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综合资讯      消费市场      市场动态      医药杂店      销售百货      综合超市      便利商店      自动售货机
      网上购物      国内餐饮      外资餐饮      外资零售      物流配送      投资环境      统计公告      港澳台企业
【文献】       流通政策      流通理论      流通产业      销售市场      批发市场      连锁经营      流通信息      批发企业
      零售企业      国企改制      流通渠道      流通组织      信息系统      物流配送      在华外企      国外流通
对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的探讨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流通组织 > 2007年 >

对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的探讨

时间:2009-12-01 18:15来源:中国物流学会 作者:魏国辰 点击:

    农产品流通是否畅通,关系着我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国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和运行质量。我国要实现现代化,关键在于农业现代化,而目前我国农业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组织化水平低。因此,加强农产品流通组织建设,不断进行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创新,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组织体制,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它对于确保农产品安全、便捷、高效地进入消费领域,多层次全方位提升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产品价值,加快农产品流通速度,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引导农产品结构的调整,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健康成长,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的现状及问题(2007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出现了新的变化,不但要求农产品新鲜、卫生、安全、营养,而且还要求品种多样,配送及时迅速,由此导致对农产品的流通方式以及物流技术关注程度日益加深,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得到了发展,与此同时,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产品流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不断加大政府的直接投资和扶持力度,从而,促进了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出现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初步建立起了绿色农产品产销体系及包括一批大型规范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级市场的流通网络。


    (一)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比较重视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建设,在农产品流通组织的经营理念、形式、经营模式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涌现出了一些新型的农产品流通组织,促进了农产品的流通速度和规模的提高。

 


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


    1.以批发市场为主导的流通组织模式逐步形成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各地涌现出了大量的农贸市场及批发市场,极大地丰富和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经过多年的发展,一批标准高、功能全的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各类专业农产品市场逐步形成,构建起了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并已经成为连接农民和消费者、农产品和菜篮子的中枢,向上游联系种植、养殖、加工、检疫、运输等环节,向下游联系采购、配送、零售、消费等环节,构成完整的产业链。


    2.农产品流通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


    随着我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一些涉农企业为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纷纷把经营触角伸向农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原有的国有商业、供销社转制成为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户单独或多个农户合作从事农产品产供销,也有专门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协会;还有进行农产品流通加工的企业等等,农产品流通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同时,我国农产品已形成了国有经济与个体、私营、股份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为促进我国农产品流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出现了多种农产品流通组织形式


    培育规模大、产业化运作的现代农产品流通组织是现代农产品需求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为适应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我国各地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同时,通过机制和体制的创新,不断激发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活力,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自我创新能力,出现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产品流通产业化组织形式,主要有:


    (1)“公司+农户”。这种形式是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企业为龙头,通过合同契约、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实施一体化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这种形式产生的主要根源在于龙头企业和农户对共同的利益追求。对农户来讲,通过与有营销能力和资金实力的大公司合作,可降低风险,投入较少的资金,获得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和相对优惠的收购价格及综合性服务;而对于龙头企业来说,可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的稳定。然而,由于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一种无机相加的关系,是两个不同的利益集团。当前公司+农户发展面临的问题是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和风险制约机制,双方的契约约束力脆弱、公司不便于对农户进行监督管理,这势必影响到合作的基础,很难保证在市场波动时公司有稳定的货源、农户有稳定的销路。


    (2)“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这种模式是在“公司+农户”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模式。农户通过合作社与公司联合,相成相对稳固的关系。公司根据农产品订货销售情况,向合作社提出农产品需求计划,与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合作社将生产任务落实到各个农户,所需的技术等服务由合作社或公司提供。交付的农产品由合作社与公司共同验收,公司把收购款支付给合作社,合作社按交易量大小进行分配。从我国发展的情况看,这种模式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有的是公司牵头创办合作社,有的是政府引导农户兴办合作社,有的是农户自己办合作社,有的是合作社主动同公司挂钩,还有的是合作社自己办公司。合作社将农户分散的个体力量通过合作组织集中起来,形成合力,与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可以有效维护农户利益,减少违约现象的发生,节约签约、执行和监督成本,同时,农户还可得到农产品流通中的增值利润。总之,这种模式把分散的农户和广阔的市场联结起来,实现了农产品产前和产后的有效衔接,极大提高了农产品产业链的整体效益。尽管这种模式是当前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形式之一,但这种模式在发展中还存在着合作社法律地位不明确、运行不规范、拓展业务能力有限等问题。


    (3)“公司+协会+农户”。这是一种通过协会为中介把公司和农户联结起来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公司与协会、协会与农户之间分别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规范和约束各自的行为。由于协会有广泛的社会关系,信息灵、渠道多,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因此,这种模式有利于与公司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同时能根据市场的需求指导农产品的生产和上市,避免总量的重复和同类产品集中上市,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价值的提升。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差异,各地协会组织体制、职能有一定的差异。当前协会大都由单纯的非盈利性质的服务团体,向为农民谋利益的生产经营实体转变,同时组织形式、管理体制也进一步趋于完善。


    综上所述,以上农产品流通组织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同时存在的主要组织形式。它们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在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在促进农民增收、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在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农产品的整个流通领域各环节衔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齐全配套,流通组织产业化、规模化程度高,流通组织运行规范,农产品市场交易模式多样化。


    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主要问题有:


    1.农产品流通组织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低


    我国地域广阔,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了丰富的潜在市场,但也增加了流通的难度。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产品流通组织的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管理水平落后、现代化程度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很难组织农产品的大流通,致使专业化发展受到限制,流通成本较高。


    2.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由于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交易成本高,再加上市场发育不完善,农产品流通组织很难搜寻到足够、准确的信息,经营风险高。为实现整体“作战”,农产品物流组织迫切需要按照产业化组织模式联合起来,迫切需要其他组织提供自身能力之外的各种有效服务,而当前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功能还没有充分的发挥,服务范围、手段与方式还需不断创新,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还需提升。


    3.农产品流通组织交易方式原始


    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交易分散,交易方式单一,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交易方式绝大多数仍处于“看货—讲价—挑选—购买”的较原始的交易方式。达成远期性契约交易的甚少,采用拍卖等现代交易方式的更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交易过程通过买方和卖方个体之间的讨价还价完成。


    4.供应链缺乏有效整合


    从供应链管理角度看,农产品的生产者和流通业者之间尚未建立起联盟关系,市场需求信息不能快速反应到生产者。批发商对于零售商在信息、库存管理、配送等方面的支持功能还没有发挥出来。

 

二、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形式创新的有效模式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对农产品流通组织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不少好的做法,创造出了新的流通组织模式,然而,随着环境的变化,为了反映不同流通主体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反映农产品流通发展方向,反映农产品流通的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的最新研究成果,研究者认为,在当前和未来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创新的有效形式为:


    (一)农产品流通中心主导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已经从追求数量、品种、物质消费转向质量、品牌、精神消费的变化。而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主渠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必须加快市场升级,培育并形成现代化程度较高、综合型、多功能、辐射能力较强的大型农产品流通中心。农产品流通中心通过与基地、农户或其他中介流通组织联结,形成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保鲜、销售、配送以及提供市场信息等一体化的流通模式。


    (二)连锁超市主导型


    21世纪是绿色世纪,农业将掀起一场绿色革命。无公害、无污染果蔬等生鲜食品将作为新的饮食观念而日益为人们所接受。绿色食品以其无污染、优质、营养为标准,以全程质量控制为保障,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据有关部门统计,市民从超市、农产品连锁店直接购进的蔬菜、肉食类农产品的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表明,我国农产品的营销方式正在发生一场变革,新兴的生鲜超市、专卖店及其相关业态,在不远的将来将取代农贸市场。这种变革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链条”产生着深刻影响,也对农产品流通组织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为此,以连锁超市公司为中心,联结其他流通组织,积极发展农产品配送和流通加工,向消费者提供无公害蔬菜、新鲜水果、多品种配菜将是今后农产品流通的主流。


    (三)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经销公司主导型


    农产品流通要满足现代需求的变化,必须培育一批真正有实力的农业龙头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只有大的企业才能形成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链,才能拉动大的产业链,才能带动并提升整个行业的素质和能力,才具备进入国际市场与他人竞争的实力。为此,以大型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经销企业为主导,建立新型农产品流通组织将是促进农产品流通的重要载体。


    (四)农业合作社主导型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不同。因此,农产品流通组织不可能只有一种模式,从农村的情况来看,发展以合作社为主导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对于形成覆盖城乡农产品流通网络,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合作社更能关注和维护农民利益,是推进农村农产品流通专业化、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仍然会受到农民的欢迎。

 

三、促进我国农产品流通组织形式创新的对策与建议


    社会转型将加速我国农产品需求结构和需求方式的变化,健康,安全,个性需求将成为农产品需求的主流。这将极大的改变传统的流通方式,并要求新型现代流通组织与之相适应,形成市场引导生产,流通组织主导的新型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模式。


    (一)树立全新的理念,全面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整体素质


    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组织结构是以节约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和规模化程度为目标,实现产业专业化分工。为提升农产品流通组织的整体素质,应以科学的发展观,树立全新的经营管理理念,把市场理念、质量理念、标准化理念、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现代的管理理念贯穿于农产品流通的全过程,善于抓住机遇,采取措施,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同时,应在农产品流通中应引入先进的供应链管理。实践证明,供应链中蕴藏着巨大的利润空间,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优化供应链,能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效率,使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都能收益,共同发展。因此,应将农产品原料供应商、生产商、加工商,流通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对农产品上下游企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强化主业,培育核心能力,形成优质高效的供应链体系,共同追求和分享市场机会和利益,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竞争力。


    (二)积极培育和壮大农产品流通组织,提高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专业化程度


    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加快新型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发展,营造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新型农产品流通组织。其主要途径有:


    一是不断进行创新,大力推进农产品流通组织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降低风险和流通成本。


    二是加强引导和扶持,鼓励多元化流通主体之间、不同区域流通组织之间、流通企业与上游生产企业之间、批发、零售与外贸等不同环节流通企业之间的重组、合并与联合,不断提高流通组织的实力和活力,培育一批真正有实力的农业龙头流通企业,以拉动农业产业链,带动并提升整个行业的素质和能力。


    三是通过体制创新,培育多种形式的新型农产品流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创新,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流通组织,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合作社运行管理机制、合理的合作社资金形成机制、高效的合作社联合机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运销组织、各种批发商和经纪人队伍。


    四是加快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升级,不断拓展批发市场的功能和业务,通过与农民联合兴办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引导农民进行专业化和集约化、标准化的生产,同时,应与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和便利店等现代商业实行联合,为其配送商品,或者批发市场自己发展连锁超市,以扩大农产品流通规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五是努力实现农产品流通的市场化运作。农产品流通组织应树立市场和服务意识,主动出去跑市场、找订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优质、安全、快捷的服务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三)各级政府应为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法律环境


    由于农副产品具有附加价值低、比较效益低,受市场和自然灾害影响大,社会公益性强,决定了投资从事农产品流通具有较大的经营风险,完全依靠商业性投资有一定困难。因此,发展新型的农产品流通组织,需要服务、支持和帮助。各地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和协调,打破部门分割,从总体上把握农产品现状和发展规律,科学制订农产品流通组织发展整体规划以及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按照规划发展农产品流通组织,统筹协调农产品流通的发展。此外,各级政府应在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给农产品提供优惠政策。政府扶持龙头企业的资金投向,一定要用在作用大实力强的企业上,扶强、扶大、扶优,不扶弱,培育“重型龙头”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不断提高农产品流通组织的竞争能力。 


    (四)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为促进农产品流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风险,确保农产品流通组织获得一个比较稳定的收益,应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社,广泛联合农产品生产、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各方面的企业、组织,组建和完善农产品流通行业协会。为此,当前,应通过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把部分政府职能下放给行业协会,采用新的手段和方法,使协会为农产品流通组织服务。同时应加强协会内部建设,建立和完善符合行业特点的章程,建立、健全各种内部规章管理制度。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协会的办事机构,并不断创新职能、创新服务手段与服务方式。应根据不同层次会员的实际需要,设置不同的服务项目,开展服务活动,积极采用现代经营手段如互联网等为会员提供服务,要充分利用信息优势、流通网络优势,帮助协会会员开拓市场,拓展农产品流通服务范围。建立会员服务联盟,充分利用会员服务功能,提升协会的服务能力。加强与国际合作社以及其他协会之间的合作,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行业的总体素质。

 

责任编辑:晓明

------分隔线----------------------------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