联合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家电、珠宝、汽车等消费热点,开展“迎春购物月”、“年货网购节”、文化节、美食节等促销活动,创新促销手段,营造节日市场氛围,扩大商品销售,拓展消费空间。进一步指导餐饮企业强化服务,积极推出“团圆宴”、“年夜饭”等特色餐饮,引导和扩大餐饮消费。要高度关注农村市场消费,通过企业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适合农村消费的名优商品上市,组织开展物美价廉商品和少数民族用品销售专场,切实满足低收入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消费需求。

  五、强化隐患排查,确保经营场所安全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商场、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在节前对商场(店)、宾馆、饭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促销行为,加强对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

  六、加大检查力度,保证食品安全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加大对肉类、酒类市场的监管力度。要按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在节前集中开展肉类、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切实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各地要加大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力度,加强与工商、物价、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七、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各地商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运行监测体系的作用,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工作,加强对智能信息泵运行维护,密切关注猪肉、蔬菜、粮油等主副食品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及时、准确掌握和反映市场动态,指导督促样本监测企业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和预测预警工作。请各地启动元旦、春节值班制度,于11日—13日、29日—215日期间每日上报当地节日期间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所在地区重点零售、餐饮企业销售情况、商品市场运行特点、主要商品价格走势和客流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节日供应商品总金额、重要商品数量等情况。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运行分析报告报送工作,务必提升分析材料质量,确保材料内容充实,数据准确。

  报送时间安排:

  元旦期间:11日—12日下午4点前,13日上午12点前。

  春节期间:29日—214日下午4点以前,215日上午10点以前。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务于1224日前将当地元旦、春节节日市场安排准备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节日供应商品总金额、重要商品数量、与上年供应或实际销售量比较等情况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上报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电话/传真:0288322095083230059

  电子信箱:sychu2005@126.com

    四川省商务厅

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文章来源:商务部

网址: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zongzhi/201212/20121208491386.shtml

责任编辑: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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