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措施加速国企改革重组2010年央企调整重组至80到100户,军工、电网电力等七大行业由国有经济绝对控制
2006年12月18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出台十项措施促进国企改革重组,并明确到2010年中央企业调整重组至80到100户。
根据《指导意见》,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发挥主导作用。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和专门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公司外,国有大型企业都要改制成为多元股东的公司。为此,文件提出以下十项措施促进下一步国企改革重组。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企业加快改制上市步伐,积极支持整体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积极鼓励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改善经营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5种形式的企业重组: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应用技术研究院所与相关生产企业重组,提高企业创新能力;非主业资产重组,促进企业间非主业资产合理流动;大型企业内部重组,简化企业组织机构,完善大企业母子公司体制;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重组,将不属于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下放到地方管理,也可将地方企业并入中央企业实现优势互补。
对于国有中小企业和亏损企业,《指导意见》提出,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加大对亏损企业国有资本调整力度,采取措施限期扭亏或向各类投资主体转让。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重点围绕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方向和目标,统筹使用好国有资本收益。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任芳刘兵)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8日表示,国资委已明确国有经济和中央企业必须控制的具体行业和领域,并明确到2010年,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到80至100户,其中30至50户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李荣融就《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国资委下一步工作部署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李荣融说,根据国资委的最新部署,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这一领域国有资本总量增加、结构优化,一些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服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李荣融说,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行业。
其中,机械装备、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行业的中央企业要成为重要骨干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国有资本在其中保持绝对控股或有条件的相对控股;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的科研、设计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控股。
李荣融说,到2010年,以上领域要拥有一批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电力、冶金、航运、建筑等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汽车、机械、电子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为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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