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010-6543-6703 cnjpetr2009@126.com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本市“菜篮子”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意见》(京政发〔2010〕3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39号)的精神,加快推进北京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特制定《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
 
本规划阐述了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本规划编制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商业服务业发展规划》等。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二、发展现状和趋势
 
(一)农产品流通体系现状
 
1、农产品流通体系基本满足流通需要和消费需求
 
到“十一五”时期末,北京市建立了以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地满足了农产品流通需要和居民生活消费需求,有效保障了首都城市平稳运行和经济社会发展,是我国北方地区农产品流通网络重要枢纽。2009年,全市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交易量约2580万吨、总交易额约1120亿元;扣除25%过境集散量,供应本市的总交易量约1935万吨。其中9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合计交易量约2000万吨、合计交易额约890亿元,分别占农产品批发市场总交易量和总交易额的77.5%、79.5%。
 
2、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多层次、多方位格局已经确立
 
从层次上看,已形成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收入20亿元以上)为主要集散中心、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重要节点的批发市场格局。全市性综合型和区域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整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方位上看,北京东、南、西、北方向均有分布,初步形成京西南、京东、京北三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聚集区。9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有5个在五环路内、4个在五环外。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互为补充,总体格局稳定。
 

图1 九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图
 
3、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水平和功能明显提升
 
9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合计建筑面积达到220万平方米,批发市场基础设施、交易设施、冷链仓储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全部建成检测检疫中心、信息中心和安全监控中心,实现了对农产品主要品种的快速检测、价格和交易信息的及时发布。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蔬菜政府储备和轮换机制,保证了应急状态下的市场供应。
 
4、城市东南方向是外埠农产品进京的主要通道
 
北京农产品自给率较低,绝大多数品种依靠外地市场供给。从农产品进京主要通道流量看,通过京沪高速(东南方向)进京农产品占全市外埠进京农产品总量的四成以上(42.4%)。其它方向进京流量比重分别是:京开高速(京南)占15.3%;京哈高速(京东)占13.5%;京藏高速(京西北)占11.3%;京港澳高速(京西南)占10.2%;京承高速(京北)占7.3%。
 

图2 外埠农产品进京主要通道图
 
5、多元化流通模式有效连接农产品生产和消费
 
流通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农超对接、农餐对接流通新模式,约占市场交易总量的20%左右;二是运销专业户流通模式;三是公司加农户流通模式。后两种流通模式都经过批发市场环节,目前约占市场交易总量的80%左右。
 
6、多样化的零售网络满足了居民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菜市场、生鲜连锁超市、网店等多样化的零售网络初步形成,既满足了普通居民的基本需求,也适应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后的差别化需求,为不同消费层次的居民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二)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自给率偏低,对外依存度较高。由于城市规模快速发展,同时我市农产品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较低,尤其是一家一户的零售摊商小规模分散进货,导致农产品物流配送比例较低,导致农产品批发市场难以远离中心城区,导致农产品批发市场层次不高。
 
(三)发展环境和趋势判断
 
1、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北京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加快向世界城市迈进的重要时期。北京城市总体发展进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新阶段。
 
2、市场需求规模继续扩大
 
2000年至2010年,本市农产品交易量每年平均增加180万吨左右。按此增速,到“十二五”时期,本市农产品年交易量平均水平将达到约3000万吨。
 
3、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根据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功能区定位更加明确,中心城区和城市发展新区建设步伐加快,土地资源稀缺,绿色低碳环保要求提高,对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4、产业高端化发展趋势明显
 
未来北京产业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将全面推进。作为都市型现代农业九大服务体系之一,农产品流通体系将承担着衔接产销和供需、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职能。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地位,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作用;进一步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健全零售网络,提高市民生活便利度,强化应急保障能力。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渠道通畅、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二)总体目标
 
1、“十二五”时期目标
 
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增强;全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建项目投入使用;农产品零售网络全面覆盖、分布合理;农产品物流配送渠道通畅、效率提高;初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核心、以物流配送中心为支撑、以零售网络为保障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
 
2、远期目标(至2020年)
 
构建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相适应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形成2—3个全市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每个远郊区县保有1个区域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全市覆盖、连锁经营、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零售网络;农产品批发市场与生产基地和零售末端紧密衔接,货源保障充足,形成布局合理、渠道通畅、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三)发展指标
 
---- 本市蔬菜自给率由不足30%提高到35%。
 
---- 形成2个全市性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全市80%左右的市场供应量。
 
---- 新增规范化菜市场150个,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产品零售网络。
 
---- 构建现代化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三类农产品冷链流通率由目前的10%、30%和50%分别提高到20%、45%和70%以上。
 
---- 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耐储蔬菜品种政府储备应急供应天数达到5天。
 
四、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坚持“政府指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以规划引导、政策支持、资金投入、运行管理和必要时价格干预等方式,增强对农产品供应的控制力;积极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保持市场活力;着力提高农产品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巩固、创新和提升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
 
(一)巩固发展
 
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和零售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没有根本提升之前,要稳定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鼓励有实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参与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稳步提升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水平。在生产和零售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后,再逐步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梯度调整。
 
(二)创新发展
 
在巩固和提高本市农产品自给率的基础上,提高本市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鼓励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和全国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在促进连锁超市规模化、组织化进一步提升的基础上,着力提升菜市场分销体系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农产品生产组织、批发市场建立直营的社区分销网络,鼓励批发市场和国有企业通过参资入股等方式控制、稳定社区菜市场经营方向,必要条件下对菜市场进行企业化改造。
 
(三)提升发展
 
推进9大批发市场“八大中心”建设,在提升结算、信息、检测、安全监控和废弃物处理五项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加工、储藏和配送三项功能。随着农产品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组织化、规模化水平的提高,鼓励有条件的批发市场逐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包装规范化,实行大交易商间的电子结算,探索适当品种的拍卖、电子定货等现代交易方式。
 
五、空间布局
 
(一)进一步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空间布局
 
“十二五”期间,形成2个全市性大型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各远郊区县确保1个区域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起“2+15”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在五环外东南方向黑庄户乡,采取园区式开发模式,新建1个全市性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占地约100公顷。
 
新发地批发市场对现有的市场进行设施改造和功能提升,继续发挥全市大型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和集散中心作用。
 

图3 “十二五”时期全市性、区域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
 
(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定位
 
1、形成全市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双核保障机制
 
巩固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水果交易流通的核心地位,提升市场设施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向农产品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延伸和整合能力,成为保障我市农产品市场供应的主要渠道。
 
在黑庄户地区高水平规划建设全市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以蔬菜和水果交易为主,覆盖城市东部、南部区域,发展成为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规模相当的大型批发市场,与新发地市场共同形成保障全市农产品市场供应的双核保障机制。
 
2、引导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专业化错位经营
 
支持现有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保障区域农产品供应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错位经营,逐步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同时,加快提升物流配送能力,逐步向专业物流配送中心转型。
 
大洋路农产品批发市场巩固和提升鸡蛋、香蕉等商品交易的专业化经营水平;锦绣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巩固和提升粮油、羊肉、调料等商品交易的专业化经营水平,逐步提高蔬菜交易量;
 
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巩固和提升特菜、菌类交易等商品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并强化京郊农产品的展示功能;岳各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服务餐饮行业、机关、团体一站式采购的专业化能力;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覆盖顺义、怀柔、平谷等城市东北部区域的农产品集散功能,并提升水果、冻品等商品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城北回龙观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淡水鱼、牛羊肉、禽类等农产品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八里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继续发挥保障通州区、朝阳东部地区农产品市场供应的作用。水屯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加强对昌平区、海淀北部地区等城市西北区域的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能力,逐步成为承接西北方向河北张家口、内蒙古乌兰察布等产区进京蔬菜的集散中心。
 
其它远郊区县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提高承载全市性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转运能力以及本地农产品的交易集散能力,保障区域农产品市场供应,并逐步发展区域特色,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
 
(三)高水平建设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设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全市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具备交易、集散、储藏、加工、配送等功能,应具备结算中心、信息中心、检测监测中心、安全监控中心、废弃物废水处理中心、加工中心、冷藏中心、配送中心等相关设施。场内应合理设置交易区、加工区、冷藏区、配套商务区和居住区。
 
批发市场应建立规范化的现代企业制度,进场商户实行会员制和公司化经营管理方式,场内交易实行统一电子结算。
 
将新建批发市场建设成为展示本市农产品生产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展示农产品流通骨干企业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水平,展示与世界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相适应的现代化批发市场的示范窗口。
 
(四)加快现有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
 
四环内:引导岳各庄、大洋路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大型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进行对接,向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方向转型发展。
 
四环外: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目前对原有市场进行改造提升,稳定供应,提高效率,新建市场启用后择机迁出。引导锦绣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充分发挥粮油等农产品集散功能的同时,强化物流配送功能。进一步巩固顺鑫石门、八里桥、城北回龙观、水屯等区域批发市场农产品集散和物流配送功能。
 
五环内:禁止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严格限制现有市场扩张占地规模。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五环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梯度调整。
 
六、流通模式
 
(一)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模式
 
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场店对接”、无店铺流通等以物流配送为特征的现代流通模式,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现代流通模式交易量占比由20%上升到30%。
 
(二)积极提升传统流通模式
 
促进批发市场向生产前端和零售末端双向延伸,强化物流配送功能,逐步向现代流通模式转型升级,形成传统模式与现代模式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流通格局。传统流通模式交易量占比由80%下降到70%。
 

图4 “十二五”时期农产品流通模式
 
七、主要任务
 
按照“市管批发、区管零售”责任划分原则,市管批发、管储备,区管终端、管零售。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共同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一)市管批发
 
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建立农产品日常供应保障机制和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市商务部门负责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整体规划和运行管理,及全市农产品应急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通过参资入股等方式增强政府对批发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城市农产品供应安全。市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自给率和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推动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与外埠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紧密型对接,多渠道组织农产品货源。由商务部门和农业部门在做好“农超对接”、“农餐对接”等日常对接基础上,重点落实应急状态下本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与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的应急对接,在巩固原有对接渠道基础上,由农业部门提供本市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业合作组织名单,与商务部门共同负责分区域直接与京客隆、超市发、物美等大型连锁商业应急投放网点进行对接,进一步增强我市农产品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和仓储设施建设,将批发市场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并会同市商务部门按照农产品流通体系规划,组织安排批发市场建设年度项目;同时负责批发市场和菜市场的价格与摊位租金管理。市规划部门负责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选址并预留用地。市国土部门负责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土地出让政策,并确保批发市场土地用途不变。市财政部门负责按年度为市商务部门和区县政府安排农产品流通体系运行管理资金,会同税务部门研究减免农产品流通中相关税费的意见和措施,研究出台应急状态下批发市场相关补贴政策。市工商部门负责新设市场登记注册和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监测等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金融部门负责本市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刷卡交易环境建设。
 
(二)区管零售
 
区县政府负责以菜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零售网络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菜市场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根据商务部和市商务委关于社区规范化菜市场指导意见和相关要求,结合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区县商务、规划、城建、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制定本区县菜市场建设规划,设立菜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统筹解决菜市场建设用地用房,推进菜市场建设。
 
保证菜市场的经营方向,不得无故关停菜市场。因城市开发建设确需拆除菜市场,本着“先建后拆”的原则,并提前向市商务部门备案。
 
积极推动社区菜市场与批发市场、生产基地等进行对接。鼓励批发市场、农业生产企业建设社区直销菜市场或在现有菜市场建立蔬菜直销点。通过产权收购或参资入股等方式直接持有一定比例的社区菜市场产权,逐步实现社区菜市场企业化改造,发展社区菜市场连锁经营,提高组织化程度。
 
远郊区县参照上述要求,在稳定现有市场供应的基础上,深化“一乡一集市”工程,推动远郊区县集贸市场提升设施环境,规范经营管理;对本区域的批发、零售市场进行改造提升,提高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和市场供应保障能力。
 
八、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
 
成立由主管市领导牵头,市商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委、规划委、交通委、国资委、工商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参加的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创新管理机制,共同推进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有关价格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有关流通事项由市商务委牵头负责,有关生产事项由市农委牵头负责。
 
(二)增强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
 
市区(县)相关部门加大投入力度,通过产权收购或参资入股等方式,重点投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扩大政府储备数量,优化储备商品结构,强化政府储备监管。积极发挥商业骨干企业作用,增强商业库存储备功能。加强应急保障三道防线,完善应急投放网络,确保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供应迅速、顺畅、到位。
 
(三)制定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相关政策
 
将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列入我市“十二五”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保障新建市场用地。落实中央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参照农业生产企业确定批发市场水电气热供应价格。研究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税收减免政策、农产品物流配送、城市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四)完善农产品流通运行管理规范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质量安全、物流配送等标准,进一步规范批发和零售环节的运行管理,按照市发展改革、工商、卫生、质监、城管等部门的管理规定,严格监管市场业主单位、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文章来源:北京市政府网
转载时间:2013年06月07日
中日物流合作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研究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修班
  • 第二届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师资研修班

    (2021年05月30日--06月04日)

  • 日本物流与供应链20讲(2020年第一期)

    (2020年11月21日始)

  • 北京秦藤物流沙龙
  • 关于发起举办“北京秦藤中日物流沙龙”的通告
  • 中日物流论坛
  • 中日商贸往来与物流体系建设研讨会

    (2016年03月27日)

  • 中日经贸关系发展与自贸区建设研讨会

    (2014年01月18日)

  • 中日经济往来与物流发展研讨会

    (2013年04月02日)

  • 中日经济交流与物流发展研讨会

    (2012年05月12日)

  • 中日冷链物流论坛
  • 第二届中日冷链物流国际论坛(2021)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10月29日--31日)

  • 第一届中日冷链物流发展国际论坛

         ---农产品 · 食品冷链物流与生活品质

    (2019年07月06--07日)

  • 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究论坛
  • 第一届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究国际论坛

           ---供应链研究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2021年04月16--18日)

  • 中日农产品流通论坛
  • 第一届中日农产品流通国际论坛(2021)

    ---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08月00--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