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010-6543-6703 cnjpetr2009@126.com
于国民同志的讲话

 

江 苏 省 粮 食 局 文 件
苏粮法[2006]12号 
 
 关于印发于国民同志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粮食局:
 
  日前,省粮食局在泰州市召开了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0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了2006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并对2005年工作突出的18个市、县进行了表彰。省粮食局副局长于国民同志到会并作了题为《积极推进依法管粮,加强流通监督检查》的讲话。现将讲话要点印发,希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扎实做好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于国民同志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积极推进依法管粮 加强流通监督检查——于国民同志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一、    求真务实,2005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2005年是全国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启动之年,也是我省确定的“依法治粮年”。在国家粮食局的正确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国粮检[2005]15号)精神,本着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着力做好体系建设、宣传培训、制度规范、检查督导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   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工作体系是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前提。早在2005年的全省粮食局长会议上,省局就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作了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努力提高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四专”(即专人分管、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加快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去年2月,省编办批复省粮食局设立监督检查处,省局将机构请示函和省编办的批复及时转发给各市、县(区),促进各市、县(区)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各市、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抓住《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相继成立监督检查机构。截至2005年12月,全省有12个省辖市、30个县(区)成立了监督检查处(科、股),无锡市成立了监督检查执法支队,太仓、江阴、宝应、扬中4个县级市(县)成立了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全省12个暂属事业编制的粮食局,通过接受上一级粮食管理部门委托的方式妥善解决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问题。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粮食流通执法体系,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协调机制,争取政府支持和部门配合
 
2005年,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介入执法监管工作的第一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又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外部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形成合力;内部协调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行为。南京市、泰州市、镇江市分别建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粮食、发改委、工商、质监、卫生、物价、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财政等部门组成,按照《条例》赋予各相关部门在粮食流通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机制,共同担负起全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职责。在加强与外部协调的同时,各地还注重内部协调机制的建立,如泰州市粮食局制定《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职责》协调机关内部的工作分工,使监督检查、购销调控、产业指导及监察室的职责有了明确的分工,初步形成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格局。全省通过建立外部与内部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处(科、股)室之间在充分履行各自监督检查职能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定期交流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减少了空白点和交叉点。
 
(二)   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依法管粮的关键。近两年来,国家粮食局与有关部门共计出台了2个条例、8个规范性文件。要保障其贯彻实施,面向全社会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建立一整套规范而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2005年省局着重在加强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层级监督管理方面制定并下发了《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试行)》、《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各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如扬州市粮食局采用流程图的形式,制定了《扬州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方便了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规范操作;镇江市粮食局制定了11项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涉及到监督检查、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泰兴市粮食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10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强化了内部监督,明确了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的方式,营造了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   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的能力和水平
 
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乎政府形象,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的基本保证。2005年4、5月份我省先后举办了三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对各市、县粮食局领导、有关处(科、股)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就行政执法基础、粮食监督检查知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例分析等内容进行了培训。每期培训班我们都专门邀请国家粮食局监督检查司和省政府法制办熟悉行政执法的专家授课。全省共培训615人,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了结业证书,并对符合条件的592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粮食监督检查证,目前省、市、县三级监督检查持证上岗制度基本建立。随后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还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巩固培训成果,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导,稳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涉及粮食流通的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工作面广量大。面上的指导和层级监督在省局,具体的工作在市、县。针对这一工作实际,省局一是通过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情况调查表,实行季度情况通报和年度考核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二是通过建立层级监督相关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三是通过典型示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如及时通报并肯定南京市针对部分超市低价销售大米的事件,联合市物价等部门召开企业告诫会的做法,引导各地妥善处理类似事件。
 
2005年是《办法》出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年,全省的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是突出重点,逐步展开,力求执法工作出实效。我们组织了两次全省性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粮食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库存自查,同时接受了国家检查组的抽查。国家检查组对我省自查工作以及粮食库存管理,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经营台账的建立,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的资格合格状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采取市、县(区)自查,省局抽查的办法,开展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统计,截至2005年9月底,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累计核发《粮食收购许可证》7064家(其中省粮食局直接受理20家),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47家、不予行政许可103家。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因违规办证被举报,没有在法律法规设定的许可条件和标准之外擅自增加其他条件和标准,没有擅自收取费用和其他违反行政许可法的现象发生。
 
        各市、县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各自的工作实际还自行组织了粮食流通统计、粮食质量、地方储备、粮食收购市场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无锡市粮油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加入了“无锡市粮食局110社会服务联动行动工作组”,及时应对粮食安全突发事件,扩大了社会影响,提升了粮食行政部门形象。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省通过监督检查对267家企业或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3家、责令整改189家、罚款7家、移交其他部门18家,罚款金额7800元、先行登记保存粮食数137吨、工商部门没收非法粮食390吨。做到了既依法监督和规范各类粮食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又加强指导服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起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寓服务于监督检查的良好效果。
 
回顾2005年我省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条例》和《办法》,努力完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加快制定各项制度,有序实施队伍培训,稳步开展执法监督,取得成效是显著的:一是促进了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二是促进了粮食流通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三是促进了粮食行业的形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地位的提升。国家粮食局对江苏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江苏省粮食局获得2005年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省级先进单位一等奖,泰州市粮食局获得2005年全国粮食监督检查市级先进单位称号,省局也表彰了18个市、县级先进单位,这些成绩是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
 
当然我们在认真总结今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也应当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县(区)的工作机构还没有建立,执法经费难以落实;三是粮食行政执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执法人员的素质、经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全社会对粮食行政执法职能认可度尚未形成氛围,真正实施有效监督,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五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重心要继续向基层转移。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    主动监管,切实做好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2006年,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发扬过去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充分运用好已经建立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全面推进依法管粮,为维护全省粮食安全、构建和谐江苏做出贡献。目标任务是: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粮、面向全社会行使粮食流通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为目标,强化法制宣传,提高队伍素质,完善规章制度,服务宏观调控,努力构建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以及公平、公正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进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化进程。在具体工作的部署上,要按照国家粮食局提出的“五个要”的要求,即监督检查重点要为粮改大局服务,行政执法重心要向基层转移,工作体系建设要向市县延伸,队伍建设关键要提高整体素质,制度建设目标要突出依法管粮。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完善执法检查机构,落实执法经费,以转变粮食行政职能为重点,做到思路上入位、职能上换位、工作上到位、监管上有位,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理顺监管职能
  
2006年,尚未成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门机构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建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处(科,股),切实做到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的落实,确保全省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在年底前全部完成,为开展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奠定基础。已经成立监督检查专门机构的市、县,要将工作重点向日常监管转移,加快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机构要建,工作更要干,建机构可以促工作,干好工作也能促进机构的建立。根据国家粮食局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部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落实到监督检查具体职能处室(科、股),切实避免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要理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涉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管理职能,明确日常行政管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各部门的职责,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的内部协调机制。与此同时,协调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涉粮监管执法部门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粮食流通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建立起协作有力、监管通畅的外部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
  
2006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总纲,按照《条例》和《办法》的具体要求,继续抓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制度建设。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借鉴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的经验,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管理、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为了帮助各地相互借鉴工作经验,提高执法水平,今年国家粮食局将组织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交叉调研,省局也将组织执法案卷的评查。因此各地要早做准备,抓紧各项制度的整理、归类以及典型案例的剖析、审查工作。在建立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要注重抓好执法监督,督促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对内设监督检查机构、执法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监督,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还要积极接受当地政府的执法监督。要围绕今年全省粮食行业即将开展的粮食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评定诚信等级,实施分级监管,对不讲信用的粮食经营者重点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在监管方式创新上作出有益的探索。
 
(三)进一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培训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2006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度化,通过培训,提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培训重点是提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粮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将课堂培训与执法工作现场培训相结合,要将理论知识学习与执法实践、案例分析相结合,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和实践,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根据各市、县的要求,省局将在今年上半年对各市、县(区)粮食局从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尚未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的人员举办一次行政执法培训,并对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粮食监督检查证》。各地在做好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各阶层对依法管粮的认同感。要继续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根据粮食工作的特点将宣传活动深入到乡镇、村、组,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意识和经营素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五)   履职尽责,全面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条例》既然赋予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手段,我们作为管理者就要履职尽责,做到要作为、有作为。2006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将由体系建设向日常监管转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强调为粮食工作大局服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省局刚刚印发的《江苏省粮食局2006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苏粮法[2006]5号)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主动监管,切实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的监管,重点管好各级储备粮。省局将根据国家粮食局统一部署,指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搞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重点掌握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粮食的数量和储存安全情况。适时组织对地方储备粮油轮换情况、安全储粮情况、制度规范执行情况等的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军粮供应、陈化粮处理、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逐步形成对各类政策性用粮的规范监管制度。
 
三是加强社会流通统计工作的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督促粮食经营者按照《江苏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要求,做好粮食统计工作。省局将适时组织对全省范围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者(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直属企业除外),以及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和转化企业粮食经营执行粮食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社会粮食统计工作质量。
 
四是切实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要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和内容,积极开展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储备粮、其他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监督检查,监督粮食企业认真执行粮食质价政策,监督粮食收购和储存企业认真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提高“出证率”和“索证率”。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粮油卫生标准,配合国家粮食局和省粮食局开展原粮卫生专项摸底调查,切实掌握不同性质的库存粮食的卫生现状,做到心中有数。要充分发挥各级粮食质检机构的技术服务作用,开展粮食质量及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与监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和隐患,并督促解决。
 
  五是切实加强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要重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政府关注的各类涉粮案件的查处工作。特别是对在粮食收购中违反国家政策、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地方储备粮管理中的违规问题,要重点查处,并督促有关地方、单位切实加以整改。对重大的、影响面大的案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江苏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反应迅速,及时备案,依法组织查处,切实发挥好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江苏省粮食局 2006年3月8日)
 
责任编辑:方方
 
 
 
中日物流合作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研究联盟
  • 联盟简介
  • 组织机构
  • 专业委员会
  • 专家委员会
  • 秘书处
  • 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修班
  • 第二届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师资研修班

    (2021年05月30日--06月04日)

  • 日本物流与供应链20讲(2020年第一期)

    (2020年11月21日始)

  • 北京秦藤物流沙龙
  • 关于发起举办“北京秦藤中日物流沙龙”的通告
  • 中日物流论坛
  • 中日商贸往来与物流体系建设研讨会

    (2016年03月27日)

  • 中日经贸关系发展与自贸区建设研讨会

    (2014年01月18日)

  • 中日经济往来与物流发展研讨会

    (2013年04月02日)

  • 中日经济交流与物流发展研讨会

    (2012年05月12日)

  • 中日冷链物流论坛
  • 第二届中日冷链物流国际论坛(2021)

         ---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10月29日--31日)

  • 第一届中日冷链物流发展国际论坛

         ---农产品 · 食品冷链物流与生活品质

    (2019年07月06--07日)

  • 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究论坛
  • 第一届中日物流与供应链研究国际论坛

           ---供应链研究与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2021年04月16--18日)

  • 中日农产品流通论坛
  • 第一届中日农产品流通国际论坛(2021)

    ---生鲜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设备

    (2021年08月00--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