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010-6543-6703 cnjpetr2009@126.com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3-01-11 10:32   文章来源:甘肃商务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 :新闻

 

各市州商务局:

 

  2012年是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建设之年。一年来经过各市州、县区商务部门的努力,我们在统计方法研究、工作机制建立、企业名录确定、统计人员培训和典型企业数据报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前期任务已基本落实,初步建立了统计工作机制和统计体系框架,第一次典型企业数据试报工作已于1220日全部完成,第二次数据试报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数据质量,按期完成数据报送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为统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为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我省成立了由省商务厅厅长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和厅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肃省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处室, 配备了统计专业人员。制定了甘肃省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统计工作会议,分解落实统计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了内部分工协作机制。为获取基础资料,确保行业数据的科学、完整及准确,积极与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建立了部门联动的统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商贸流通行业数据为主体、典型企业数据为支撑的全省统计数据体系。

 

  (二)夯实基础,认定企业,建立了典型企业名录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做好商贸流通业典型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上下联动,积极努力,全省14个市州核实22各行业典型企业572家,上报率100%。

 

  (三)加强力量,保障队伍,举办了统计培训班。为贯彻落实商务部要求,我省全方位开展统计培训工作,通过举办3期培训班,对我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和572家典型企业的分管领导、统计工作负责人就统计学基础知识、行业数据推算办法、报表软件使用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培训。特别聘请了国家统计学会和省内高校的统计学专家进行讲授。

 

  (四)攻坚克难,保证质量,顺利完成第一次数据试报。按照商务部1211日全国统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各级商务部门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全力以赴于1220日前组织所有典型企业完成了2010年、2011年度数据的报送,报送率100%,得到了商务部的表扬和肯定。

 

  二、下一步工作任务

 

  前期工作证明,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协调联动是战胜困难、取得突破的关键。下一步数据审核和汇总的任务更加繁重,请各市州商务局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措施,务必加强力量,保障人手,积极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根据第一次数据试报企业名录的变化情况,商务部要求将调整确认后的国家库典型企业名录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再次上报备案,对上报备案的名录不再调整。请各市州商务局特别是在第一次试报工作中调整企业名录的市州务必于1618:00点前完成对第一次数据试报后国家库典型企业名录的确认,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录报厅服务业管理处。

 

  (二)立即对第一次试报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评估,指导典型企业在第一次数据试报基础上,对已报数据报表进行补充、完善和确认,完善指标数据和同期可比数据,做到数据完整、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开始第二次数据试报工作,商务部要求各省第二次数据试报工作于115日前完成。为按时保质完成第二次数据试报任务,提高数据质量,各市州商务局要组织力量对第二次企业试报数据报表进行逐张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所有报表指标填报完整,没有漏项,为行业数据汇总推算打下良好基础。请各市州商务局必须在110日前完成第二次试报数据的审核。

 

  (三)商务部要求我省行业数据的汇总和推算于120日前完成,同时,上报全省商贸流通业发展简明分析报告。为按时完成任务,请各市州商务局在第二次数据试报工作完成后,立即进行行业数据的汇总和推算,请于115日前报送本地各行业的汇总表以及行业发展简明分析报告。

 

  (四)目前全国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按照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目标和全省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请各市州商务局务必于120日前将省级典型企业名录库报厅服务业管理处。

 

  (五)自开展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以来,各市州商务局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统计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报送2012年数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掌握全省统计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对这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总结工作经验,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于1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厅服务业管理处(电子版)。

 

  当前,在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各市州商务局要树立必胜的信心,加大催报力度,认真组织落实,按时保质地推进下一步工作,为新时期流通业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甘肃省商务厅 

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文章来源:商务部

网址: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difang/gansu/201301/20130108519745.shtml

 

责任编辑:婕乐

中日物流合作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研究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