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010-6543-6703 cnjpetr2009@126.com
关于部分轻(重)烧镁产品暂免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8号 关于部分轻(重)烧镁产品暂免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18号


【发布日期】2010——03——25


    根据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09年第125号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对“水镁石”(海关商品编号2530909991)和 “按重量计含氧化镁70%以上的混合物” (海关商品编号3824909200)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考虑到部分企业在出口政策调整前已签订了出口合同,为减少企业损失,保证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现公告如下:


  凡2009年12月31日前签订上述货物出口合同且执行期在2010年1月1日—6月30日的企业,可持合同原件到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持备案证明向口岸海关申报出口,海关在2010年6月30日前对经备案的企业及货物数量免于验核出口许可证。


  2010年7月1日起,对上述货物恢复出口配额招标管理。符合相关资质标准(将另文公布)的企业可参加2010年第二次轻(重)烧镁出口配额招标,在中标后领取出口许可证报关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来源:外贸司子站  20100325)


责任编辑:北一

中日物流合作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研究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