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日前印发了《河北省蔬菜产业示范县建设标准》及《河北省蔬菜产业示范村标准园建设标准》,使“河北菜”的生产标准有了“硬性规定”。
2010年9月,河北省委、省政府确立了15个区位优势突出、生产基础较好的蔬菜生产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0个重点村作为示范基地,力争经过3至5年时间,使蔬菜示范县蔬菜产业增加值占到各县经济总量的1/3以上;蔬菜在京津市场占有率要达到60%以上,其中高档蔬菜占有率达到30%左右。今后走入北京、天津等地超市的“河北菜”都将贴有专属标识“身份证”,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采收期、质量等级、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
(来源:人民日报 20101013)
责任编辑: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