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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壮在内江市粮食流通会议的讲话

在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非常重要、非常及时,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刚才,五个县(区)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志习同志传达了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并对下一步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我都赞同,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就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


    今年初,中央决定按市场化取向进一步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中央做出的这一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需要,是恢复和增加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需要,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这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政策,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下一步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2001年以来,全市先后有市中区、隆昌县、威远县三个县区进行了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保护价收购粮食已缩小到稻谷一个品种。二是经营性粮食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截至2001年底,全市已有65户粮油加工、粮油贸易、饲料加工、粮机制造、粮油运输等经营性粮食企业全部退出了国有序列。同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也由原来的67户减少到2003年底的17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职工由原来的6650人,减少到去年的1396人。特别去年,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通过不断推进深化改革,实现了扭亏为盈的历史性突破,为实现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去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结合内江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市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小春获得丰收,大春长势良好,市场粮价趋稳。四是粮食工作市长负责制下的县区长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县(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生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目标明确,工作到位。特别是去冬今春粮食购销市场发生变化后,我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市和县(区)两级都建立了粮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增强了政府调控粮食市场、处理应急状态的能力。从总体上看,我市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时机也已基本成熟。可以说,目前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着力解决还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正当其时,势在必行。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部署上来,认清形势,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仅意义重大,任务紧迫,而且非常艰巨和复杂。我们必须明确改革的任务,把握改革的重点,抓住问题的关键,扎扎实实地做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要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目前,我市粮食主产区的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还没有完全放开。这不利于粮食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放开主产区粮食收购市场,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今年开始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在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放开以后,为保证市场粮食供应和社会稳定,各县(区)政府对粮食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对粮食市场和价格实行宏观调控。要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销粮食的主渠道作用和粮食市场价格的导向作用,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二要进一步完善直接补贴办法。这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国务院决定继续实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支持地方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今年,我市从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中已拿出45.53%直接补贴种粮农民,今后将逐步增加到粮食风险基金的一半。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认真做好直接补贴的组织实施工作,要确保直补资金真正补在粮食生产上面,补到种粮农民手中,不能用补贴资金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给种粮农民打“白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直接补贴的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张榜公布,接受农民的监督。


    三要切实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我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深化改革方面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还不适应市场化经营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加快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我市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实施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行新的劳动用工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改革的重点是: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企制宜实行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转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妥善解决企业“三老”历史包袱,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走向市场创造条件;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积极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各县(区)政府对分流安置职工、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存在的资金缺口,要统筹考虑,拓宽渠道,妥善解决。具体讲,一是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筹措一部分;二是用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的收入解决一部份(其中,处置企业划拨土地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的,经政府批准,其土地金或土地收益优先用于安置职工);三是各县(区)可以在粮食风险基金包干总额内安排一部分;四是欠交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其职工可以先移交社保,用粮食风险基金或筹措其他资金处置。劳动、社保、财政、税务、农发行、房管、国土、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四要建立和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要逐步建立健全调控制度和机制,合理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和粮食流通正常运行,保证粮食供求平衡,确保粮食安全不出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这条红线,任何地方都不能逾越。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努力扩大粮食种植面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两级粮食储备调节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规定,我市将按照省下达的市、县(区)储备粮食任务,实行分期分批建立和完善。储备粮食任务下达后,各县(区)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为粮食宏观调控、维护社会稳定奠定基础。市、县(区)粮食局作为储备粮管理的责任主体,分别对市、县(区)储备粮负总责。市、县(区)发计委、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部门要负责进行监管。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和市场预警机制,市政府已经制订了全市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各县(区)也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切实加强对粮食产需、供求的宏观分析,加强对多渠道粮食流通的动态监测,随时掌握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确保粮食有效供给和社会稳定。


    五要依法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粮食购销全面放开后,要建立严格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粮食收购的企业,必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取得入市资格,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特别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既要依法加强监管,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又要为他们提供服务,维护其正当权益。要强化对粮食批发、零售市场的管理,采取控制批发企业的进销差率和零售企业的批零差率等措施,稳定市场粮价。要大力整顿粮食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活动,严厉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要支持和鼓励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建立良好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按照商品粮的合理流向,积极主动地开展产需对接,引导粮食企业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销合同,使我市生产的粮食有稳定的销路,需要粮食时有可靠的粮源。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要全面落实市长负责制下的县(区)长责任制。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我市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实行市长负责制下的县(区)长责任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我作为市长,对全市粮食产需总量平衡和粮食安全负责,各县(区)长对本辖区内粮食产需总量平衡和粮食安全负责。各县(区)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深入实际,加强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把中央、省、市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改革的实际工作中去。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本地区粮食供求不平衡,引起市场和社会动荡的,要严肃追究各县(区)政府领导的责任。


   二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是粮食流通领域的一项基本行政法规。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需行政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认真搞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好对全社会粮食监管的职责,完成从国有粮食企业主管部门向实施全社会粮食行业管理的转变。


    三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放在重要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同,形成合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发展计划部门要做好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制定和完善有关配套措施和办法。财政部门要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足额到位和使用监管,安排好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粮食、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和粮食质量、卫生的监督,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农业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抓好粮食生产的恢复和提高。农业发展银行要在保证国家粮食储备和政府调控粮食的信贷资金需要的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其他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各商业银行也要积极支持粮食生产和经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各类粮食企业和经营者,给予贷款支持。已完成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和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改革的深化和完善。东兴区、资中县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和配套办法,报市政府备案,并抓紧组织实施,年底务必完成改革任务。


    四要确保今年粮食产销任务的完成。抓好今年粮食生产和购销工作,对于搞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证粮食市场供应,保持当前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我市年初确定的粮食产量目标。要支持、协调、帮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好今年的粮食购销工作,保证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尽可能多掌握粮源,确保农民种粮增收和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的稳定。


    同志们,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和收购价格,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为“重振雄风,富民升位”,推动内江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来源:内江市粮食局  20040805)

 

责任编辑: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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