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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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分析与展望

一、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摩擦


  中日农产品的贸易日趋频繁发展,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的贸易摩擦,这些摩擦时弱时强,严重干扰了中日农产品正常的贸易秩序,严重影响了两国的相关企业、农户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1.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的近年回顾


  一直进展比较顺利的中日贸易关系,在2004年开始出现了摩擦的杂音。2004年1月27日,日本方面以中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由,单方面宣布停止从中国进口禽类产品,致使中国的养殖户及相关产业利益遭受严重损失。


  2004年6月17日,日本方面又对进口的中国产粉丝食品实施“过氧化苯甲酰”项目命令检查,检查频度为100%。检出界限值为0.3g/kg,检查标准明显增加,致使中国尤其是山东产的粉丝食品出口受阻,相关企业产品积压,损失惨重。


  2004年寒冬来临之际,中日农产品贸易也雪上加霜。日本一些农业行业协会针对大量进口的中国农副产品,要求政府对进口的中国农产品进行贸易调查。2005年4月23日,不顾中国方面的多次交涉,宣布对中国的大葱、香菇、蔺草及其制品三种农产品实施紧急进口限制,期限到同年11月8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随后,日本另一些相关行业协会为保护自身利益,又趁机要求对进口到日本的筷子、鳗鱼等中国农产品也实施限制。


  面对日本方面多次的农产品贸易制裁,中国方面被迫做出反应,2005年6月23日宣布,对日本出口到中国的汽车、手机、空气调节器等加征l00%的特别关税。关税的加征,使得日本汽车业和电器制造业,一年损失竞达5.4亿美元以上。由农产品贸易引发的摩擦陡然升级,形成贸易的激烈对抗。这样一来,日本政府只好通过其大使馆向中国政府多次提出建议,希望通过谈判解决中日农产品贸易的争端问题。


  这是由日本单方面发起的贸易摩擦和对抗,也是日本从1955年成为WTO成员以来,第一次对别国采取的“紧急设限”措施。而第一次“紧急设限”措施就针对了中国农产品,如:大葱、香菇、蔺草席等品种,其实这些遭“紧急设限”的农产品是日本人自己带到中国生产再进口日本的品种。他们利用中国生产成本低,低价进口满足其国内的消费需求。因此,日本方面的“紧急设限”措施不仅使中国相关加工企业和农民遭受损失,同时也损害了日本的相关企业和广大的消费者利益。


  2.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新摩擦


  (1)日本“肯定列表制度”。“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针对进口日本的农产品中的农业化学品残留均制定了严格的限量要求。涉及到734种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明确规定了近5万个限量标准。对于有科学依据的制定限量要求,对于无科学依据的物质则采用0.0lmg/kg的一律标准。“肯定列表制度”设限的农产品数量大幅增加,设限标准更是苛刻。涉及264种食品,其中有的是过去规定的1.4倍、2.8倍和5.6倍。而番茄、甘蓝、蘑菇中的抑芽丹残留标准提高了125倍。对于其他的加工食品,如脱水蔬菜、浓缩果汁等,则当作鲜样标本进行判定。


  2006年5月29日,日本开始执行关于农产品进口的“肯定列表制度”,这是日本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的管理而采取的一项更加严格的新举措。对所有农产品的进口更加严格控制,限制了一大批农产品的进口,尤其是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的中国深受其害,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摩擦愈演愈烈。


  “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对中国粮谷类、豆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农作物、畜禽和水产类的对日出口造成直接影响,涉及大约6 000多家生产出口企业,30%以上的中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受拒。据中国海关统计,2007年6月份中国天津口岸对日本出口的农产品共计5 034万美元,比2006年同期下降26%,比施行“肯定列表制度”的5月份下降21.8%。同年6月份,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5.96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减少1.31亿美元,同比下降18%。受此影响,6月份当月中国对外出口的农产品与2006年同比下降了1.2%。


  中国对日出口的水产、肉类、蔬菜、水果及其加工品等主要农产品,主要分布在山东、辽宁、浙江、福建、河北等省,对日农产品出口占其出口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39%、49%,、41%、49%和47%。对日出口受阻对这些省份的农民收入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中国农产品过分依赖日本市场,一旦出口日本受阻,而没有或来不及利用其他途径来分散市场风险,一旦遭到制裁损失自然惨重。


  天津地区农产品对日出口影响严重的有玉米、大米、大豆、花生、荞麦、蔬菜、禽肉以及水产品等。北方国际集团天津食品进出口公司,通常一年对日出口额在1 200万美元左右,日方“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企业只有400万——500万美元的速冻食品能够正常出口,而700万——800万美元的产品,处于出口停滞状态。


  “肯定列表制度”既关系食品安全问题,也涉及贸易公平问题,关系到数千家中国企业和数百万中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中国方面积极应对,通过风险评估,确定了主要输日食品重点检测项目,大大提高了检验把关的有效性,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通过紧急组织研制农兽药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本建成了应对“肯定列表制度”检测方法标准体系,减少了由“肯定列表制度”带来的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损失。


  (2)日本“饺子中毒事件”。2007年底和2008年初日本发生的“中国水饺中毒事件”,在中日间掀起轩然大波。日本3个家庭有10人先后食用市场上的中国河北天洋食品厂生产的速冻手工饺子而中毒,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上吐下泻恶心晕厥等症状。经日本警方侦查,在患者的呕吐物和饺子包装袋内检出了高毒农药甲胺磷。日本舆论大肆渲染,消费者不仅拒食中国水饺,而且对其他中国食品也敬而远之,有的超市干脆暂停销售中国产冷冻食品。日本东北6县、首都圈1都7县,以及札幌三地的生活协同组合决定,从2008年春起全面停止销售中国产加工食品。日本共同社通过电话进行的全国民意调查,75.9%的受访者回答“今后将不买中国食品”。对此,中日两国政府高度关切,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认真的调查。经过调查,此次中毒事件是一起蓄意投毒的刑事案件,而不是一起因蔬菜农药残留问题引发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中日双方警方共同认为“饺子事件”是个人为的个案,并非中方饺子加工的问题。尽管如此,天洋食品厂从形势大好变为濒临绝境,在日市场货架的中国食品被撤去,船运太平洋被返航,大量的出口食品被积压,中国冷冻食品乃至所有中国食品在日本市场遭受重创,严重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严重危害了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正常秩序。


二、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


  1.中国农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 一方面由于中国个别农产品品质较差,化肥、农药存在残留。个别蔬菜种植户对种植的蔬菜施用农药不久就匆忙上市销售,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从而影响到农产品的出口信誉。另一方面,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结构单一,主要集中在亚洲,过分依赖日本市场,因此,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摩擦自然频发。


  2.日本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日本高度的工业革命,促使制造业迅速发展,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但是,日本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就业人口逐年减少,农村劳动力后继乏人,土地出现了“空洞化”。加之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和劳动力价格高,农业生产处于衰退的趋势,根本没有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尽管日本政府对农业多次实施多种保护政策,但无回天之力。目前农产品的自给率仅占40%多,是发达国家的最低水平。而受日本总体物价的影响,日本农产品价格是世界各国最高的。高居不下的农产品价格,理所当然地给农产品进口提供了贸易和市场空间。而价格低廉的(相当于日本的10%)、一衣带水的中国农产品具有绝对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按照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中国农产品自然大量涌进日本市场。


  3.日本国内经济低迷 近年来,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各国都在千方百计打开他国市场,同时,也想方设法保护本国的生产和市场,排斥和限制进口产品。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反倾销、紧急进口限制为主要手段的贸易战时有发生、不断升温。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贸易出口快速增长,一举成为贸易大国。在与美国、欧盟、日本等各个国家的双边贸易关系中,保持着一定的贸易顺差。正是这种势头,引起了日本方面的极大关注和担忧,导致实行贸易保护和制裁措施。


  4.日本国内政治方面的姻缘 近年来,中国的食品工业等产业的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竞争优势突现。与此相反,日本的部分产业则从比较优势转向比较劣势。日本企业纷纷出驻海外、移居中国。国内产业的“空洞化”,加剧了日本人的失业。而价格低廉的中国农产品的大量进口,直接冲击了日本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价格,影响了日本农民及涉农部门的利益。由此,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体必然会发出呼吁和抗争,并寻求他们的政治代言人加以保护。日本农协及其农民属于强势群体,农民在社会中的政治空间相当大、政治地位比较高。日本的执政党派以及国会议员,其选民多数在农村及其涉农部门。目前,占日本总人口5%的农民竟然控制着全国25%以上的选票。政治家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和政治生命,急需赢得选民的支持,拉到更多的选票,对利益受害群体和农民的呼吁要求不敢轻视怠慢。所以他们站出来对其表示同情和支持,并督促和操纵相关部门甚至国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甚至极端手段来维护日本农业和农民的利益。


三、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新动态


    1.对日农产品出口呈现稳中有升态势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出口商品,尤其是对日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从种植栽培、养殖饲料到产品加工、出口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出口食品安全。中国农业部2007年度第一次发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显示,蔬菜的农药残留和瘦肉精污染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2.8%和98.8%,均有所提升,氯霉素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99.8%。结果表明,蔬菜的农药残留合格率已接近国际标准,山东寿光等城市已经超过国际标准。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进口食品监控统计报告中也承认,对中国食品的抽检率最高,而中国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也最高,达到99.42%.超过了美国(98.87%)和欧洲(99.38%)。2004—2007年,中国对日本出口食品的合格率分别是99 4%、99.56%、99.42%、99.81%。


  遭遇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头一个月中国对日出口农产品幅度下降较大。2006年7月始下降的势头有所收敛,8月份呈现上升趋势,出口贸易额达61亿美元,与2005年同比增长104%,此后连续保持增长势头。至2007年6月,世界上最严格的残留限量标准体系的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一年,中国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应对,中国蔬菜占到日本进口蔬菜的59%,中国冷冻食品占到日本所有进口冷冻食品的50%,对日农产品出口呈现整体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2.绿茶、大粒花生等对日出口检验从严 2007年初,自上海出口到日本的绿茶被检出三唑磷残留超过0.05mg/kg的日方规定标准;自山东出口日本的大粒花生中先后两次检出BHC超过0.01mg/kg的日方标准。日本厚生劳动省随即做出决定,将绿茶和大粒花生列为农药残留检查的重点对象,其中绿茶的进口检查数量比例提高到50%,大粒花生的进口检查数量比例提高到100%,从2007年4月5日起执行,加大了对中国绿茶、大粒花生的检验范围和力度。


  3.蔺草及其制品对日出口受挫 中国蔺草及其制品——榻榻米对日出口遭受质疑。原来,日本熊本县在2001年开发生产了一种具有光泽的榻榻米用的蔺草,取名为“日绿”,并于当年申请了专利。用这种蔺草编织的草席光滑、感觉良好,深受好评。而中国产蔺草及其制品草席也受到日本消费者青睐,十分畅销。不久前,有人对中国产蔺草进行DNA鉴定,发现其基因与熊本县取得专利权的蔺草完全一致。熊本县认为,进口的中国蔺草及其草席,是有人将种苗带到中国栽培而成的。使用了本县拥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在中国非法栽培的蔺草,侵犯了其知识产权。要求日本政府通过法律来加强对日本优良品种的管理,保护日本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利益。随之,日本方面制定了《种苗修改法》,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一环,对农产品“育成者权”实施严格的保护。中国是日本最大的蔬菜、花卉、水果等农产品进口国,日本《种苗修改法》的实施,无疑对中国农产品的对日出口产生严重影响。一些对日出口农产品的企业被此法所套,无法出口自己生产的农产品。同时,日本的商社委托中国农业企业栽培生产的农产品,也成为侵犯日本品种专利的靶子,给对日农产品出口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


  熊本县的相关部门向长崎海关提出申请,要求禁止从中国进口蔺草及草席。由此,日本的9个海关已对中国进口的蔺草及草席,从外形、外观以及基因等方面进行检测,认定是侵权产品,予以没收和销毁。


  4.中日稻草、大米相对出口恢复 日本大米在国内长期呈饱和状态,一直积极寻求出口,中国方面为此提供了绝好机会。2007年6月26日日本对中国的大米出口在中止多年后终于正式恢复。载有24t日本优质大米的首班货轮从日本横滨港出发,驶向中国上海和天津。日本大米在中国的售价达到每千克98元人民币,为普通大米价格的20倍以上,超过日本的市场价格,日本的大米生产农户及相关部门深受其益,欢呼雀跃。之后,2007年7月25日日本农林水产省已正式通知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饲料用稻草恢复对日出口。


  5.竭力开拓对中农产品出口 面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日本专门制定了出口扩大战略,竭力提高日本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正加大力度进行国外市场的开拓,其中多个重点出口地区在中国。


四、中日农产品贸易趋势展望及其对策


  中日地域一衣带水,经济贸易相辅相成。中日间政治关系的改善,促进了经济贸易的改观。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日贸易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尤其是两国农产品的贸易摩擦不断。但从目前的中日农产品贸易的最新动态来看,两国农产品的贸易走向趋势发展良好。由于两国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复杂因素,农产品贸易的摩擦甚至对抗还难以避免。需要双方自觉遵循国际贸易的惯例和规则,忠实地履行WT0的责任和义务,一有摩擦征兆,积极采取合理、妥善而有效的措施,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


  针对2008年初日本发生的“中国水饺中毒事件”,有必要建立健全两国之问长期有效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开展经常性沟通,双方定期会晤磋商,加强信息交流;针对农产品贸易的突发事件,真诚默契配合,迅速应急妥善处理。目前,中日两国政府对建立这一长效合作机制,表现积极,前景乐观。


  中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国民收入的快速增加,带来了消费水平的明显提高,为日本农产品进人中国市场提供了极好的基础和载体。日本已经重视并强力推动日本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在长期承受海外大量进口农产品竞争压力的同时,反击抢滩海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农产品国际市场。以其先进的生产技术、优良的产品品质、独特的食品风味,已经闯进了海外市场并占据了一些分量。日本“狼”来了,将会对中国和国际农产品激烈的消费市场带来新的较大的浪涛。

 

(来源:《世界农业》  20081219)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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