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秦藤供应链研究所
孙前进物流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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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传达提纲

一、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从粮食主产区和商品大省的实际出发,继续坚持保护价收购制度,进一步缩小保护价收购范围,适当下调收购价格,加大促销压库力度,确保今年新收购的粮食购销平衡,同时减少粮食库存;大力推进以购销市场化、经营产业化、产权多元化为目标的国有粮食销企业改革,促其加快进入市场;积极发育多元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转化和加工销售,努力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二、调整保护价粮收购政策

 
    (一)继续坚持保护价收购制度。今年要集中力量重点保护具有玉米、水稻生产优势的地区,对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大、商品量大,粮食品质好的重点产粮大县(市),继续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防止出现主产县(市)农民“卖粮难”问题。
 
    (二)进一步缩小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为了进一步控制玉米越区种植和逐步压缩低质过剩滞销的水稻生产,以县为单位,依据1999--2001年(前三年)玉米、水稻保护价收购数量,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布局规划,将前三年玉米、水稻单品种年均收购量不足4万吨的县(市)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对玉米生产跨三、四积温带的县(市)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对井灌稻比重过大的县(市)逐步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按着调整,牡丹江、黑河、大兴安岭、七台河四个地市的两个保护价品种全部退出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佳木斯、鹤岗两市退出玉米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
 
    (三)严格执行保护价粮收购质价政策,对2003年国家制定的保护价收购质量标准,今年继续严格执行。其中水稻标准品出糙率执行77%,各等级整精米率不低于60%,另外糙米不高于2%,黄粉米不高于1%;玉米实行容重定等,水分控制在23%以内,(含23%)。
 
    (四)实行保护价粮收购总量控制。
 
    2003年全省秋粮保护价收购总量控制在120亿斤(水稻60亿斤、玉米60亿斤),明年将加大对东部井灌稻区的调减比例。
 
    (五)理确定保护价粮收购价格。

    参照市场人格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促进结构调整,还要有利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现顺价销售,防止发生新的粮食积压。对保护价玉米的收购价格,适当向下微调,对保护价水稻的收购价格,下调的幅度适当大一些。
 
    (六)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

    鉴于全省粮食销售已经放开,粮食部门不再承担城镇居民口粮计划供应任务,军粮和农村救灾粮供应的粮源也不再是定购粮;加之我省近几年对定购粮与保护价粮执行同一收购价格,保留粮食定购任务已没有实际意义,因此,从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
 
    (七)积极实行粮食“订单”收购。
 
    对非保护价粮食实行商业性“订单”收购,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前提下,与农民签订收购“订单”,并与农发行签订贷款协议,按“订单”收购,按合同销售。农发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原则,积极给予信贷支持。
 
    (八)努力解决农民收入下降和“卖粮难”的问题。
 
    1.要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粮食流通,为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入市采购粮食创造宽松环境和有利条件。
 
    2.要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压缩低质滞销过剩的粮食作物,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饲草饲料作物。
 
    3.要积极退耕还林草,缓解粮食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特别是东部地区和水源没有保证的地方,要抓住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和退耕还林还草的机遇,把水稻面积减下来。
 
    4.要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粮食优质优价经营;
 
    5.要鼓励和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分发挥粮食流通主力军作用,积极发展粮油、饲料加工业和畜牧业,进一步扶持壮大各类龙头企业,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增强粮食转化能力。
 
    6.采取信贷扶持政策。重点扶持率先退出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的县(市)加快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
 
    7.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农民就业门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三、控制粮食库存增量,减少存量,加大促销压库力度。(略)

 
四、全面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略)
 
五、加大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联合联营加工试点,各市(地)可选择1--2个有经济实力、加工技术设备先进,管理水平较高,不亏损、有信誉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联合联营加工,扩大粮食加工销售,报国家审批后,农发行给予信贷支持。
 
六、进一步用好用活粮食基金
 
    省政府决定,2003年由省财政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3.71亿元资金用于促进粮食销售,支持国有粮食企业分流安置下岗职工,扶持粮食加工转化和率先退出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的县(市)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为了加快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对率先退出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的县(市),在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给予政策倾斜和优惠。
 
    为支持退出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的县(市)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省财政安排二千万元的扶持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的办法,重点用于支持率先退出保护价收购区域范围特别是井灌稻比重大的县(市)发展农区畜牧业。

七、落实责任,强化对实施粮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粮改工作由各级粮食部门牵头,财政、金融、劳动保障,农业、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在推进粮改中落实好各自的责任。
 
(来源:牡丹江农业信息网  20030414)


 
责任编辑: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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