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生产能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十二五”末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60亿斤以上,其中,小麦生产能力达到89.3亿斤,玉米生产能力达到112.3亿斤,稻谷生产能力达到16.3亿斤。
2、粮食消费需求。全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累计收购粮食不低于300亿斤,销售粮食不低于350亿斤,其中,年均收购粮食不低于60亿斤、销售粮食不低于70亿斤。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累计收购粮食125亿斤,销售150亿斤,其中,年均收购粮食25亿斤,销售粮食30亿斤。粮食消费需求量保持在290亿斤,其中:谷物消费需求270亿斤。
3、粮食购销网络。到2015年,以县为单位,以经济利益关系为纽带,通过改制重组,资源整合,因地制宜地组建完成1~2个国有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全省建立1000个规范的农村粮油购销站(店、点)和2000个规范统一的城市粮油供应网点。其中,产粮大县(市、区)每个乡镇建立1个规范的粮油购销站(店、点),关中地区其他县(市、区)每个镇建立1个规范的粮油购销站(店、点),陕南和陕北地区其他县(市、区)应在交通便利经济繁华的乡镇建立若干个粮油经销点。大中城市和县城应建立分布合理、规范统一、满足调控需要的粮油供应网点。
4、粮食储备规模。粮食库存消费比保持在30%以上。全省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全部落实到位,库存品种结构趋向合理。粮食加工、供应、运输等应急网络建设适应粮食应急工作需要,应急成品储备粮油规模基本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